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教学工作是一项复杂劳动,具体内容包括传承文明、生产知识、创新文化、培养人才,这些活动共同构成了一个彼此相互关联、长期、动态的过程,从而使得高校教师的教学劳动具有复杂性和重复程度低等特点,决定了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评价应是一个均衡评价的过程。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评价的平衡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均衡
对高校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既要看教师工作量,如教学课时、课外活动等,又要看教师完成工作的质量。只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均衡,才能体现教师教学工作的特点,使教师评价更具科学性。具体来讲,定量评价原则要求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要尽可能量化,高校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等指标也需尽可能细化,通过细化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考核标准使得考核统计与教师间的横向比较更为方便,从而为评优、薪酬设计、职称晋升以及教师聘任提供客观依据。
在高校教师教学发展教师评价过程中可以对评价数据、信息、评价结果等进行量化处理并以数据的形式反映评价结论。这样做有助于认识的精确和深化,便于对评价结论进行数量比较。当然,量化不是评价过程中绝对的和唯一的途径,可以结合定性评价同时进行,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定量指标主要反映高校教师完成量化工作的具体情况;定性指标主要体现高校教师工作的状态和发展趋势,因此,需将定量指标和定向指标有机结合,才能全面、系统地进行高校教师教学发展评价。(www.xing528.com)
2.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均衡
为了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性和有效性,降低主观性和随意性,现代教师评价制度要求在评价中实现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均衡。单项评价是指对教师在某一工作方面的评价,如课堂实践、师生关系等,或指对教师在某一时间范围内的工作的评价,如一堂公开课等。单项评价是教师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单向评价,就会导致综合评价结论的表面化和简单化。综合评价是指用全面的、动态的和发展的眼光对教师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全程的、较长时期的、循环反复的评价。
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各有优势、各具特色,可以在评价活动中相互补充、相互借鉴。单项评价更加具体而微,专业性较强,能够对教师教学发展的某一方面做出深刻细致的分析,综合评价更加全面和均衡,能够刻画教师教学发展的全貌。综合评价与单项评价呈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综合评价寓于单项评价之中,是以单项评价为基础的。没有综合评价,就无法全面了解评价对象的工作表现,无法把握教师的发展倾向和发展需求,也无法修正评价过程中由晕轮效应、趋同效应等引起的各种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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