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匠作为“器用”之末
在古代社会,农业是国力强盛最根本的保证,历代思想家大都重视农业生产,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也一贯奉行重农桑、抑工商的基本政策。即使出于自身享乐奢华及军事装备、农业生产工具加工的需要,不得不允许手工业和商业的存在,但是为了避免农民弃农经商,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末业”,在政治地位、社会阶层等方面贬低、压制工商业者,不允许赐爵封官。经济上,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手工业也进行官方垄断经营。因而,手工业的发展始终处于一定的限制之下,自始至终不受统治者重视,只是为满足必要的生产及生活需求而存在,手工业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低下。
早在先秦时期,农业与手工业的“本”“末”之争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议题。当时以青铜工艺文化、铁器文化为主体的工艺生产获得了极大发展,工艺种类增多,社会生产生活用品及各种工艺品和装饰品日益丰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玩好之器”不断增多,“本”“末”问题成为先秦诸子争论的焦点。多数人坚持“农本工末”的主张,重农等同时要“禁末”或“抑末”,因为发展农业生产必须有足够的劳动力,所以要限制甚至禁止工商业的发展,以免农民弃农经商。如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先哲都指出了重视稼穑的重要性,孔子认为禹、稷因“躬嫁”而“有天下”,孟子也说:“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韩非子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更是强调了农本的重要性。管子也曾提出“务本”以“富国”的理论,在《治国》篇中他提到“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富国,国富则安乡重家”,认为与农业相比,手工业占次要地位,手工业的发展不能妨碍农事生产。为保证农业的发展,在《权修》篇中明确提出首先要解决“野与市争民”“金与粟争贵”的问题,即首先要满足农业对劳动力的需要,做到“野不积草,农事先也”。增加农业劳动力的前提,就是抑制手工业、商业的过分发展。
正是在这种“重本抑末”的群体认知下,手工业被认为是“末业”而受到限制,工匠的社会地位也一直处于“农”之下。但“工”作为社会衣食住行不可或缺的工种或行业,具有不可替代性。同时,在特定历史时期内,手工业也是强国富民、进行资本积累的重要手段。如管子曾经论述手工业对社会发展的必要性,认为其可以提供大量的生产工具、作战武器和生活用品。在管子讲述军事的《七法》篇中有对“工艺”地位的论述:“是以欲正天下,财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财盖天下,而工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工盖天下,而器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19]从中可以看出,他主张用兵来“正天下”,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在聚财、论工、制器等几方面“盖天下”,论工、制器即是对手工业者的要求,要做到“聚天下之精财(材),论百工之锐器”,做到“工盖天下”“器盖天下”,此处充分显示了对工艺造物的重视。在其他多篇论述中,管子都明确说明了“制器”的重要性,如《幼官》篇中“毋乏耕织之器”,[20]就只能由手工业者来提供;《五辅》篇中也说“今工以巧矣,而民不足以备用者,其悦在玩好”,[21]也明确强调了“耕织之器”与“备民用”的重要性。显然,“工”毕竟是社会必需的行业,工匠还是社会发展必须依赖的群体,这就要求国家及社会对于“工”及“工匠”适度限制。
这种限制表现在“手工业”的行业发展中,那就是官府对手工业发展实行严格控制,适度发展官府手工业,抑制私营手工业,防止因追逐经济利益而导致民匠数量的快速增长。管子在《乘马》篇中有这样一段论述:“贾知贾之贵贱,日至于市而不为官贾者,与功而不与分焉。工治容貌功能,日至于市,而不为官工者,与功而不与分焉。”[22]他明确指出社会上除了“官工”“官贾”以外,还有“不为官贾”“不为官工”者,肯定了私营工商业者的存在,但同时又指出这些私营手工业者的活动必须遵守官府的管理,并且每年要无偿为君主服一定的劳役,即“与功而不与分焉”。
