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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商城:与二里头遗址的相似规制与秩序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二里头遗址相比,偃师商城大大地偏离了洛阳盆地的中心位置,坐落在盆地东口附近,也就是偏在商人旧地一侧。这应暗示偃师商城四号宫殿与二里头二号宫殿功能相同。格局的相似,暗示二者享有同样的文化资源,甚至有可能,在偃师商城出现的做法,来源于瓶窑古城。也就是说,与瓶窑古城的中心区安排不同,偃师商城中心区的东侧实现了由明堂而宗庙的内容置换,其空间结构与二里头三期完全一致。

偃师商城:与二里头遗址的相似规制与秩序

夏后氏将都城设置在洛阳盆地这一事实与洛阳盆地的特殊的地形和区位条件相结合,赋予这片土地以某种灵性。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甚至认定这里是天地之中一个特殊的通灵场所。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殷人灭夏之后,在距二里头遗址以东约6千米的地方建立了商代立国后的第一个都城 “偃师商城21(图4-8)。与二里头遗址相比,偃师商城大大地偏离了洛阳盆地的中心位置,坐落在盆地东口附近,也就是偏在商人旧地一侧。特殊的位置选择以及南临洛水,北倚邙山坐落,显然更多地考虑了防御乃至撤退问题。

偃师商城由宫城、小城、大城三个层次构成,从时间上看,大城的建设晚于小城。小城大致为规则的矩形,南北长约1100米,东西宽约740米。城垣包围面积约80万平方米。小城的西垣、南垣及东垣之南段与大城城垣重合。虽然小城城垣上有种种曲折,可与已知的早于偃师商城的其他城址比较,偃师商城小城平面前所未有的方整,作为克夏后建造的第一个都城,这一图形选择显示出殷人对于方整平面的重视,方整在殷人那里,有可能是最为隆重的城池图形。偃师商城大城为南北狭长西南隅凸出之矩形,东西长约1710米,南北长约1240米,大城城垣包围的面积约为190万平方米(图4-9)。在小城的中轴偏南,人们发掘到了一号基址。在一号基址西南,发掘到了二号基址,在一号基址东北,大城之内小城之外紧邻小城,则有三号基址。一、二、三号基址外围均有围墙包围。这三个基址由西南而东北提示一个大致45°的斜轴,形成与仰韶半穴居内尊长之处、通神节点和神明之居由西南而东北顺序对应的格局,一号基址处在这个斜轴的中间,这种安排在形式上又一次强调了一号基址的中心地位。发掘者推测,在小城南垣的中央位置应辟有城门22。这样一号基址的中轴正好与城南门相值形成一条明确的局部轴线,强调了一号基址的隆重。小城南垣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中段部分向外推出,在某种程度上使城址形态与日本鸟取县羽合町长濑高滨弥生时代明堂内垣相关,进一步显示整个城址设置有对应仰韶半穴居之格局的意图,一号基址安排在小城中轴南段,选取的就是半穴居中央火塘特别是庙底沟时大房子中火塘的常规位置。这种做法再一次表明了中心位置的重要性,也暗示,在城池格局上,对于中国古人来说所谓的中心,往往会偏向于中轴偏南的位置。

一号基址周边围垣的尺寸约为200米见方,基址上安排有庞大而复杂的宫殿系统,研究者都认同其为后世所谓的宫城。考古发掘表明,这个宫城经历过一个不断改造持续建设的过程,这个建设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期。

