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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后发展政策概述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教师的入职教育即是指高校教师为进入其教师职业生涯所接受的职业培训或训练。具体而言,当前国家制定的高校教师在职培训政策包含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高校教师职后发展政策概述

一般而言,完整的教师教育由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在职培训这三个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阶段组成。其中,入职教育与在职培训共同组成教师的职后教育阶段,与职前教育阶段相区别。因此,高校教师的职后发展也是由入职教育与在职进修这两个阶段组成的。根据《西方教育词典》的解释,入职教育是“短期训练,意在使新雇员熟悉他未来将从事的工作,熟悉他将与之相互影响的人们和制度”[12]。因此,简单地说,入职教育是个体为进入职业生涯所接受的职业培训或训练。高校教师的入职教育即是指高校教师为进入其教师职业生涯所接受的职业培训或训练。高校教师的在职培训则是针对在职高校教师所开展的培训,其目的不在于帮助高校教师度过职业生涯的入职阶段,而在于对在职教师进行提高性的培训和教育。

当前,我国《教育法》《高教法》以及《教师法》等政策文件均明确指出需要加强对高校教师队伍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如《教育法》在第四章第三十五条指出:“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高教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教师参加培训、开展科学研究和进行学术交流提供便利条件”。《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由此可见,高校教师参加职后教育是其享有的合法权利,而且我国政府对高校教师的职后教育也非常重视,以政策的形式要求各级政府、高等教育机构为高校教师的职后教育进行规划并提供保障。

1.高校教师入职教育政策

具体到高校教师的入职教育政策,当前我国对高校教师开展的入职教育主要以岗前培训的形式来实现。具体而言,岗前培训是对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进行初步的适应性职业培训,它是以教育教学岗位的需要为轴心,以新补充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或其他人员为受训对象,旨在使新教师初步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技巧、尽快从学生角色转换为教师角色、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职业角色的一种职业培训。[13]因此,高校教师的入职教育目的在于帮助高校新教师尽快转换角色,适应高校的工作环境。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是我国政府根据《教师法》等文件的规定,为建设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使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而发布的。该规程第十三条指出,“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为了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中对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国原国家教委针对性地发布了《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暂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具体而言,《细则》对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对象、管理、内容、授课形式、学时、考核形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在岗前培训的对象方面,《细则》规定,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对象为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或其他人员;在管理方面,岗前培训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在内容方面,岗前培训由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等内容组成,其中,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毕业生,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在授课形式方面,以集中授课为主,同时包含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在学时方面,总学时不低于110个学时;在评价方面,以闭卷考试为主,兼顾课程作业、教学实践。《纲要》则在《细则》的基础之上,对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这四门授课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分配等做出了详细的指导性规定。(www.xing528.com)

此外,为了确保本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根据我国教育部的以上政策文本制定了针对本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规章制度。如江苏省《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对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对象、培训内容、时间安排、考试安排等做出了规定。[14]山东省教育厅对本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规定也基本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但该省结合当前教育改革的实际情况,对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内容进行了改革,共设置了必修和选修两种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六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科研方法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导论”;选修课两门:“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和“慕课的理念与实践探索”。[15]北京市则针对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岗前培训课程免修办理办法、岗前培训学员学籍管理规定、岗前培训考生考场规则等规章制度。[16]可见,当前在我国高校教师入职教育政策方面主要体现为教师的岗前培训政策,从国家层面、各省层面出发,均根据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以确保高校教师入职教育的顺利开展。

2.高校教师在职培训政策

高校教师在职培训是指针对高等教育机构中在职教师开展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具体而言,当前国家制定的高校教师在职培训政策包含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高校教师在职培训的目的方面,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第二条的规定,“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因此,我国高校教师在职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对高校教师的培训,使高校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这种培训区别于普通教育,属于继续教育的范畴。第二,在培训的原则方面,主要为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第三条)的原则。第三,在培训内容方面,《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第四条规定“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应用计算机、外语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等技能的能力”,可见国家对高校教师在职培训内容的要求涵盖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计算机能力、外语能力、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多个方面。第四,在培训对象方面,强调以青年教师为主,培养其成为学术骨干和新的学术带头人。此外,《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还对培训的形式、培训的考核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的指导下,当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结合本省高校教师的在职培训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高校教师在职培训规章,如江苏省结合国家规程制定出台了《江苏省高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对高校教师在职培训的原则、目的、管理、内容、形式、考核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此外,各高等教育机构也针对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如华南师范大学制订出台了《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在职培训进修暂行办法》,对其高校教师在职培训的目的、原则、形式、经费、管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不仅是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高校教师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对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的要求也贯穿于高校教师的评聘和职后发展政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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