表现在对工匠个人的制约上,以春秋战国为例,首先严禁工匠制作奇巧之物。诸子百家多持重道轻器的立场,忽视技艺特征明显的手工艺行业的发展。“工艺”“女织”等工艺生产,多被认为“奇技淫巧”的“末业”而加以限制。诸家将工艺与商业相连,指出其过分发展有碍农业生产,最终会妨碍国力的强盛,并从不同角度陈述手工业发展的限定条件。因此,以个体手工“技艺”为依托的工艺发展,始终处于一定的限制之中,超过限定条件即被认为是“奇技淫巧”,会动摇君王或统治者的心志。如《管子·立政》篇载:“君之所务者五。……山泽救于火,草木殖成,国之副也;沟渎遂于隘,障水安其藏,国之富也;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23]管子在此将工事分为“刻镂”和“无刻镂”、女织分为“文章”和“无文章”两种不同情况,进而肯定了“无刻镂”“无文章”等非奢侈性工艺生产的重要性。除了禁止工匠制作奇巧之物外,也禁止民匠制作、经营及出售兵器、礼器、车辆等官府控制的物品,以保证官府对这些特殊行业的把控,以免引起社会动乱。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对工匠个人的制约还体现在工匠的社会地位上,凡为工匠者,皆不得赐爵,不能为官,历史上多个朝代均有类似规定。
(二)传统工匠社会身份的演变及管理
手工业的发展可谓历史悠久,“距今四五千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已开始用海水煮盐、酿酒、采茧抽丝织作和制作舟车、漆器和红铜器,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社会生产部门”[24]。手工业不仅很早就成为独立的行业,而且促进了原始贸易交换的发展,正如《淮南子》载:“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大田师,奚仲为工。其导万民也,水处者渔,出处者木,谷处者牧,陆处者农。地宜其事,事宜其械,械宜其用,用宜其人。泽皋织网,陵坂耕田,得以所有易所无,以所工易所拙……”[25]从中亦可见,这些原始的手工艺从业者虽然没有被专门的历史所记录,但他们实际上是中国最早的工匠,而且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产品已经成为重要的物质交换资料,
夏商周时期,手工业生产主要以官营手工业为主,青铜器、陶器、玉器等已经比较发达,由战俘而来的奴隶成为这些手工业门类的重要从业者,成为被官府手工业专门管理的官匠。官匠没有人身权利,可以被自由买卖。在工匠管理上,自商代始,实行工商食官制,官府派官吏管理各手工行业的发展,普通的官吏被称为“工”,最高的官吏称为“冢宰”。更为重要的是,官营手工业是保证统治者获取各类用品的主体和各类手工制品的基础。如《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26]明确记载了当时官营手工业的主要生产门类和官方属性。西周时期从事各类手工业的工匠称为“百工”,这是关于中国工匠名称最早的明确记载,大量从业人员仍为官府的世袭奴隶或半奴隶身份的刑徒人员,也有世代从事手工业的平民,由政府设工官进行管理,职业世袭且不许迁业,受统治者的歧视和压制,甚至被当作礼物随意馈赠。
春秋战国时期,处于对峙中的诸侯国为了富国强兵,开始关注手工业的发展,对手工业者的政治限制减少,准许部分官营手工业制品进入市场买卖流通,且在官营手工业之外开始出现私营手工业,部分农业人口转而从事手工业,手工业的从业人员有所增加,除官匠外,民匠开始成为传统工匠的重要力量。与手工业兴盛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百工”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仍然较低,官匠在官府指派的各级工官的监督和盘剥下劳作,接受各种考核和检查。民匠每年三月至八月被征调到官营手工业进行服役,剩下的时间才能自行经营,还要受到各种限制,如上文所述禁做奇巧之物,禁兵器、礼器、车辆等物品的私自经营,工匠不得赐爵、不能为官,这都是国家对手工行业发展及从业人员的管控和限制,也是社会对手工业的鄙薄。(www.xing528.com)