图4-8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遗址位置图

图4-9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平面图

偃师商城宫城内第一期建成的房屋有一号、四号、七号、九号和十号宫殿以及位于这些宫殿北面的祭祀区和园苑区。这几个宫殿大致可以分成三个单元:一是位于宫城东侧的四号宫殿;二是位于宫城西侧的七、九、十号宫殿; 三是位于两者之间的一号宫殿(图4-10)。偃师商城的四号宫殿为一个廊院,这个廊院与在二里头见到的主体建筑外环绕廊子的情况有所不同,为大殿两侧出廊而在其前方形成院落,空间结构相对简单。四号宫殿院落东西长51米,南北深32米。大殿台基东西长约36.5米,南北深约11.8米,残高25~40厘米,正面出四个台阶。按此可推测其上的殿屋为四个开间。偃师商城四号宫殿的位置与二里头二号宫殿相似,都是处在宫城的东部或东北方位,它的体量与位于其西南的七号宫殿相比,小了许多,也和二里头二号宫殿与其西南方的一号宫殿的体量关系类同。这应暗示偃师商城四号宫殿与二里头二号宫殿功能相同。王学荣说四号宫殿“自第一期始建一直使用到第三期,长达一百余年而未改变,不像其他宫殿那样,使用了一段时期即被改建、扩建、重建乃至遭到破坏”23。因此,他认为将其确定为宗庙最为合适。基于四号宫殿的位置条件和与基地上其他建筑的尺寸关系,在我们看,这一判断无疑是正确的。

图4-10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第一期平面示意图

如果余杭瓶窑古城中心区的大、小莫角山和乌龟山都对应一个建筑单元,那么偃师商城宫城第一期的建筑分布和瓶窑古城中央宫殿区的格局十分相似,都是东侧为单一建筑单元,而西侧为一个以上的建筑单元的串列。四号宫殿与大莫角山对应,七、九、十号宫殿则可与小莫角山及乌龟山对应。格局的相似,暗示二者享有同样的文化资源,甚至有可能,在偃师商城出现的做法,来源于瓶窑古城。这并不是什么奇谈怪论,因为王城岗古城址选址及其与瓦店遗址的关系早就与瓶窑古城选址及其与玉架山环壕聚落群之间关系高水平地相似。如果瓶窑古城中心区的台基的大小与其上的建筑尺寸成正比,比较偃师商城宫城与瓶窑古城中心区,二者最大的不同也许是偃师商城宫城东侧的建筑单元体量几乎小过位于宫城西侧的所有建筑,而瓶窑古城中心区东侧的建筑单元尺寸则大于其西侧所有建筑。直到二里头遗址,明确为宗庙的建筑的体量基本上都在中央建筑群中不占优势,在相应时期,明堂往往是宫殿建筑中最大的。由此,可认为在时间上介于大地湾四期与二里头二期之间、位于瓶窑古城中心区大莫角山上的建筑应为明堂,而小莫角山上的建筑应为祖祢庙。也就是说,与瓶窑古城的中心区安排不同,偃师商城中心区的东侧实现了由明堂而宗庙的内容置换,其空间结构与二里头三期完全一致。看上去大致相同的格局,却蕴含着十分不同的社会内容。

偃师商城第一期的建设最为醒目的内容,是在宫城的西侧安排的七、九、十号宫殿。七号宫殿位于这一单元的最南边,为一大型廊院。格局与四号宫殿相似,院子东西长约90米,南北深约50余米。大殿台基东西长50余米,南北深约12米,台基前出五部台阶,显示出制作中轴线的努力。九号宫殿为一独幢建筑,位于七号宫殿北面,与七号宫殿大殿有对位关系,其台基东西长与七号宫殿相似,但南北深远过之。台基前后均设五部台阶,表明前后相当,都是仪式性进入的方向。十号宫殿位于九号宫殿以北,东西长远过九号宫殿,但南北进深小得多。这几座建筑共同占据的是二里头遗址上“世室”的位置。如果四号宫殿是宗庙,那么是否这几个建筑共同构成了二里头一号宫殿的对应物呢?杜金鹏认为第七、九、十号宫殿构成了一个前朝后寝的建筑群组。24这个说法极有启发意义。依此,七号宫殿位于整个组群的最南端且独立对外开门,具有最大的开放性,可以设定其为用于人群聚会的“朝”。十号宫殿排在最北边,远离宫门,相对安静隐蔽,房间尺寸较小,容易形成安适温和的室内环境,设想其是用于主要统治者日常起居的“寝”应该问题不大。九号宫殿位于七号宫殿和十号宫殿之间,现存的台基上看不到将建筑分隔成一个个独立房间的隔墙25,这种情况,与二里头宫城的一号宫殿有一定的对应。九号宫殿使用于偃师商城宫城第一期。至第二期,九号宫殿为二号宫殿取代,二者位置、尺寸及平面形态基本相同,其性质应该大致相似。王震中认为二号宫殿和九号宫殿“有可能是早商时期的‘明堂’”,26很有道理。这里补充的是,在九号宫殿及二号宫殿的前方的西宫墙上,都有另辟的门洞,紧对着这个门洞,设有建筑体量,于是如果由此门洞进入宫城接近相应的宫殿,就必得经由或绕过这一建筑体量,即人们都要经历由西南迁延入之的过程。此种处理,与二里头一号宫殿右前方安排八号宫殿的格局相似,足以表明二号宫殿与九号宫殿均为明堂、世室一类的建筑。这样,偃师商城宫城一期的七、九、十号宫殿就共同构成了一个与二里头一号宫殿功能完整对应的群体(图4-11)。

