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王朝是以契丹族为主体建立的北方民族王朝。916年耶律阿保机在龙化州以东的金铃冈(今内蒙古赤峰一带)筑坛即位,建立契丹国。947年辽太宗耶律德光改国号为“大辽”。[22]1125年,辽王朝为金所灭。共历9王209年,与五代、北宋王朝相始终。
辽境内生活着众多社会经济形态不一、经济发展水平各异的民族。州县地区生活着以农业经济生活为主的汉人、渤海人,草原地带生活着以游牧经济为主的契丹、奚、乌古、敌烈、室韦人等,北部寒冷地区生活着以原始畜牧、渔猎、农业混合经济为主的女真人、五国部人等。契丹王朝对各族人采取“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23]以属国属部制度统辖各原始部落的统治政策,因俗而治,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官分南北的政治制度。
(一)中央政治制度
契丹俗东向,尚左,王御帐东向,御帐之左即北,其右为南。辽朝中央设置北面官和南面官两套并存的官制系统,“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之州县、租赋、军马之事”。[24]南北面官制是辽王朝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在中央政治制度上的直接体现。
1.北面官制度
北面官掌管契丹一切军政大权,也是辽朝军国大事的最高决策机关。北面官的重要机构中又有官分南北的现象,重要官职一般由契丹贵族担任。
北、南枢密院,是北面官的最高军政机关。北枢密院是辽朝军政事务最高决策部门,长官为北枢密使,由契丹贵族担任,掌军务、武铨、群牧,下设知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事、知枢密副使事、同知枢密副使事、签密院事等职官。南枢密院,长官为南枢密使,担任者不限于契丹贵族,有时参用汉官,其下官职与北枢密院基本相同,掌文官铨选、部族、丁赋之政,是主管契丹行政、经济事务的部门。北、南枢密院之下设有监察部门——中丞司。到辽圣宗朝,北南枢密院逐渐合一,称北枢密院,为北面官最高军政权力机构。[25]
北、南宰相府,长官分别为北、南府左宰相、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萧氏后族世选北府宰相,耶律皇族世选南府宰相。机构设置简单,随契丹皇帝行帐移动,分掌契丹部族及奚、室韦、突厥、女真等各族军政事务。
北、南大王院,长官为大王、知北(南)院大王事,掌部族军马之政。下设北、南都统军司,掌从军之政令。北、南院详稳司,掌部族军马之政令。北、南院都部署司,掌部族军马之事。
宣徽北、南院,设北、南院宣徽使、知宣徽事、宣徽副使、同知宣徽事。宣徽北院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视同工部。宣徽南院掌南院御前供奉、礼仪之事,在军事事务中也充当一定角色。
大于越府,是辽代政权体系中的一个特殊机构,职官设大于越、于越,具有尊官的意义,一般是表示恩宠的“加衔”,但也有被“加”此衔者拥有军政权力,有时权力甚至很大。
此外,还设有掌皇族政教的大惕隐司,掌契丹礼仪的敌烈麻都司,掌刑狱的夷离毕院,掌文翰之事的大林牙院等。
2.南面官制度
辽代南面官制主要是兼釆唐、五代、宋各朝制度,逐渐吸收、改制而成。
汉人枢密院,是南面官中最高权力机关,长官为汉人枢密使,掌汉人、渤海人州县事务,下设吏、户、兵、刑、厅五房,分管具体事务。到圣宗朝后期汉人枢密院与北面官的南枢密院合并,改称南枢密院,长官为南枢密使。日本学者岛田正郎认为到辽后期,北枢密院总辖军政,南枢密院总辖民政。辽初的二元体制已经一元化了,但基层组织中仍然是部族制与州县制并存的二元形态。[26]
中书省,原称政事省,掌六品以下汉官除授,兼掌礼部事,长官有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南面官的宰相还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等,但“必兼枢密使乃得预闻机事”。[27]
南面官中还设有御史台,掌纠察百官非法及刑狱。翰林院,掌皇帝重要的文书事务。殿中司,掌皇帝衣食住行。大理寺,主狱讼。国史馆,掌修国史。宣徽院,掌御前祗应之事。此外,还有诸寺监等机构,这些机构并非常置,一般都因人因事因时而设,多任命汉族士大夫担任,偶尔也杂以契丹贵族,但总体来说远不及北面官的权力大,而且许多职位往往有名无实。