秦汉时期,手工业获得较大发展。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弃农经商的人员逐年增加,据《史记·货殖列传》载,当时“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不仅如此,官营手工行业众多,分工细致,官匠的管理机制和组织形式基本成形并为后世沿用。当时,中央设少府管理手工业品制作,丞相、郡守、县令分级负责手工业机构。官匠人员构成主要为无报酬和人身自由的官奴婢、刑徒人员及有少量报酬的服役工匠。相对于官营手工业,秦汉私营手工业发展仍受到诸多限制,如民匠必须承担政府徭役,在官府手工业作坊中服役,服役期之外才允许自主经营,但仍要缴纳官府征敛的沉重赋税。据载,公元107年,西汉政府曾从民间征集缯帛达500万匹,在当时手工业生产效率低下的背景下,这无疑成为民匠的沉重负担,自然也限制了民匠的发展。
隋唐时期,官营手工业的组织管理基本保留前制,并在此基础上更加完备和系统。工匠分为征调服役的工匠、官奴婢和刑徒三种类型。对于征调的工匠,隋唐时期明确设立轮番匠制度。隋初工匠每番为两个月,后缩短为20天,20天期满后,或加15日免调,30日租调。唐代为把工匠更有效地组织起来供其调遣,《唐六典》中明确规定“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伙,五火置长一人”[27],轮番到官营作坊中服役,工匠常年往返于服役的奔忙之中。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手工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而且以手工业制品贸易为主的城市经济较前代有较大发展,且有后世不及之处。从手工艺从业人员来看,官匠从业人员开始由原来的无报酬轮番匠役变为雇募,官府对工匠的人身控制也有所松动,手工业者的从业地位有所提高。但是手工业者仍缺乏人身自由,工匠必须登录在籍,不得私自迁移,不然由其子弟填补。元代时,手工业由官府和贵族垄断,为便于征调工匠,设立匠籍制度,将工匠编入专门的“匠籍”,大多数工匠沦落成为官府的工奴。元代官府将部分工匠“聚之京师,分类置局”,并规定“匠不离局”,终年劳作,制品归官府,且职业世袭。另一部分为“投下匠户”,可自行生产,但必须纳贡后才可以自行生产。
明代延续匠籍制度,但在工匠的管理和人身控制上更为放松,匠户不再终年为官府劳动,而是轮番定期服役,但匠籍仍不得私自脱离,社会地位依然低下。工匠按服役时间和服役地点分为轮班(每两年到京师服役三个月)、住坐(匠籍在京师和大兴、宛平的就地服役,每月上工十天,服役时间长,但有相应报酬)、存留(轮班匠中因特殊原因需留地方服役者)三种方式。
到清代初年,官府废除匠籍制度,唐宋以来强制工匠无偿服役的政策彻底改变,政府只征收班匠银,工匠的人身依附关系不复存在。至雍正元年实行“地丁合一”之后,班匠银被并入田赋征收,匠籍制度完全废除,工匠在政治上取得了与民户一样的社会地位,官营手工业也由此日渐衰微。与此同时,民营手工业却发展兴盛起来,但仍旧要缴纳沉重的赋税。
清末民初,中国传统的社会及经济结构在外来力量的挤压下发生巨变。官匠、民匠随着匠籍制度的取消不复存在,传统工匠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也发生了极大变化,由此,原先在农村生存的大批传统工匠开始由乡村向城镇集中寻求新的生路。首先,在政府层面兴起的洋务运动虽然意在推动“军事的工业化”,增强清政府的军事抵御能力,但在客观上刺激了官办民用工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工业发展的进程,使中国由传统农业社会走进近代工业社会,也使中国传统手工业依附的小农经济物质基础有所松动。其次,以民族资本家和爱国人士为主体推动的“实业救国”运动,提出了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社会制度的主张,以发展中国工业,实现富国强兵为目的。他们在国内投资建厂,在纺织、陶瓷、饮食等多种行业引进国外设备及先进生产技术,催动了国内诸多传统手工行业的生产方式由手工制作逐渐向机器生产方式过渡。机械化制品因其不可回避的低成本、高效率、耐用性等优势在资本主义思潮和市场机制的影响下,融入了产品交换的更广阔市场,进一步挤压了中国传统手工业的生存空间,同时“实业救国”也在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文化变革等方面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中国传统手工艺逐渐退缩到了偏远的乡村,或者成为机械化实业生产的特定加工环节。中国传统手工业出现了两种存在方式,其从业人员也分化为两种身份:第一,以雇佣关系为主体的手工业工场,其生产方式以机器生产为主,生产、管理、销售等都具有明显的现代性。