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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文化区-中国地方史纲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和最早进入国家形态的地区,这里的文化属于夏商周时期的主流文化。在近年来发掘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迹中,已显露出礼制的雏型。西周时期,以周公为首的一批大贵族在承袭和损益夏人、殷人的礼乐文化的基础上,“制礼作乐”。

华夏文化区-中国地方史纲

该区包括今陕西大部、山西南部、河南大部和河北南部地区,是夏商周时期华夏族先民的主要活动地,也是三代控制的核心区域。作为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和最早进入国家形态的地区,这里的文化属于夏商周时期的主流文化。

(一)礼乐制度

礼起源于原始时代的社会习俗和祭祀仪规,当时作为全体氏族成员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所遵守的规范。在近年来发掘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迹中,已显露出礼制的雏型。进入早期国家阶段后,统治阶层对原始礼俗加以改造和条例化,成为稳定其阶级秩序和加强其统治的礼乐制度。西周时期,以周公为首的一批大贵族在承袭和损益夏人、殷人的礼乐文化的基础上,“制礼作乐”。[214]正如孔子所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215]后来历成、康、昭、穆几朝,用了近百年时间,才确立了完善的西周礼乐制度。在礼乐制度下,“乐”不仅指歌、舞、曲,而且包括与礼制相配的所有艺术形式和意识规范,即所谓“乐由中出”,“礼自外作”,[216] 其目的都在于“整民”。[217]《礼记·乐记》对于周代礼乐一体的精义有扼要阐述:“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有了礼的规范,政的划一,刑的强制,配之以乐的感染,便能同一民心,成就“王道”、“治道”,这即是周代“制礼作乐”的深远用意。

周礼包括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等,礼乐共举,繁复细琐,无所不至地浸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礼乐制度下,贵族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为基本人生修养,不仅政治生活和社会交往方面,而且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必须“合礼”、“合理”,追求达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218] 的境界。对于庶人则用刑加以约束,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219]

夏商周时期华夏先民的衣制分衣和裳两部分,上衣下裳,且多为交领右衽的形状,商代以后又出现了袂的形式。为了御寒,他们也有着皮衣(裘)的习俗。头饰是以布帛做成巾帽,直到商代还只是以布帛束发并稍加装饰而已。到了周代,由于周人重礼,人们逐渐对冠帽重视起来。周礼中有冠礼,男子成年时要将头发盘结于头顶为髻,然后用笄将冠与髻一同固定。周人常戴的冠称为弁,在周代等级制度下,弁的规格形制有比较严格的区分,“王之皮弁,会五采玉璂,象邸,玉笄。王之弁绖,弁而加环绖。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之”。[220]

(二)文字

文字的发明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大进步。古代有黄帝史官仓颉造字的传说,其实,文字并非一人一时之作,而是由一群人共同创造的。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许多遗址出土的陶器、玉器上有大量的刻划符号,可能就是汉字的前身。关于汉字在什么时候出现,目前史学界还没有形成定论,《尚书·多土》记载:“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这说明至少在商代晚期已经有了记字的典册。目前所见最早的正式文字发现于商代,有甲骨文金文、陶文和玉石铭文。(www.xing528.com)

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用来占卜的文字,是商、周时期通用的文字。从已经出土的甲骨文来看,主要发现于河南安阳小屯殷墟。殷墟甲骨文是殷商王室从事祭祀、征伐、畋猎、农事等活动时进行占卜的记录。因其内容为卜问记录,又称“甲骨卜辞”。殷墟出土的带字甲骨迄今约有16万片,可析出4500个左右的单字,目前已有近2000个字可以识读。20世纪70年代在周原的周人窖藏中连续发现西周甲骨近2万片,有字者约300片,共计1000多字,时间早自周文王,晩迄昭、穆王时期。西周甲骨在甲骨的钻凿、卜法以及卜辞的字体等方面,都与殷墟卜辞略有不同。[221]

金文是指刻铸在青铜器上的文字,金文即青铜器铭文。金文在商代后期已经出现,但并不多见且文字稀少,一个器物上文字少者一二字,最多也就几十字。西周时期金文发达起来,有的铜器铭文多达上百字。金文是王室大事和贵族社会生活的铭记,内容有祭典、征伐、册命、训诰等等,其辞句多具有程式化的特点,大多是颂扬周王室和为公侯祖先歌功颂德的文字。同时商周时期还有少量烧在陶器和刻在玉器上的文字。

(三)历法

相传尧的时候曾经派专人司职观察天象,并根据这些观测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222]到了夏代,通行的历法称为“夏时”。限于资料,夏历的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春秋时期的人认为“夏数得天”。[223]从后代人的记述中可以看出夏代的历法与自然气象相适应。

商代所行历法称为“殷历”,殷历已经是相当成熟的历法,基本具备了后来历法的规模。以正月为岁首,月有大小,大月30日,小月29日,一年之中大小月相错,一月又分为上、中、下三旬。为调整其间岁差设置了“闰月”。年也有大小,小年12个月,为平年;大年13个月,为闰年。以干支纪日,60天周而复始。但已发现的甲骨卜辞中,尚只见春、秋,未见冬、夏,所以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说:“后世春夏秋冬四季的分法,起于春秋以后。前此恐怕只有两季。”

周人的历法规模与殷历差不多,在一些方面有进一步的发展,如周历月内的分期,不用商代上中下三旬制,而另用朔、望、弦、朏、晦与“既生霸”(魄)“既死霸”(魄)来计算。而且周历以十一月为岁首,即《史记·历书》中所说“周正以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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