3.斡鲁朵制度
斡鲁朵,又作斡里朵,汉译为“宫帐”、“行宫”,创立于辽太祖时期。斡鲁朵初期是以“腹心部”(宿卫亲军)为核心,以归附、降俘人口组成的部族、州县隶属皇帝宫帐,建立了第一个“算斡鲁朵”。此后每个契丹皇帝即位,都要“分州县、析部族,设官府,籍户口,备兵马”[28],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新斡鲁朵,皇帝死后,由后妃和子孙继承,祀奉陵寝。从而形成了有辽一代特殊的制度。
辽代共有13个斡鲁朵,为12宫、1府。分别属于9位契丹皇帝,2位摄政日久的皇太后(应天皇太后、承天皇太后),1位权势显赫的亲王耶律隆庆(圣宗弟),1位深受承天皇太后和辽圣宗宠遇的汉人丞相韩德让(耶律隆运)。斡鲁朵所属的部族和州县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和军事单位,各斡鲁朵户上交的赋税不入国库,全部由本宫支配。12宫1府共统属州38,县10,石烈23,瓦里34,抹里98,共有宫分户20.5万户,其中正户约8.1万,蕃汉转户约12.4万户,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0%。[29]诸斡鲁朵的管理机构为都部署司,长官称都部署,又称宫使,掌管本宫的户口、钱帛、司法、刑狱和统领禁卫。
(二)地方政治制度
辽朝地域广阔,境内生活着不同经济类型的民族,辽统治者贯彻因俗而治的原则,部族制、州县制、属国属部制并存,如《辽史·地理志》记载:“总京五,府六,州、军、城百五十有六,县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属国六十。”
1.直属地区
(1)五京制
辽共设有五京: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南京析津府(今北京)、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五京分设留守司,长官为留守,皆由亲王、外戚以及朝廷重臣担任。五京分设诸司,如上京设盐铁使司、东京设户部使司、中京设度支使司、南京设三司使司、西京设计司,分管各地经济事务。又设有五京都总管府、都虞候司、警巡院、处置使司,统辖汉人、渤海人州县行政事务。[30]五京分居东、西、南、北、中,上京、中京位居契丹内地,有时作为契丹皇帝四时捺钵[31]中冬捺钵地点之一,契丹皇帝较常居住。东京在辽东渤海、汉人地区,南京、西京在燕云汉人地区,具有区域政治与军事统治功能。
(2)道州县制(www.xing528.com)
辽代仿唐制,全国分为五道,下辖府州县。五道的治所即在五京,称为上京道、中京道、东京道、南京道、西京道,由南面官统辖。道以下领府、州、县,大致府、州同级,但又有差别,府有直属县,又统辖领县的州。州分为节度州、观察州、团练州、防御州、刺史州,其中节度州层级较高,与府同级,除自领县外,还统辖领县的州,以州辖州,这在历代地方制度中是个特例。[32]辽代的州级建置在规模上较小,“所谓州者,当契丹全盛时,但土城、数十里、民居百家及官舍三数椽,不及中原一小镇,强名为州”。[33]县设县令、县丞、主簿、县尉等职。道府州县主要施行于汉人、渤海人的农业经济地区。
辽代政区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层级关系较为复杂,如下图所示(图中的州即为观察州以下各类州),县在道以下既可以是第3级政区,也可以是第4级政区,这一结构实际上开了以后元代多级混合层级关系的先河。[34]
(3)头下军州制
头下军州,又作投下军州,是辽国诸王、公主、外戚、权臣等以俘掠来的人口或朝廷赏赐的人口建立的“私城”。头下军州有别于普通的州县,其性质与斡鲁朵相似,只是隶属关系不同,是将中原的州县制与本民族的头下制相结合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地方建置。
头下军州依据规模的大小和统辖人口的多少,分为5种类型:州、军、县、城、堡。见于《辽史·地理志》记载的头下军州共有16个,其中皇族诸王7个、公主4个、国舅4个,遥辇家族出身的大臣1个,实际上头下军州的数量要远多于这个数字。规模较小的头下县、城、堡则不见记载,数字不详。头下军州与地方府州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由朝廷直接统辖,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头下主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要受到朝廷的节制。
