在日本总领事馆指挥下建立的经营和统治日租界机构居留民团,初期名为日本租界局,1902年设事务所于吾妻街(今佳木斯道),并成立天津日本租界行政委员会,委员四人,由总领事选定,他们是:横滨正金银行天津支店长铃木岛吉、三井洋行天津支店长南新吾、松昌洋行天津支店主任伊藤彦九郎及日本邮船会社天津出张所长竹野虎雄,铃木为该会第一任议长。1904年委员名额增至10人。1907年日本外务省命令将日租界行政委员会改为天津居留民团,使之在形式上带有地方“自治”的色彩。1908年民团事务所迁至旭街(今和平路),1914年再迁到在福岛街(今多伦道)新建的所址,其中包括民团事务所、公会堂及商工会议所等机构。
居留民团名义上是“自治”机关,实际上一切活动不但必须接受总领事馆的命令,有时还直接受来自天皇及外务省的命令。民团的行政法规就是遵照天皇的“敕令”、外务省的“省令”及领事馆的“馆令”制订的。
日本人公会堂,建于1914年(今新华路与多伦道交口处)。
居留民团的行政机构为行政委员会(至1934年改为参事会),由居留民团的议员中选举产生。经日本外务省一再改订的选举制度规定,凡居住在日租界并向居留民团纳税六个月以上的成年人,均具有选举权。关于纳税人的规定,仅限地产税、房产税、所得税及营业税(特种营业税除外)四种税的纳税人。有选举权的25岁以上的男子具有当选议员资格。根据“馆令”规定,议员人数为30人(1936年改为32人),任期两年。被选出的议员,日本人必须占半数以上,否则以落选的日本人中得票较多者替换当选的中国人中得票较少者,直到日籍议员过半数以上。居留民团会议的议长、副议长必须由日籍议员担任。议员选出的行政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日籍委员也必须占半数以上,其会长、副会长也必须由日本人担任,任期为一年。“七七”事变前的1936年,日本积极准备发动侵华战争,外务省下令将居留民团参事会制改为居留民团团长制,以适应战时体制。民团团长的权限扩大,民团行政机构由原来的三部扩大为总务、工务、卫生、业务、财务等五部,民团行政人员增加到102人。(www.xing528.com)
居留民团还挑选了400余侨民建立了所谓的“日本义勇队”。义勇队干部均由退伍军人担任,并设有教育、兵器、情报、庶务主任。义勇队下辖四个中队及通译、通信、给与(供应)、救护四个班,俨然是正规军的建制。
1936年改制后的居留民团第一任团长为臼井忠三。此人久居天津,是个“中国通”,自1918年即任民团行政委员会委员,曾两度任会长。臼井外貌“慈祥”,素有“老婆婆”之称,但在侵华活动上却是穷凶极恶的军国主义分子。他出任团长后,对义勇队加紧进行战备训练,又组织了200多名朝鲜人参加的“日本义勇别动队”。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臼井立即以民团长身份对在津日侨进行总动员,并在义勇队之处又组织了七个班,规定了各班的具体任务:兵事班及工务班,为日军准备宿营处所及供应粮食弹药,协助进行通讯联络等;配给班,负责战时的粮食配售工作;邮便班,设立临时战线军事邮便局,组织侨民家属及学生递送邮件;卫生班,负责治疗、防疫及收容伤兵工作;庶务班,负责安排会议,放映新闻影片,调查物资情况;保净班,负责清除界内垃圾。在臼井的指挥下,居留民团及其义勇队与日本警察署一道直接参加了日军侵占天津的战役,臼井并因此受到了日本军部的赞扬和外务大臣的特殊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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