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设计艺术原理:古代工匠的巧思与创新

中国设计艺术原理:古代工匠的巧思与创新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对我是小斗 版权反馈
【摘要】:“工”在古代文献中也常与“匠”并提,指“匠”或“匠人”。清代段玉裁注释本《说文解字》中,对“匚部”注解则将“匠”与“工”通用,代指百工,即“匠,以木工之称,引申为凡工之称也”。在中国手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各行各业的手工业生产者被称为“工”“匠”或统称为“工匠”,是古代社会“执艺事成器物以利用”的设计师。

古代文献中,关于“工”的论述十分常见,可以泛指各种拥有专门技艺的人。如《仪礼·大射》载,“小臣纳工,工六人,四瑟”[1],郑玄将此处之“工”注为:“工,谓瞽矇善歌讽诵诗者也”[2],可见乐师也纳入了“工”的范畴。《史记·外戚世家》载“上居甘泉宫,召画工图画周公负成王也”,[3]绘画之人可以称之为“画工”。《史记·张丞相列传》中载:“有相工相之,当至丞相。有男四人,使相工相之,至第二子,其名玄成。相工曰‘此子贵,当封。’”[4]相面之人称为“相工”。

“工”的用法虽然很多,但主要是指具有某项专门技能的手工艺从业人员,包括个体的手工艺人,管理手工艺的官员,有时与“匠”通用,指“匠”“匠人”。其中,最普遍的用法是遍指各行业的手工艺人。如《周礼·考工记》载:“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5]《墨子·节用》载:“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6]此外,《论语·子张》中也有“百工居肆,以成其事”[7]的论述。由此可见,早在先秦时期“工”或“百工”已经普遍作为各行业手工艺人的统称。

“工”也指官府手工业内拥有一定技术和经验的专门管理手工艺生产及产品检验的工官,常称其为“工师”。综合相关文献记载的情况来看,先秦时期手工艺行业内的“工”已经有较为细致的划分,至少应该包括专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工艺操作规程的“工师”和执行工艺规范的工匠。一般而言,工师是具有一定领导作用且技术水平较高的手工艺人。据《礼记·月令》载:“是月也,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8]即工匠在工师的指令下检查并核准金工、皮革、兽角等各种祭器,不得混入次品。另外,据统计结果看,《汉书》中关于各郡国工官的记载共有六处,且工官的具体职责及行业特征也有相应介绍,如“各郡国工官,主要造兵器,只有蜀郡地区各工官,重点在造金银器及漆器,至于铁质的农具,及煮盐牢盆,则由各郡国铁官铸造”[9]。东汉经学家郑玄在《周易注》中解“百工”为:“百工,司空事官之属……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10]此处之“工”也是指专门管理手工业工匠的工官。工官作为官营手工艺的具体制作者和检验者,在“承上意”和“传下艺”的过程中成为中国官营手工艺丰富发展的重要力量。

工官作为较早设立的管理手工业的工职,在历朝历代都有所记载,且依据官职大小或管理行业差异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工官隶属的管理部门也依历史情况而异,以宫室、陵园等土木营造的“将作”为例,秦到西汉称为“将作少府”,东汉以后改为“将作大匠”,唐宋始称“将作监”,到隋朝则取消“将作”的称谓改设“工部”,掌管全国的土木建筑工程和屯田、水利、山泽、舟车、仪仗、军械等各种工务。

“工”在古代文献中也常与“匠”并提,指“匠”或“匠人”。《辞海·工部》中解释“工”字,也以匠述之,即“工,匠也。凡执艺事成器物以利用者,皆谓之工”。在清代陈昌治刻本的《说文解字·匚部》中把“匠”解为:“匠,木工也。从匚,从斤。斤,所以作器也。”从字源意义上可以看出,“匠”最早特指用“斤”做工具的匠人。清代段玉裁注释本《说文解字》中,对“匚部”注解则将“匠”与“工”通用,代指百工,即“匠,以木工之称,引申为凡工之称也”。“匠人”常用于代指营建城池或兴修水利的有专门技术的从业人员。据《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虞庆为屋,谓匠人曰‘屋太尊。’匠人对曰‘此新屋也,涂濡而椽生。’虞庆曰:‘不然。夫濡涂重而生椽挠,以挠椽任重涂,此宜卑。更日久,则涂干而椽燥。涂干则轻,椽燥则直,以直椽任轻涂,此益尊。’匠人诎,为之而屋坏。”[11]此处的匠人是指专门建造房屋的人,虞庆因不听从具有专业技能与经验的匠人建议,而最终导致“为之而屋坏”的结果。又如《论衡·量知》载:“能剒削柱梁谓之木匠;能穴凿穴埳谓之土匠,能雕琢文书谓之史匠。”[12]《周礼·考工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13]可见,古代“匠”“匠人”多指木匠、宫室城邑的营建者或修建沟渠等工程的人。

综上所述,从早期“工”与“匠”的含义来看,“工”所指范围更广一些,可以用来泛指从事各类手工艺的从业人员,而“匠”主要为木匠、宫室水利等营造匠作人员,所指范围要小一些。在部分文献中,也出现了“工”与“匠”连用的情况,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工匠不得施其技巧,故坏屋折弓,知术之人不得行其方术,故国乱而主危。”[14]进入封建社会以后,随着国家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户籍管理的普遍推广,将手工业从业者单独划分为“匠籍”,于是有“工在籍谓之匠”的说法。(https://www.xing528.com)