前文指出,若把二里头一号宫殿视作用于朝会、祭祀和统治者居住的组合的话,统治者寝居最合适的位置应是大殿北面的一段廊子。把统治者寝居安排在相对逼仄的廊子中当然有助于干净利索地凸显一号宫殿大殿的主导地位,可也使天子之所居缺乏独立性和标识性,这对于逐渐成为专断统治者的天子形象的塑造不利。偃师商城将二里头一号宫殿一分为三,转为偃师商城的七、九、十号宫殿,既给统治者提供了一个空间上更为充裕、相对独立又具有一定标识性的日常起居场所,也改变了祭祀场所和朝会场所共用同一建筑的情况,使建筑所对应的复杂功能有区别地进行空间落实。可最终使明堂处于朝会之所后面,与先前的明堂相比在聚落景观层面缺乏足够的显示度,这当然表明其地位进一步下降。而朝会之所直接对外,对聚落景观造成更为有力的影响,可以理解为时君地位上升的表达。

图4-11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二号宫室基址平面图

从总平面看,七、九、十号宫殿串在同一条南北轴线上,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可在明堂的西南另设一口的做法,应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这一单元的整体性,使得明堂相对独立,这种处理,表明明堂此时还不能简单地从属于朝寝,明堂建筑被朝寝前后夹持,其对外开口完全独立,与整个宫殿区进入主轴缺乏必要关联的做法,显示出宫城布局的整体性有待加强。

和二里头遗址的情况类似,与明堂或由明堂分裂而来的朝寝祭祀建筑群相比,偃师商城用于祭祀近祖的四号宫殿不仅体量较小,并且深藏于院内,接近它要经过位于其西南方的宫城城门。这个宫城城门位于七号宫殿一侧,与七号宫殿向外凸出的门塾相比,它其实只是一个位于城墙上的缺口,突显水平不够,由此可见,当时用于统治者近祖祭祀的宗庙还需要小心翼翼地与其西侧建筑组合保持某种传统认可的关系。

《考工记》说 “殷人重屋”, “重屋”的意思究竟是什么?《考工记》戴震《补注》:“世室、重屋,制皆如明堂……姚姫传曰:‘重屋,复屋也。别设栋以列椽……’”27张衡《东京赋》“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薛综注“重屋,重栋也”28,都认为“重屋”就是后世的重檐建筑。重檐是指在正常的屋顶之下,再加一层檐口,使屋顶部分看上去为两重屋顶叠置而成的样子(图4-12)。但也有不同意见,如《考工记》郑注说:“重屋者,王宫正堂,若大寝也。”29《玉海》卷九十五《郊祀·神农明堂》引桓谭《新语》曰:“商人谓路寝为重屋。”30何为“路寝”?《文选·张衡〈西京赋〉》:“正殿路寝,用朝群辟。”薛综注云:“周曰路寝,汉曰正殿。”可见在先秦,“路寝”既用于王的起居,又用于王的日常行政。对应于偃师商城的情况,“路寝”应该是一组建筑,这里既有“天子”寝居之所,又有天子“朝会”之所处,更有祭祀包括“天子”始祖和远祖在内诸多神灵的设施,其整体可以视为原始社会大房子综合功能的主要替代,所以将路寝整体上视为明堂也不算大错。这个“明堂”是由一系列建筑在平面上前后叠置而成的,所以可以称为“重屋”。偃师商城“重屋”的安排,形成既导向纵深,又各层次相对独立的空间格局,虽然不那么严整,却开启了中国传统建筑使用“轴域”来主控建筑群体及其使用过程的特色通道。31

