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断限与发展阶段
本书内容的时段是古代史,从中国大地出现人类历史的时期开始,一直到最后一个古代王朝即清王朝的终结(1911)为止。我们从地方史研究的视角出发,将这么漫长的历史时期划分为八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史前时期。在今天中国疆域内,东南西北近极点处都已发现旧石器文化地点,据考古学者粗略统计有1000多处。[7]到新石器时代,中国各地发现的原始氏族文化遗址数以万计。可见从人类的童年时期,中国大地的各个地区都已经有人类生存、繁衍,创造着各个地区的历史与文化。
第二阶段,早期国家时期,即夏、商、西周时期。中国从什么时期进入国家形态,这在学界有分歧意见,国内多数学者持夏代说,海外许多学者持商代说。分歧的主要原因是关于夏代历史的记述都是出自后人之笔,简略且带有浓重的传说色彩。前者主要依据目前夏代考古发现的大型宫殿遗址、青铜器制造、大型墓葬等,这足以证明夏代已经进入国家形态;后者则依据殷墟遗址出土的大量甲骨文,认为得到文字证明的商代,当是中国古代国家的起点。本书从夏代说,认为古代中国是从夏代进入国家形态。
关于“早期国家”的定义,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一书中说:“一个较合适的早期国家定义至少应该指出早期国家所具有的如下特征:(1)从原始社会直接演化而来,或可以被看作是这一演化发生后的最初一些阶段;(2)中央集权的最高权力中心 ;(3)行政和政治管理机构 ;(4)社会分层或阶级分化 ;(5)领土观念 ;(6)国家意识形态。”[8]关于国家定义,是个复杂的问题,本书只是采取在中国通行的一般观点,关于“早期国家”定义则参照谢维扬先生的观点。
如果从区别国家与氏族组织的角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明确指出两个基本点: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允许公民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实现他们的公共权利和义务,不管他们属于哪一氏族或哪一部落。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之家符合了。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官吏既然掌握了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凌驾于社会之上。他们作为日益同社会脱离的权力的代表,一定要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由于这种法律,他们享有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了。[9]这个标准同样适用于早期国家与氏族组织的区别,夏商周三代已经设立了公共权力,并且在发展中日益完善,但在国家基层社会组织方面,夏商时期基本保持原有的氏族部落组织,西周时期处于由氏族部落组织向按地区划分国民的统治形式转变,并逐步确立。因此,我们将夏商和西周三代划入早期国家时期。
夏、商、周三族相继兴起,商承夏,周承夏商,并把周文化区拓展到东夷地区,各族间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广泛而深入,加快了民族间的融合进程,共同缔造了华夏先民的历史。古代中国的民族认定,是以文化为主,夷夏之分重在文化,其次才是种族。华夏先民与周边同制不同俗的各民族之间,有着源远流长的经济、文化交流,但在各自发展的过程中也时常发生战争,在和平与冲突中相互渗透,共同缔造着中华大地进入文明社会的最初历史。
第三阶段,诸侯国分立迭起时期,即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古代中国处于分裂时期,诸侯林立,彼此之间进行着激烈的兼并战争。然而,这一时期古代中国进入成熟国家时期,国家结构形式开始由西周时期宗法封建制向战国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过渡。春秋时期,以夏商周三族为主体,融入了一些周边民族的人口,形成了华夏族,经过战国时期的发展、壮大,华夏族逐渐成为人数最多、分布范围最广的民族。
第四阶段,第一次中央集权王朝统治时期,即秦汉帝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废除分封制,建立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汉承秦制,并进一步完善从中央到地方各种政治制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中国两千年古代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模式,此后的王朝,无论是汉人建立的王朝,还是少数民族在中原建立(或统治地区达到中原地区)的王朝,都釆取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模式,只是在具体制度方面有新的发展与革新,其中变化较大的是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制度。秦汉时期在华夏族的基础上形成了更大规模的汉族,郡县制的推行使占人口大多数的汉族居中原(包括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少数民族居边疆的分布格局得以巩固,并一直延续至今。