(4)部族制
辽朝对契丹和其他北方游牧民族实行部族制统辖,依据“分地而居,合族而处”的原则,在游牧民族原有的部落基础之上进行调整、改编,划地而治,以区域统治代替血缘组织,加强中央对北方各族的统一管理。辽朝的部族制度根据契丹部族原有的尊卑地位、与契丹皇室的亲属关系,及族属种类分为3种类型:
内四部族,地位最尊,主要包括皇族横帐三父房族,国舅帐拔里、乙室已部,国舅别部,遥辇九帐族。四部族各设置常衮司,长官称常衮,其下为太师、太保、司空等职。下设详稳司(皇族横帐设都详稳司),长官称(都)详稳;节度使司,长官称节度使,分管军马之政。
大部族,又称“四大部族”,包括五部院、六部院、乙室部、奚六部。四大部族所设院、府,长官皆称大王,下设左右宰相、太师、太保、太尉、司徒等职。院、府之下设有3级机构,即相当于府州一级的设部节度使司,长官称节度使;部族详稳司,长官称详稳。相当于县一级的设石烈,长官称石烈夷离堇、石烈麻普。相当于乡一级的最基层单位设弥里,长官称辛衮。
小部族,共49部,后为47部,包括契丹普通部族和被征服的外部族,如室韦、女真、突厥、乌古、敌烈、回纥等,各部族设有司徒府,置司徒、司空,其下亦设有部族节度使司、部族详稳司、石烈、弥里等机构。
部族制是适应游牧民族社会经济结构而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虽然保持部族的名称和形式,但实际上是建立在地域统治基础上的行政区划,部族的各级官员是食俸禄的流官,部民是纳税服役的编户齐民,隶属于北面官统辖系统。
2.东丹国地区
926年辽太祖阿保机灭亡了东北牡丹江流域的渤海政权之后,建东丹国,辽太祖釆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方针,“改渤海国为东丹,忽汗城为天福。册皇太子倍为人皇王以主之”。[35]新建立的东丹国是以契丹太子耶律倍为国主,利用渤海政权原有的社会制度来统辖新征服的渤海人民。东丹国建立之初,是具有封国性质的特殊行政区。东丹国主耶律倍身为辽国太子,号称“人皇王”,地位既尊且贵,东丹王城仍治于原渤海王城(渤海上京龙泉府——忽汗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渤海古城),改名曰“天福城”,“有宫殿,被十二旒冕,服皆画龙像,称制行令”。[36]东丹王和主要大臣由契丹皇帝任命,必须听从契丹皇帝的调遣。太宗天显四年(929)辽将东丹国从渤海故地迁到辽东。[37]迁到辽东半岛后,东丹王的治所在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直至东丹国撤销为止。
东丹国基本沿用渤海国时期的制度,最高权力机构初设宣诏省和中台省,“置左右大次四相及百官”。[38]最初任命的4名最高行政长官为“以皇弟迭剌为左大相,渤海老相为右大相,渤海司徒大素贤为左次相,耶律羽之为右次相”。[39]此处“左、右次相”,即为左、右平章事,承用原渤海国官职不变。[40]天显六年(931)辽再次将东丹国最高权力机构由二省合并为一省。《辽史·太宗纪》记载,这年“置中台省于南京(后改称东京)”。此后辽朝任命的东丹国高级官员不再是4相,而是中台省左相、右相。
930年,在帝位争斗中失败的东丹王耶律倍弃国奔后唐,东丹国由耶律倍的王妃萧氏主政。931年,东丹国机构开始削减。941年,萧氏死,耶律倍子兀欲主政东丹国。947年,辽太宗卒,耶律兀欲即帝位,以其叔父安端为明王,主持东丹国政,此时的东丹国已经形同虚设。穆宗应历二年(952)十二月,“辛亥,明王安端薨”。[41]此后再没有见到关于任命何人主东丹国事的记载。历任东丹国主由太子、王妃到亲王,地位逐渐下降,这也表明东丹国的权限与势力越来越小,其在辽朝的地位也越来越无足轻重了。
东丹国撤销的时间史无记载。《辽史·圣宗纪》记载,统和二年(984)十二月,以“大仁靖东京中台省右平章事”;统和十六年二月,“以监门卫上将军耶律喜罗为中台省左相”。[42]金毓黻认为上述两处纪事是中台省撤销后东京宰相府之官,与已经废置的东丹国无关。[43]无论这一推论是否成立,最迟在圣宗朝已撤销了东丹国是无疑问的。东丹国撤销后,原东丹国统辖的渤海人户改由东京留守司统辖,对渤海人采取与汉人同样的政治、经济制度,置于府州县地方行政建制统辖之下。
3.属国属部地区