图4-12 重檐屋顶示例:山西省太原市晋祠圣母殿立面图

在偃师商城的宫城里,一号宫殿处在几乎正中的位置,因而特别引人注目。本书作者曾设想其为路寝32,现在将其置于整个宫殿演变的逻辑框架中,这个建筑的性质需要重新确定。二里头遗址宫城内的一号宫殿和二号宫殿东侧廊庑靠近正殿处都有一个区别于一般廊庑的独立部分,或者由廊庑向外拓出,或者用墙体围起,杨鸿勋等将其定为准备牺牲的东厨33,无疑是正确的。东厨的存在,打破了相应院落中轴两侧的建筑体量平衡,给这个要应对隆重仪式活动而须强调左右对称的院落空间的组织带来了小小的遗憾。应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偃师商城在各祭祀建筑组合中不再单立东厨。可在当时的祭祀中,准备牺牲的专用设置是不可或缺的,于是,就有了在宗庙与明堂之间设置“中厨”兼顾对二者服务的做法。一号宫殿更靠近九号宫殿,并对其专设通道,至少在概念上九号宫殿是其主要服务对象。这种处理,表明明堂虽然遭遇不断的地位下降,但其仍然承担着更多祭祀活动。四号宫殿西廊上开出的洞口,应是为了加强与一号宫殿的联系。杜金鹏将一号宫殿判为服务于“西区宫殿的庖厨建筑”34,大致不错。从与最相关建筑的位置关系着眼,一号宫殿仍可以称作“东厨”。

偃师商城建设的第二期,宫城里的变化是在四号宫殿的右前方增加了六号宫殿。拆除了九号宫殿,在九号宫殿的基础上,建起了二号宫殿,因为二号宫殿的西拓,宫城的西墙也部分西拓。放弃了十号宫殿,并在其稍北新建了八号宫殿(图4-13)。虽经历了一系列改造,整个宫城的整体空间结构仍大体保持原样。前文已经说明,二号宫殿应为明堂。按照发掘的情况,杜金鹏认为六号宫殿应为“东区宫殿的庖厨建筑”35。为宗庙单独设置庖厨表明了宗庙祭祀水平的提升,六号宫殿的建设使得四号宫殿前出现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广场,这也增加了宗庙祭祀的独立性和隆重性。应是为了保持宗庙祭祀与明堂祭祀之间的某种平衡,明堂建筑主体的西侧增加了新的内容,形成更复杂的建筑组合。新建八号宫殿建筑进深有限,且被分划成一系列小间,其功能应和一期的十号宫殿一样,同为寝宫。新寝宫与老寝宫相比,建筑的进深有所增加,其所提供的房间更为宽敞,更为重要的是,它的位置尽可能北移,与其南面的明堂拉大了距离,造成了更为宽敞的前庭部分,这当然会使在此进行的活动场面更大,有更多的回旋余地。用八号宫殿取代十号宫殿,显示出围绕商王日常起居而设定的活动和仪式更加复杂、更加隆重。(www.xing528.com)

图4-13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第二期平面示意图

六号宫殿的建设,大大地增加了与祭祀相关的庖厨在宫城环境及功能构成中的分量,是祭祀牺牲投入增加,祭祀活动在国家治理中地位上升的表现。依照这一判断,孔子所说“夏道遵命,事鬼敬神而远之,……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36是有相当根据的。

偃师商城宫殿区建设的第三期大幅度地改变了整个片区的格局。最主要的是拆除了原本位于宫殿区南部的六号、七号宫殿,在用地上向南推进,建造了尺寸远远大过六、七号宫殿的三号宫殿和五号宫殿(图4-14)。五号宫殿基址平面东西总长107米,南北深81米,主殿台基东西长54米,南北深14.6米,台基残高10~30厘米,其前设四部台阶。三号宫殿与五号宫殿的规模大体相当,较为突出的差别是门塾建筑体量更大,主殿的台阶为五部。三号宫殿主体建筑的位置要与其后面的二号宫殿对位,所以安排在北段围廊的东部。从二号宫殿、八号宫殿未加改动而三号宫殿主体刻意与它们照应的做法看,三号宫殿应该仍与它们共为一个整体,功能与被拆除的七号宫殿大略相同,为“前朝后寝”中的朝。五号宫殿依杜金鹏等人的考证应为宗庙。37