第五阶段,分裂割据与民族大迁徙时期,即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一个国家分裂、战乱频仍的时代,也是境内各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时代。在北方黄河流域,内迁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先后建立了各自的民族政权。在南方长江流域,南迁的汉族亦先后建立了东晋和南朝诸政权。原有的民族分布格局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数百万的北方民族入居华北平原,又有90万左右的北方汉人渡过淮河、长江向南迁徙。[10]中华大地上民族杂居的现象十分普遍,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随着南北方少数民族的汉化,又重新恢复了秦汉时期民族分布的格局,但这时汉人分布的范围更加广泛,已经达到东南沿海闽粤的大部分地区,在人数上也超过了其他民族的总和。
尽管这是一个分裂时期,但是各政权在政治制度方面仍沿袭秦汉之制,致力于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另外,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各政权在某些具体制度上也略有变通。值得注意的是,在十六国时期,北方民族统治者为了适应胡人为统治民族,汉人占人口多数的国情,在承袭汉魏以来政治制度的同时,还程度不同地实行本民族制度,这种一国两制的政治制度模式,在以后的辽夏金元清等王朝中又以各种形式出现,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六阶段,第二次中央集权王朝统治时期,即隋唐帝国时期。分裂了近400年之久的中国重新归于统一,隋唐帝国开创了中国古代王朝鼎盛时期的国家规模。国家制度在前朝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发展、完备,社会经济与文化全面发展,中央王朝空前强大。与之同时,边疆地区各民族也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各个地区都出现了强大的地方民族政权,他们对所在地区各民族的有效统辖与治理,为缔造古代中国疆域作出了极大贡献。隋唐帝国通过在边疆民族和民族政权地区设置羁縻府州,强化了对边疆地区的政治统辖关系。唐代羁縻府州数量之大,分布之广是前所未有的。羁縻府州在边疆地区的普遍设置,标志着古代中国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辖形式进入了新的转型期,即由分封朝贡制为主转为以羁縻府州制度为主。这一时期古代中国疆域初步形成。
第七阶段,多王朝、政权并立时期,即辽宋夏金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再次陷于分裂,以辽金与两宋南北对峙为主,多王朝、多政权并立。在汉族王朝与北方民族王朝的关系上,北方民族王朝首次居主导地位,他们在保持中央集权的基本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在继承隋唐(宋)政治制度的同时,又建立了一套具有民族特点的政治制度。辽朝是从中央到地方实行蕃汉并行的两套政治制度;金朝是在釆用唐宋中央制度之下实行两套并行的地方政治制度(州县与猛安谋克),其目的是维护统治民族的地位。在边疆统辖制度方面,各王朝继承和发展了唐朝的羁縻府州制度,尤其是北方王朝已经将统一的行政区划程度不同地推行到边疆地区,推进了中央集权直接统辖边疆民族地区的进程。
第八阶段,第三次中央集权王朝统治时期,即元明清帝国时期。元帝国作为中国古代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全国的王朝,结束了各民族政权长期并立的局面,建立了空前规模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元中央政府通过有效的军政管辖,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切实纳入到中央集权的统治体系之下,各民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固定下来。经明到清,古代王朝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达到了顶峰,对地方的统辖,内地承金元之制,实行两套行政管理制度(州县与八旗);边疆建立了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民族区域建置,成功地全面实现了对边疆地区的中央集权统治。从而奠定了近现代中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将中国地方史(古代史)分为八个阶段,看上去似乎有些过细。先师张博泉先生曾经从多民族国家发展历程的角度,将中国地方史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每个时期又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前天下一体”、“天下一体”;“前中华一体”、“中华一体”。“前天下一体”是指秦以前,“天下一体”是指秦、汉到隋、唐;“前中华一体”是指辽、宋、金,“中华一体”是指元、明、清。[11] 若从张先生的分期,除第一阶段以外,第二、三阶段属于“前天下一体”时期,第四、五、六阶段属于“天下一体”时期,第七阶段与“前中华一体”时期相当,第八阶段与“中华一体”时期相当。
