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蒙古分成三部分,漠南、漠北与漠西,与明朝保持政治上的臣属与经济上的贡市贸易关系。努尔哈赤起兵之时势力尚弱,不能与明廷相抗衡,为解除后顾之忧,积极与蒙古结盟。蒙古与清政府的密切关系有利于北方边疆的稳定与发展,直至到清后期,因国力衰微,在沙俄的一手操纵下,导致了外蒙古的“独立”。
(一)清统一蒙古各部
崇德元年(1636)蒙古各部首领同满汉贝勒大臣一道,尊皇太极为“宽温仁圣皇帝”,漠南蒙古正式成为后金政权的一部分。崇德三年(1638),清政府规定喀尔喀蒙古(漠北蒙古)各部每年进贡“九白之贡”,形成了固定的朝贡关系。康熙二十七年(1688),三部内乱,噶尔丹在沙俄的唆使下趁机入侵,迫使漠北蒙古迁至漠南。康熙皇帝率军亲征,乌兰布通战役大败噶尔丹。康熙三十年(1691)五月在多伦会盟,喀尔喀三部及内蒙古49旗全部参加,加之圣祖亲临,可以说是盛况空前。通过此次会盟,清政府把盟旗制度推行于喀尔喀蒙古。为占据喀尔喀地区,噶尔丹与沙俄勾结,继续发动叛乱,康熙三十六年(1697),康熙帝亲征,莫昭多一战,歼灭叛军主力,噶尔丹兵败自杀,喀尔喀蒙古重归故土。清政府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并设绥远城将军、察哈尔都统和热河都统统辖漠南蒙古,对漠北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和库伦办事大臣进行统辖。
《大清一统志》载,蒙古统部:“东接盛京、黑龙江,西接伊犁,南至长城,北踰绝漠袤延万余里”。此后,为划定中俄中段边界,清政府与沙俄进行了长达30多年的斗争。
(二)中俄中段边界的确定(www.xing528.com)
早在《尼布楚条约》签订之际,清政府代表已提出划定中俄中段边界问题,但俄方代表以没有沙皇的批准而拒绝谈判。《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沙俄利用噶尔丹叛乱之机,向喀尔喀蒙古扩张,划定北部喀尔喀蒙古与沙俄之间边界(中俄中段边界)成为清政府与俄亟待解决的问题。清政府多次向俄国提出谈判要求,但沙俄政府并无谈判诚意,一再拖延时间,企图控制漠北蒙古更大的区域,以便通过实际占有再向清政府提出领土要求。在清政府的坚持下,终于在雍正五年(1727)与俄国签订了《布连斯奇条约》,后又于次年签订《恰克图条约》重申中俄中段边界的决定。该条约议定两国中段边界为:“以恰克图和鄂而怀图山之间作为两国疆界,由此东至额尔古纳河,西至沙毕纳依岭(沙宾达巴哈),为两国边界线。界线迤北归俄国,迤南归中国。在恰克图与鄂尔怀图山之间,适中平分,设立鄂博(蒙古语,汉意为堆。这里是指中俄两国分界的标志),作为两国贸易地点。[175]通过以上两个条约,正式确定了中俄的中段边界,一定程度上抵制了沙俄对我国北部边疆的侵略和扩张。但是,沙俄通过这一条约,获得了贝加尔湖和叶尼赛河上游一带的广大地区。[176]
(三)沙俄操纵外蒙古“独立”
光绪三十一年(1905),日俄战争爆发。此次战争俄国失败,开始谋求对日妥协,与之签定了一系列秘密条约,将中国北部及东北地区都纳入日俄两国保护范围之内。此时,我国外蒙古地区是沙俄的势力范围,它企图将外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宣统元年(1909),在沙俄的唆使下,外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派土谢图汗部亲王杭达多尔吉秘密前往彼得堡寻求沙皇的“庇护”,于是沙皇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向清政府表示要求外蒙古“独立”,但是遭到清政府的断然拒绝。
辛亥革命爆发后,沙俄乘机再次唆使外蒙古“独立”,并运送武器及增派部队来支持准备发动叛乱的蒙古王公。在沙俄的支持下,哲布尊丹巴等外蒙古上层分子于1911年12月1日宣布外蒙古“独立”,并于1912年11月3日与外蒙古当局签订了“俄蒙协议”,承诺保护外蒙古的安全,维护其“自治”。11月7日北京政府对此向俄方提出抗议,宣布“俄蒙协议”无效。但是当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为取得俄国的支持,开始对俄妥协,1913年11月5日,关于外蒙古问题的《中俄声明文件》在北京签字,文件中承认了中国对外蒙古的宗主权,中国承认外蒙古自治。虽然俄国承认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是中国已经对外蒙古没有任何权力。当时俄国驻库伦总领事密勒尔公然声称:“外蒙为中国领土,不过是条约上之名词。”[177]1921年3月19日外蒙古宣布独立,[178]形成了现在的蒙古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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