图4-14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宫城第三期平面示意图

五号宫殿为一廊院,主殿前设四部台阶,按照杨鸿勋的复原,五号宫殿与四号宫殿一样,其主体均为四室,由此,认为其为宗庙应无问题。这个新的宗庙,不仅在规模上远远大于已经被定位为宗庙的四号宫殿,并且大于同一宫城内包括明堂在内的多数建筑,它直接对外开门,使用门塾建筑,从而强调其在整个聚落中的显示,五号宫殿的建造,大幅度地改变了祖宗祭祀设施在聚落整体秩序建构上的地位,意味着祖宗祭祀制度的重大变革(图4-15,图4-16)。

如果五号宫殿为宗庙,那么此前一直用作宗庙的四号宫殿这时功能如何就成了一个问题。王震中先生认为:“四号基址是商汤灭夏后在王都内所建最早的宗庙,里面供奉着上甲六示或自高祖夔以来商先公先王的神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里面也不断增添进入商代以后死去的商王神主,如成汤(大乙)、外丙、太甲及其以后死去的商王的神主,到了第三期时,四号建筑即四号宗庙内已经无法容纳更多祖先的神主,只好新建五号建筑即五号宗庙。”38我们的意见略有不同,参照二里头遗址上宗庙中都存有墓葬的情况,偃师商城最初的独立宗庙供奉的应该是迁都至此之后死亡的近祖,而迁都至此前去世的先公先王、族群的始祖和迁都至此后死亡的距时君四代以上的祖灵,应该在明堂里获得供奉。这样的祭祀方式,当然使统治者的近祖地位十分突出,但也缺乏独占族群传递的神圣脉络,强调其权力根植久远的能力。在时君地位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将原本在明堂中祭祀的族群的始祖及与自身血缘传承直接相关的祖灵抽离出来,单独供奉,作为自己根源神圣的系统支撑的重要部分是合理的。这部分祖灵的祭祀,当然有着更强的公共性,其原来又在尺寸较大的明堂建筑中进行,因而使用更大的建筑并将其放在更为显豁的地方进行祭祀可以设想,于是就有了五号宫殿那样的宗庙。五号宫殿与原来的宗庙四号宫殿结合,由前而后,形成一个顺序的神圣整体,很好地交代了祖灵之间的关系。自此以后,偃师商城中同时存在两个宗庙,供奉从商人始祖起到时君父考所有对族群发展作出贡献的祖宗,这种供奉方式,使得时君成为族群发展核心线索的自然承担者,有效地表明了其统治的正当性。

将商先公先王的祭祀从明堂中移出,当然减缩了明堂的祭祀份额。同时,用规模更大的三号宫殿取代七号宫殿,也表示朝会场所的地位提升,于是,在前朝后寝的建筑组合中,明堂的地位又一次下降了。

图4-15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四号宫室基址及复原平面图

图4-16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五号宫室基址平面、复原平面及复原透视图

偃师商城四号宫殿与五号宫殿前均设四部台阶,由偃师商城三期的情况看,除了宗庙,其他建筑均为奇数台阶,似乎四部台阶是偃师商城宗庙建筑的标识。这与二里头的宗庙使用奇数开间而世室使用偶数开间的做法大相径庭。前文提到,偶数开间意味着建木昆仑式宇宙图示的引用,故宗庙上采用偶数开间,应该是祖宗祭祀地位上升的建筑层面的表达。这里也许要对八号宫室的情况略作解释,从台基的情况看,偃师商城八号宫室为分作八间的排房,但D8F7与D8F8之间的隔墙不仅远厚于其他分间隔墙,并且与其前后存有的夯土院墙位置接续,厚度相当,所以从空间组织看,D8F8是处在院落之外的部分,这样,八号宫室主体部分其实为奇数开间(图4-17)。