本书基本上是依据上述八个阶段设立章节,只是第八阶段的内容较多,分为两章,故全书设为九章。本书以每一章为一个单元,力图展现这个阶段中国地方史发展的水平和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空间范围与分区
本书内容的空间范围,是各个历史时期古代中国的地域。本书的基本观点是古代中国的地域是变化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繁衍生息的土地共同构成古代中国的地域。如何认定古代中国的地域范围,即如何划定古代中国的疆域,这是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我们认为古代国家疆域与近现代国家疆域的定义和概念是有很大区别,但都是与政治统辖关系有着密切关系。中国古代国家由早期国家进入封建诸侯制国家,进而发展为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在不同时期,国家对地方的统辖体制有明显的差别。夏商周时期,国王主要通过册封朝贡体制,统辖各方国、诸侯国以及臣属的周边民族。春秋战国时期出现郡县制,到秦汉帝国时期,釆取两种地方统辖制度,一是在汉人地区推行郡县制度,二是在边疆民族地区推行以册封朝贡为主的统辖制度。这种地方统辖形式直到唐朝开始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为对边疆民族地区广泛推行羁縻府州制度,但在羁縻府州制度下,仍然很大程度上保持着册封朝贡制度,同时羁縻府州制度也没有完全取代传统的册封朝贡制度。进入辽宋夏金时期,南部两宋王朝,承用唐朝羁縻制度,在南方民族地区略有发展。北方民族王朝本身勃兴于边疆民族地区,出于统治民族自身发展的需要,将地方行政设置推行到边疆民族地区,通过地方行政区划的军政管辖,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纳入北方王朝中央集权的政治统辖体制之内。然而,受自然环境的限制,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生活的类型与发展水平,与中原地区的汉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于是具有民族特色的地区行政建置开始出现于边疆地区,这些适合多民族国家的地方统治制度,经过几个王朝的发展,到清朝得到确立和发展,清政府在边疆各民族地区建立了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民族区域建置,成功地实现了对边疆地区的中央集权统治。
由此可见,在各个历史时期确定中国疆域的标准是不同的,在先秦时期,凡与王国中央和诸侯国有册封朝贡关系的方国、古国、部落,都可以视为古代中国的地域。进入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国家时期,凡是与中央王朝有朝贡册封关系,且受到王朝地方政府管理的边疆民族与民族政权的地区,皆可以视为古代中国的地域。隋唐以后,前一个时期的朝贡册封关系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同时凡设置羁縻府州的地区,皆视为古代中国的地域。自辽金到清,在边疆地区设置的民族区域建置,无疑是古代中国的地域。
然而,历史现象是复杂的,一些边疆民族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并不是始终如一的,有的民族地区的古代中国在发展进程中逐渐加入到中国之中,有的民族地区则在某个时期开始完全脱离中国统辖。如吐蕃地区,从唐代开始与唐帝国发生关系,并曾经建立和亲关系,直到元代才加入到古代中国之中。又如今越南北部地区,秦汉以来一直是中国古代王朝统辖地区,但到五代时期,则脱离了中国古代王朝的统治,成为独立于古代中国之外的地区。本书从唐朝开始叙述吐蕃地区的历史;而从辽宋夏金时期开始,不再涉及越南地区的历史。对于类似的情况,皆比照上述两个典型的例子处理。
按照上述的标准,古代中国的地域(疆域)有时扩大,有时缩小,直到近代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以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形式强行霸占我国领土,古代中国的疆域也由此演变为近现代中国的疆界。
中国地方史以各个区域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划分区域的基本依据是经济与文化的特征。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差异很大,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经济区和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文化区。
早在旧石器时代,中国北方和南方的旧石器文化就呈现出区域性特征。[12]进入新石器时代后区域性文化的特征更加鲜明,严文明先生认为中国新石器时代存在旱地农业、稻作农业、狩猎采集三个经济文化区。[13]苏秉琦先生将人口分布密集地区的考古学文化分为六大区系。[14](www.xing528.com)
进入文明社会以后,黄河中下游地区是夏商周三代统治的中心地区,这里气候温暖,水源丰富,土地肥沃,适宜旱作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也是文化最为发展的地区。在先秦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一直是以华夏族(先民)为主居住的地区,社会发展水平与实行的政治制度大体相同,是当时的核心区域。在这个核心区的周边,从东方到南方,依次为东夷经济文化区、戎狄经济文化区、苗蛮经济文化区、巴蜀经济文化区、百越经济文化区。