辽朝缘边地区还分布着众多的原始部族。东部主要是以狩猎经济为主的女真、兀惹、蒲卢毛朵、达鲁古、五国部人,西部主要是以畜牧狩猎经济为主的乌古、敌烈、室韦、阻卜人。这些原始部族不仅生产经济类型不尽相同,社会发展水平也不平衡,为了在这些民族地区建立起有效的政治统治,辽朝统治者将东北各少数民族地区都纳入了王朝的最高地方行政区划——道之内,在上京道、中京道、东京道之下针对东北各民族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俗而治,设置了6种类型具有民族地区统治特点的行政建置,实行羁縻统治。[44]
其一,乌古(于厥)部地区的属部制度。[45]乌古部分布在上京道北部的海拉尔河之南,西达呼伦池和贝尔池一带,南至今霍林河以北,其南为契丹人的聚居区。[46]辽在乌古部设置部族节度使司,任命契丹官员担任乌古部节度使、详稳、都监、行军都监,授给乌古部酋长“夷离堇”官号,以契丹官员就其部,与乌古部酋长共同管理部内各种军政事务。辽虽派契丹官员统辖乌古部,却没有改变乌古部原有的社会组织,太宗时曾因功“赐其部夷离堇旗鼓”,[47]这表明乌古部酋长同时又是辽朝属部官员夷离堇,契丹官员通过乌古部的夷离堇才能实现对乌古部的有效管辖。
其二,敌烈部地区的属部制度。敌烈部,东面紧邻乌古部,分布在克鲁伦河流域。辽朝在敌烈部设置了八部敌烈部详稳,后升为节度使司。辽前期任命敌烈部酋长为详稳,后改任契丹人担任节度使。辽前期由于敌烈部尚未形成一个较大的氏族部落中心,各部彼此不相统一,由辽扶植任命的八部敌烈详稳的地位亦不稳固,往往因为内部的争斗,导致发生叛辽的行动。如圣宗统和十五年(997)五月,“敌烈八部杀详稳以叛,萧挞凛追击,获部族之半”。[48]道宗咸雍九年(1073)统辖八部敌烈的官员已由详稳提升为节度使。咸雍十年(1074)辽朝平定八部敌烈叛乱后,改派契丹人担任八部敌烈节度使。
其三,熟女真地区的属国制度。熟女真又称系辽籍女真,分布在东京道的长白山地区和东流松花江流域。辽在熟女真地区设置若干个大王府,以熟女真部族酋长任大王府的长官,受辽印,女真民户著辽籍,为辽承担赋税和兵役。管理女真大王府事务的辽地方官署为诸女真详稳司,详稳司的官员皆由契丹人、奚人和渤海人担任,直接管理女真部族事务,诸女真详稳司由契丹枢密院(即北枢密院)管辖。另外,辽还设置了北女直兵马司、南女直汤河司、东北路女直兵马司掌管这一地区的军事防务。但大王府之下女真部族仍保持着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以女真部落酋长治理部民,辽朝对女真上层人物授予官号,“赐印绶”,[49]使之具有辽地方官员的身份。
其四,生女真地区的属部制度。生女真分布在东京道东北部的北流松花江、牡丹江流域,以及东部滨海地区。辽以女真部落联盟长为生女真部族节度使,不系辽籍、不受印,保持较大的自治权力。在行政统辖关系上曾隶属于咸州详稳司。辽沿边诸军将官员“每到官,各管女真部族依例科敷,拜奉礼物各有等差”。[50]辽时常派官到生女真地通问,女真部落贵族也经常到咸州官府言事。[51]辽朝军队不能随意进入生女真部族辖地,虽朝廷重犯进入生女真地,也必须由女真人去捕捉。但辽为维持地方稳定,有权干预、平息生女真内部的部落纷争。[52]
其五,五国部地区的属部制度。五国部的居地在生女真之东北直到黑龙江下游地区。圣宗统和初年,五国部归附辽。《辽史·兴宗纪》记载,重熙六年(1037),“八月己卯,北枢密院言越棘部民苦其酋帅坤长不法,多流亡;诏罢越棘等五国酋帅,以契丹节度使一员领之”。这是辽在五国部地区设置五国部节度使之始,担任五国部节度使的是契丹人。五国部节度使隶属黄龙府都部署司统辖。道宗朝五国部节度使已经撤离了五国部地区,咸雍以后不再见到关于五国部节度使的记载,估计辽撤消了五国部节度使的设置。
其六,阻卜地区的属国、属部制度。辽上京道西北地区分布着众多的游牧部族,辽称之为阻卜。圣宗于统和二十九年(1011)六月,“置阻卜诸部节度使”。[53]此后辽相继设置了若干大王府、部族节度使司。任命阻卜酋长为大王、节度使。辽主要以西北、西南两招讨司兼管各阻卜大王府、节度使司的贡纳事务,负责举荐担任阻卜大王、节度使的人选,如《辽史·耶律挞不也传》记载:“磨古斯之为酋长,由(耶律)挞不也(时任西南面招讨使)所荐。”另外,据《辽史·萧蒲奴传》记载,萧蒲奴“重熙六年(1037),改北阻卜副部署”。这表明辽还曾设置了北阻卜都部署司,以加强对阻卜地区的军事管理。
此外,辽朝还设有室韦国王府、黑车子室韦国王府、铁骊国王府、鼻骨德国王府、达鲁古国王府等。辽代边缘地区的属国、属部在政治上接受辽廷的官职,经济上入纳土贡,军事上则听从调遣,参与辽廷的征伐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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