图4-17 河南省偃师市偃师商城八号宫室基址平面图

与二里头一号宫殿比较,偃师商城的七号宫殿、五号宫殿院门向东偏移的幅度相当有限,特别是取代七号宫殿的三号宫殿,其正门中轴所对的是大殿西段,这种情况暗示,在偃师商城,人们已经着手解决二里头一号宫殿门塾中轴与大殿中轴大幅度错位带来的某种程度的空间挫折感受的问题。减小院落大门偏移水平,使院门中轴和大殿中轴间有更多的连续性,无疑对于仪式展开的连续性大有帮助,但却会造成对“尊长之处”的干扰。由于在这几座建筑的大门前未发现影壁的遗迹,所以这里采取的应该是在正门以外加设其他门道的办法。在通常情况下正门关闭人们从偏门出入,只是到了仪式需要时才大门洞开。另外,像后世那样,将影壁设在院落门道中央,平日关闭,必要时才打开似也能解决问题。

商代的甲骨文中,可以看到诸多祀社的卜辞。例如:癸卯贞:甲辰燎于社,大牢(《屯南》726);贞:燎于社,三小牢、卯一牛、沉十牛(《合集》779正)辛;已贞:雨不既,其燎于豪社(《屯南》1105)。应该说,社祀在商代是一项重要祭祀。前文表明,天子之都有为群姓所立的“大社”和为王族设立的“王社”。“大社”的祭祀在郊。罗振玉、王国维通过卜辞研究发现商代祭祀分为内祭与外祭。罗振玉说:“其外祭可考者曰社。(王国维曰:卜辞所记祭事大都内祭也,其可确知外祭者,有祭社二事……)”39《尚书·大传》说,汤代桀之后,大旱七年,史卜认为应该进行祈祷,“汤乃剪发断爪,自以为牲,而祷于桑林之社。而雨大至,方数千里。”40桑林之社,应当位于桑树繁盛之所。偃师商城的规模不大,城内很难有桑林存在。所以,桑林对应的就是罗振玉、王国维所说的外祭,也就是天子为群姓所设之“大社”。从商汤祷雨于桑林的故事看,在偃师商城之外应该存有专门用于社祭的场所。

在郑州商城宫殿区以北发现含有立石堆之社祭遗迹。在偃师商城中没有发现立石堆,但这并不表明王社不存在。偃师商城宫城建筑集中区以北有大规模祭祀场所,祭祀场所主体部分为一“沟状遗存”,由南向北,可以分为“观礼区”“焚烧区”和“献牲区”三个部分。41“沟状遗存”其实与新砦古城宫殿区以北的“坎”同类,从这个祭祀场的位置和形态两方面着眼,其主体部分的性质应为“王社”。

偃师商城的宫城西南和东北分别存在着形态与宫城相似、尺寸略小的两个小城圈,考古发掘将其称为二号基址和三号基址。二号基址位于宫城的西南,距宫城约100米,平面近方形,边长200米左右。发掘者推测该基址内应有6排,共计106座房屋。二号基址的外围围墙与宫城围墙厚大致相同,具有较强的区隔能力。遗址上的建筑都可以复原为大统间。周边道路土层极薄,没有零乱堆积,房屋内无炊具残片,也没有用火痕迹,并缺乏防潮防湿措施。所以,这些房子既不宜于储存粮食,也不适于住人,当时人也较少在此活动。发掘者认为二号基址是后世所说的武库是合理的。武库为贮藏兵器之所,在当时的条件下,对于兵器的控制是防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权力量和权威的表达,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武库都是都城景观中的重要节点。其占据宫城西南,与宫城呼应形成都城空间主轴是有道理的。三号基址的性质或与二号基址相同,亦为库府所在。

从聚落形态与要素的整体演进逻辑看,宫城西南的二号基址又可视为将尊长之处迁至宫城后的某种遗存。这时二号基址内没有了祭祀和施政设施,但仍安排了当时在城市存续上具有关键意义的内容,以至于必须用厚重的围墙将它圈起来,与宫城形成景观实力大致相当的对应,正是这种占据着传统的尊长之处的设施与宫城对应,在聚落整体景观层面确切地提示着宫城对于整个城市来说的通神节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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