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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乘务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虽然高速铁路也属于铁路,但又不同于普通的铁路,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比普通铁路更具有灾难性,因此其安全管理更加重要。可见,高铁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对其安全问题进行管理。

高铁乘务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理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8章108条,对铁路质量安全、专用设备质量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而全面的规定,但该法针对高铁的规定非常少。虽然高速铁路也属于铁路,但又不同于普通的铁路,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比普通铁路更具有灾难性,因此其安全管理更加重要。在立法方面,其安全法律规范应该更为细致,安全责任应该更为明确具体,技术标准制定及审查程序应该更为严密,监管要求应该更为严格。可见,高铁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对其安全问题进行管理。

(一)安全保护区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重点对铁路线路安全区的范围、划定及其保护,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保护铁路线路的义务,铁路接近限界的保护,铁路桥梁(包括道路、铁路两用桥)、隧道的安全保护,影响线路安全的施工行为的限制,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和行人过道的审批程序、通行规则、警示标志设立等条件和费用分担原则做出了规定。(www.xing528.com)

(二)铁路运营安全

为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的设计、生产、维修或者进口的行政许可,铁路机车车辆和自轮运转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资格许可,铁路危险货物、特种货物的运输许可,铁路重要工业产品的许可生产及生产企业的条件,除行政许可的机车车辆及许可生产的铁路重要工业产品外,对其他直接关系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专用设备、器材、工具,实行强制认证制度;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铁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救援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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