这种形式的构成主要是因为传统农村乡民和手工业人员等从业人群迫于生存压力,凭借精湛的工艺技术集结到城镇成为专门的手工艺匠户,有了一定原始资本积累后,成立手工艺工场,购买生产机械,雇佣工人进行工业化生产,其身份由工匠成为小型工场主或工业资本家。第二,被保留下来的家庭手工业作坊,仍然延续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但市场竞争力明显减弱,因而部分家庭作坊的剩余劳动人员则成为手工艺工场的雇佣工人,其身份也由工匠转变为雇工。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中国古代漫长的社会演变中,手工艺人从事的行当被认为是“末技”,一直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除了固定匠籍身份的一般手工业者和农民参与其中外,中国传统工艺的发展也不乏文人雅士的身影。比如初唐贵族出身的阎立德、阎立本,除绘画外,还擅长宫室建筑等设计,阎立德不仅设计了翠微宫、玉华宫以及献陵(唐高祖李渊墓)、昭陵(唐太宗李世民墓)等重大项目,还为宫廷设计服饰、舆伞仪仗等物,官至将作少匠、将作大匠;南宋以后,很多文人、画家等参与陶瓷、家具、园林等设计,对我国传统设计文化的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他们无疑也是中国历史上传统工艺的优秀设计师。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不仅使传统的社会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经济、文化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20世纪50年代,受特殊经济形势的影响,传统手工艺生产成为出口贸易的重要支柱,其收益成为国家外汇储备的大宗,传统手工艺的发展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1953年,中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工艺美术普查活动,旨在了解传统手工艺的发展和传承情况,扶持即将停产的手工艺,想办法恢复已经停产的手工艺。为了鼓励传统手工艺的发展,同时展示普查活动的成果,当年冬天,在北京工人文化宫举办了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民间美术工艺展览会,并邀请相关作者进京座谈,他们被称为“民间艺人”或“手工艺人”,其政治地位和社会身份也得到了极大提高。此后,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好转,社会各界倾向于将工艺美术与经济发展相联系,工艺美术作品中蕴涵的文化积淀、自然感性和艺术精神开始为人们理解和接受,其文化属性和文化价值被逐渐重视起来,过于重视其经济属性的认识也得以扭转,工艺美术从业者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如从1979年开始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评选范围覆盖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及其他工艺,共十一大类传统手工艺领域的创作者,每五年评选一次,迄今为止已评选七届,先后400余人被授予这一国家级荣誉,这一称号也成为大量手工艺人追求的目标,这充分说明了政府对手艺人的高度认可。紧随其后,为了鼓励传统工艺美术的恢复和发展,传承地域工艺文化的精髓,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了省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选活动。那些优秀的工艺美术大师们秉承了传统工匠精益求精的工艺态度和推陈出新的创造力,成为传统工匠精神在现代社会的延续者和传播者,成为中国现代设计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还有近十几年来与传统手工艺有关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正是这些德才兼备的工艺美术人才的存在,使得中国设计在不断国际化的进程中始终保留了可辨识的地域文化属性,保留了现代设计应有的民族灵魂和创意源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