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王朝本着“百蛮朝贡,不可轻其疆场”[57]的原则,极为重视羁縻府州地区的统治。由于这些羁縻府州大多设在边地或初开发的民族地区,各羁縻府州统治下的民族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经济生活、风俗文化等形态各异,与内地正州存在较大差异,因而中央政府对羁縻府州,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统辖关系,都釆取了与内地正州不同的形式。
(一)机构设置
羁縻府州以降附的少数民族建立,其机构设置是在承认唐王室对其统属的前提下,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统治机构,承认其原有酋领的政治地位和直接统治本族的权力。具体来看,大致有3种情形:[58]
1.保留原有统治机构
即保留当地民族地区原有的行政机构、政治制度等不变,从长官到僚佐均由本族人充当,并且允许其在本族内部称“国”,其酋领、君长亦可称“王”、“可汗”等。如瀚海都督府、焉耆都督府、忽汗州都督府等都是釆用此种方法。这种依靠原有统治机构进行统治的办法,避免了因传统制度的骤然变动而可能出现的动乱,维持了边境地区的稳定。
2.“华官参治”
由唐王室派遣汉官充当羁縻府州的部分官员,组成联合统治机构,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共同治理。如安东都护府,《旧唐书·高丽传》载:“高丽国旧分为五部,有城百七十六,户六十九万七千;乃分其地置都督府九、州四十二、县一百,又置安东都护府以统之。擢其酋渠有功者授都督、刺史及县令,与华人参理百姓。”
3.“监领制”
在保留少数民族地区原有组织机构,承认其酋长统治地位的同时,唐中央派遣政治代表进行“监视督导”。如黑水都督府,开元十四年(726),唐玄宗诏以黑水部中最大部落“为黑水府,仍以其首领为都督,诸部刺史隶属焉。中国置长史,就其部落监领之”。[59]唐朝派往民族地区的长史,或谓“监总”,皆“王有亏违,皆遣闻奏”,[60]从而确保朝廷使命的贯彻执行,实行有效管辖。因此在都督府设置以后,虽然是地处最东北边地,黑水诸部仍与唐王朝保持着频繁而较为稳定的朝贡关系。
(二)统辖关系(www.xing528.com)
唐代边疆羁縻府州与唐内地正州有严格区别,内地正州由中央实行直接统辖,羁縻府州则“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61]玄宗时为了备防边疆,还于沿边诸地分别设置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岭南十道节度使或经略使统御诸羁縻府州。中央通过边州都督府或都护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对羁縻府州少数民族进行统辖。
1.政治方面
在“全其部落,顺其土俗”[62]的条件下,各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都由各部落酋长担任,“承制署渠帅为刺史、县令”,[63]并且按照各民族的习惯实行世袭制,[64]朝廷承认其继承权。但新的羁縻府州都督产生后,须经中央“下诏册立”,[65]给予“印章袍带”,[66]才能取得统治本族的合法权力,并以此为征发信符。此外,各羁縻府州要执行唐中央的某些政令,各府州间发生纷争,唐中央有权直接干预,而府州则须听命处置。唐王朝对大多数羁縻府州都采用此种方法,如东北契丹松漠都督府,唐朝在不改变契丹人社会组织与制度的前提下,于其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任命其部落联盟长为松漠都督,作为唐朝的地方官员,代表唐中央统辖契丹民族,从而确立了契丹与唐朝之间的君臣隶属关系。此外,诸羁縻府州对中央负有入觐、充质等义务。唐太宗时期,“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见,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67]东北诸少数民族如渤海人等都屡次派遣质子为质于唐。
2.经济方面
唐政府在经济上对羁縻府州的统辖,主要表现为“朝贡”和轻额赋税体制。“朝贡”即各羁縻府州要向中央贡纳当地的土特产品,如漠北诸羁縻府州“岁贡貂皮以充租赋”,[68]东北松漠、饶乐、忽汗州等都督府都屡次朝贡于唐王朝。《唐六典·郎中员外郎》:“凡诸国蕃戎内附者,亦定为九等,四等已上为上户,七等已上为次户,八等已下为下户,上户丁税银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贯经二年已上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共一口。无羊之处,准白羊估折纳轻货。若有征行,令自备鞍马。过三十日已上者,免当年输羊。凡内附后所生子,即同百姓,不得为蕃户也。凡岭南诸州税米者,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轻税诸州、高丽、百济应差征镇者,并令免课、役。”这种对于羁縻府州赋税的要求明显较内地正州为轻。
3.军事方面
唐中央允许羁縻府州保留兵马,但负有军事征发的义务,一旦边疆有警,要随时出兵助战。《旧唐书·职官志》曰:“符宝郎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八曰天子信宝,发番国兵则用之。”在唐前期的边地军事活动中,几乎都有羁縻府州出兵助战。贞观十三年(639),太宗平高昌,调发突厥、契苾骑数万。[69]贞观十八年(644),太宗欲出兵征讨高句丽,“下诏遣营州都督张俭等帅幽、营二都督兵及契丹、奚、靺鞨先击辽东以观其势”。[70]中原有战事亦曾调用少数民族兵马,如讨伐安史叛乱,回纥兵功不可没。此外,羁縻府州还负有守卫边疆的任务,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丞相张九龄《敕当、悉等州羌首领书》中说:“当、悉、柘、静、维、翼等州首领百姓等,……卿等祖父已来为国守境,皆尽忠赤,防捍外蕃。朝廷嘉之,官赏相继。”
综观唐代,随着王朝兴衰,羁縻府州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在王朝发展和鼎盛时期,设立的羁縻府州数量庞大。但随着王朝腐败衰落,一些少数民族或叛或附,一些羁縻府州也随之存废频繁。虽然如此,唐朝在边疆地区设置的羁縻府州在古代王朝治理边疆的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唐王朝通过羁縻政策将众多具有不同经济文化的民族,统一到王朝行政统辖的体制之下,对各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产生了各种影响,为后来中华民族的多元化发展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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