自西周封建诸侯以来,各诸侯国皆努力经营辖区内的统治,社会经济虽然都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但各地气候、自然条件存在一定的异差,加之各国统辖的民族不尽相同,当地传统文化风俗各有不同,各国推行的制度也略有差异。因而,春秋战国时期,核心区域内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区,大致可以分为中州文化区、齐鲁文化区、燕赵文化区、秦晋文化区。随着南方长江流域纳入核心区域,又增加了荆楚文化区和吴越文化区。秦汉帝国建立后,虽然在原诸侯国地区全面推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但由于地理的阻隔和当时交通尚不发达,形成于春秋战国时代的区域文化在一段时期内还继续存在。其后,随着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巩固,原有的文化区特点逐渐淡化,核心地区呈现出“天下为一,万里同风”[15]的景象。
秦汉以后,以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为主的核心区,随着汉人的迁徙,不断向东南地区扩展,到隋唐时期,闽粤地区也基本纳入核心区之内。核心区域的居民以汉族为主,因自然环境的差异,社会经济分为北方旱作农业经济区和南方稻作农业区,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区也分为北方文化区和南方文化区。
边缘地区,自然条件复杂多样,人类生存的环境相对恶劣,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也制约了人们相互交流的能力,因此在边疆地区多种经济并存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民族长时期处于混合原始经济状态,原始社会的遗风浓重,社会制度各异。边疆地区因自然地理状况差异,可划分为五大区域,即东北地区、北方草原地区、西北地区、西部(青藏高原)地区、西南地区。
边缘各个地区的特点鲜明,如北方草原地区适合发展畜牧业,自古以来主要是游牧民族繁衍生息的场所,虽然民族更替变换频繁,但经济生活与文化习俗多有相似之处。与之相反,西南地区多高山峻岭,妨碍了人们相互之间的交流,统一的区域经济很难形成,民族众多,十里异习,百里殊俗,文化面貌复杂多样。各区域的特征,除了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之外,同时与人口迁徙、政治统治、文化传播、经济交流、地理位置、宗教信仰等等诸多因素有着密切关系。同时,边疆地区的特点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呈现出阶段性,本书对此给予了较大的关注。
总之,中国地方史(古代部分)研究的重点是古代中国整体区域与各个地区的历史,将内地与边疆放在一个层面上,在考察各个地区自身历史的同时,还要考察各个地区之间互动的历史,尤其重点考察各个地区与中央关系的历史。本书不是一部中国地方全史,而是一部中国地方史纲,由于体例的限制,我们以中国地方史的5个基本问题为线索,即民族分布格局、古代国家结构与统治形式、区域经济、区域文化、古代疆域的走向(唐以后),一方面注重从纵向考察5个基本内容发展变化的轨迹,另一方面注重从横向考察5个基本内容在同一个发展阶段彼此之间的互动关系。力图对古代中国如何发展为今天的中国,古代的众多民族如何结成今天的中华民族这个重大的命题,从中国地方史的角度给予符合历史事实的回答。
[1]《北史》卷九四《室韦传》:“北室韦……凿冰没水中而网取鱼鳖。地多积雪,惧陷阬穽,骑木而行。”
[2]参见赵云田主编《北疆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3]参见秦永章《甘宁青地区多民族格局形成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4]余太山主编《西域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5]陈庆英、高淑芬主编《西藏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8页。
[6]王文光、龙晓燕、陈斌《西南民族关系史》“序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7]张森水《管窥新中国旧石器考古学的重大发展》,《人类学学报》1999年18(3)。
[8]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1页。
[9]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169页。
[10]谭其骧《晋永嘉丧乱之民族迁徙》,《燕京学报》第15期,1934年。
[11]张博泉《中华一体论》,《吉林大学学报》1986年第5期。
[12]张森水《管窥新中国旧石器考古学的重大发展》,《人类学学报》1999年18(3)。
[13]严文明《中国史前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史前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4]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35~99页。
[15]《汉书》卷六四《终军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