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在原始社会,当人们进行社会实践,需要表达和交流思想感情时,只能依靠语言。但语言既不能持久,也难以远传,这样,只能通过记忆来相互转告。这种“口耳相传”的传递方式为我们留下了各种远古时代的“传说”。然而,人们的记忆能力毕竟有限,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生活和生产上的需要,人们开始借助于某些实物来帮助记忆。最初古人创造了“结绳”和“契刻”的方法记事,辅助记忆。“结绳”就是在绳子上打结,用绳结的大小、多少等表示不同的含义。“古无文字,结绳为约,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契刻”就是在木头上刻出各种符号、标记以表示不同的含义。这些“结绳”和“契刻”的符合虽然也能起到一定的备忘、信守和凭证的作用,但它们毕竟只能帮助人们回忆起某些被忘却的记忆,而不能表达确切的、完整的、抽象的概念。因此,“结绳”和“契刻”还不能称之为档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文字,出现了私有制和国家。为了适应公务管理,交往联系的扩大和记载事物等各种需要,产生了比较有条理的公务文书。我国古代的典籍中就曾有类似的记录。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写道:“大道衰而有书,利害萌而有契。”随着文书的产生和使用,也就形成了早期的档案和档案工作。(www.xing528.com)
我国的档案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档案”一词的称谓,则是较晚才出现。在商代,档案叫“册”,甲骨文中就有“册”字,“册”字是连接简牍之象形字。周代叫“中”,“中”即官署之薄书。秦汉时则称作“典籍”,汉魏以后叫“文书”“文案”——各种公文统称为“文书”,公文案卷叫作“文案”。唐宋以后叫“文卷”“案卷”“案胺”。文,是指法令条文;卷,是指书卷。唐代书为“轴”,一轴为一卷,法令文书称为“文卷”“案卷”,官府的文书统称“案牍”。“档案”这个名词一直到明末清初才出现。清代的杨宾在《柳边纪略》中对档案一词作如下解释:“边外文字多于书本,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然今文字之书于纸者。亦呼为牌子、档子矣。”意思是说,满族入关以前,是用木片作为文字书写材料,传递完毕后,横竖成行挂在墙壁上,当时叫“牌子”“档子”,档,即木架框格之意,一档为一架。满人入主中原,建立大清国后,改木片为纸质文件,但仍沿用过去习惯的称谓,也叫“档子”。而原来纸质文件的名称叫“案”,所以,就把办理完毕后保存起来的纸质文件称为“档案”。“档案”这词源出于此,并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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