在中国手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各行各业的手工业生产者被称为“工”“匠”或统称为“工匠”,是古代社会“执艺事成器物以利用”的设计师。在中国漫长的社会演变中,工匠从事的行当被认为是“末技”,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但出于社会生产及发展的需要,工匠因其技术占有的特殊性又是社会各阶层不得不依赖的对象,因而对于工匠身份的认知及管理一直是历代政府重要的任务之一。从对官府的归属和依附角度讲,中国传统手工艺的社会形态,一般分为官府手工艺和民间手工艺两大系统。官府工艺是官府组织下的以服务于宫廷和官僚贵族需要的手工艺形态,以后又转化为工场的形式。它的职能机构虽属于官府,但工匠的来源却是民间手艺人。民间工艺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三大类:其一,是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艺,生产主体多是家庭妇女和闲暇劳动力,如纺织、印染、刺绣、剪纸、面花、服装、编织等,大都是满足自给自足的生活需要,不以交换或销售为目的。其二,是专门从事专职手工艺的家庭手工艺,工匠也是民间阶层,以家庭形式或主要劳动力为主,也有不少走方艺人,比自给自足的生产和加工更讲究工艺的技术性、艺术性,有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特征,如木作、泥瓦作、金工以及雕刻、塑作、髹漆等。这类艺人一般以技艺谋生或作为重要副业,既为民间阶层生产,也为官府或宫廷贵族服务。其三,是作坊或工场式的家庭手工艺,以批量生产为主,具有规模化、职业化特征,如年画、陶瓷、琉璃、印染等,作坊的组织形式仍保持着以家庭为核心的结构,技艺的传授权和组织权仍由家长把握,但它与官府的手工工场在组织形式、管理方式,以及工场所有权等又有本质的不同。

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手工艺发展过程中,工匠大致分为官匠和民匠两类特征明显的人群,即官营手工业的工匠(即官匠)和民营手工业、家庭手工业中的工匠(即民匠),两类工匠各有自己的从业准则和职业要求。早期的官匠主要服务于官府设立的各种工艺作坊,在“工师”的带领下,其一,必须按照官府制定的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不得逾矩。如上文所提《礼记·月令》篇所述,工师监督具体工艺制造的质量问题,同时也要检查相应的工艺规范,以保证不制作违背时令节气以及过分奇巧的物品引起天子贪图奢侈享受的念头,这是不同历史阶段的工艺制作的规范之一;其二,各时期的官匠管理制度同时决定了官匠对官府的人身依附关系,大多遵循“工匠之子,莫不继事”的原则。尤其是在秦汉之后,随着官营作坊规模的增大及工艺种类的增多,官府开始按照匠籍征调和管理工匠,官匠对官府的人身依附从此逐渐加深;其三,官匠的工艺制作必须接受“工师”的监督与检查。如《礼记·月令》篇中对此也曾有明确论述:工匠在技艺创作过程中,除了上文所述“毋为淫巧”外,还必须做到“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15]即将制作器物署名以备检查,若有不当者,按所犯错误追究责任。

自春秋战国以后,随着私营手工业的发展,民匠群体日益庞大。与官匠必须遵循的人身依附规则不同,民匠具有相对宽松的创作自由。其首要的从业守则是要保证自身“工艺技术”的不可替代性,以求得安身立命的技术资本。这就要求民匠在创作中巧琢精思,提高技艺,保证技术的“精湛性”,最终目标是能成为工艺名匠,以求发家致富。如明代后期周高超《阳羡茗壶系》:“壶之土色,自供春而下,及时大彬初年,皆细土淡墨色,上有银沙闪点,迨硇砂和制,谷绉周身,珠粒隐隐,更自夺目。”[16]据传,供春所做的紫砂壶极受当时文人乡绅的喜爱,其仿照银杏树瘤制作的“树瘿壶”可值五百金。宜兴紫砂名匠供春、时大彬等依靠运用天然泥料和颜料配色的方法制作的茗壶,不但受到文人雅士的喜爱,甚至进入宫廷,使工匠们名利双收。除保持技术的精湛性和不可替代性之外,民匠还要保证在技术传承中的“保密性”,通过“父子相授”“传男不传女”等极端方式保证工艺核心技术掌握在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成员手中,以使自己家族的工艺地位不被取代。唐代元稹《织女词》中“东家白头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说的就是为保护“挑纹”技艺不外传,甚至要让两个女儿终老于自己家中。[17]

需要注意的是,从现有研究资料来看,工匠身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在手工业发展早期,“有迹象表明,民间工匠与官营工匠之间并无严格的界限,民间技术水平比较高的工匠有可能被挑选为官营工匠,而官营工匠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遣返,成为民间工匠或农民。”[18]因而在下文的具体论述中,出于表述的需要会使用“官匠”和“民匠”的说法,但不刻意对工匠的官营手工业者还是民营手工业者身份进行强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