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为了空间区别和安全防卫,在仰韶文化早期,人们就在其居住区的周围开挖壕沟。最早壕沟的总平面形状往往近似圆形,例如姜寨遗址。之所以采取这种形状,应该主要和相同的线段长度圆形可以包括最大的内部面积相关。用壕沟围护的聚落称作环壕聚落。
围护姜寨的古村落遗址的壕沟尺寸十分有限。由分布在聚落北、东、南三面的几段壕沟看,其上口宽为1.5~3.2米,底宽0.5~1.3米,深1~2.4米不等。85这种壕沟用来防阻虫蛇、区划空间还有一定作用,用作战争防御就有明显的问题。半坡遗址上发掘到的大壕沟尺寸就大得多,上口宽6~8米,底宽1~3米,深5~6米,86这样的壕沟在当时条件下应该已经是很好的军事防御设施了。挖掘这样尺寸的壕沟,会产生许多渣土,如何处理这些渣土,就是一个问题。用这些渣土垫高壕内地坪有利于防潮、排涝,把这些渣土集中堆在壕沟沟边内侧,则对阻碍外来入侵会有相当的帮助。半坡遗址靠近居住区一侧之沟壁较陡,其高度也较外侧沟沿多出1米,表明当时人们已经明白这些道理。
聚落间的冲突加剧,会让人越发明白将渣土集中堆在壕沟内侧在提高聚落防御能力上的价值。从逻辑上看,用在聚落周边的“城”,就是在半坡那样的壕沟内沿处理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形成的。
在湖南澧县发掘到的城头山遗址上,人们发现了迄今所知中国最早的城垣。城头山城址建于大约公元前3000年,平面略为圆形,面积约8万平方米。城墙就是用壕沟挖出之渣土堆成的87(图3-28)。河南郑州西山仰韶晚期城址,时间或者比城头山城址略晚,但却是在黄河流域发现的城址中时间最早的。该城址也略为圆形,面积约3.5万平方米88(图3-29)。从这两座城址的规模和相应的技术看,它们应是在华夏大地上出现的第一批城址。两座城址平面均近圆形,其理由应和早期环壕聚落壕沟平面近圆的道理相同,是要相对经济地取得较大的城内空间。
图3-28 湖南省澧县城头山城址平面图
图3-29 河南省郑州市西山仰韶晚期城址发掘平面图
聚落周边的墙垣有无当然是决定聚落规格等级的重要形式条件。《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说“邑曰筑,都曰城”89,则进一步表明了聚落周边墙垣的厚度可以是区别聚落等级的标志。《诗经·大雅·板》提到聚落的界分设施有三种,“藩”“垣”“城”,并用不同的界分设施与不同的人对应,显示出“藩”“垣”“城”的等级地位不同。“藩”应指用竹木搭造的栅栏,“垣”与“城”都要夯筑而成,但两者之间应有重要的形式差别。古代夯筑而成的墙垣也可以称作“墉”,西周金文中“城”字的写法是在“墉”字右边加上“戉”字旁。这一表达方式深刻地揭示了“筑”与“城”的根本差异。“筑”造就的是其上不能安排兵员驻守的空间分划物,而“城”造就的则是其上可以安排人员执戈守卫的设施。文字材料和考古资料相结合,可以认为,当时一般的村落周边也或当有壕沟、栅栏之类形成某种水平的防御,但是在规格上高于一般村落的“邑”周边的防御设施则应是夯土而成的墙垣,至于更高等级的“都”,其周边的防御设施不仅要用夯土筑成,并且要足够厚,厚到其上可以安排兵丁驻守,这样的墙垣才是所谓的“城”。
距今5000年左右,古华大地上的城址数量相当有限。时间到了距今4500年左右,情况似乎发生了变化。城址明显增多,在筑城技术有较大提升的同时,许多城墙开始放弃圆形平面。
与后世以矩形城址为惯常的状况不同,当时的城址,除了那些面积在3万平方米上下,性质大略相当于后世之宫城者,出现采用边角硬挺的规则矩形平面的情况外,其他的城址即使放弃圆形平面,也很少采用边角硬挺的规则矩形。黄河、汉水及长江流域所见之城址平面角部作圆化处理的占了绝大多数。前文曾经指出,在仰韶时期的建筑上,平面形状可以是判断其规格等级的标准,那么,这些角部作圆化处理的城址是不是利用形态来进行等级区分的结果呢?进一步观察这一时期的遗址,如果以矩形为参照,并把注意力集中在城址西南隅上,可以看出,那些形态难以归纳的城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采用了城址西南隅扩展的做法,具体做法又可分为三种:一是山东阳谷景阳岗城址与陕西神木石峁城址都采用的南垣由东向西外斜以拓展城址西南隅的做法;二是山东章丘龙山镇的城子崖城址、杭州余杭瓶窑城址采取的南墙与西墙在交接处向外弧出扩大西南隅的做法;三是湖北荆门马家垸城址、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等采取的西垣由北向南斜出扩张西南隅的做法(图3-30)。与此不同,第二类则采用了西南隅压缩的做法,具体的例子如:湖北孝感叶家庙城址、四川成都大邑盐店古城遗址、河南焦作博爱的西金城龙山城址、山东日照丹土城址等(图3-31)。
图3-30 西南隅扩张的新石器时代城址实例
我们知道,在仰韶的聚落空间定位上,西南隅是尊长之处。那么,对城址的西南隅的不同处理,是否表示在仰韶文化半穴居中形成的空间组织规则已经被用在城址轮廓的确定上,并用以确定城址的规格等级?如是这般,结合前文对于仰韶时期建筑平面的分析,我们似可推论,那些角部作圆化处理、平面为矩形变体的城址,在等级上是远高于圆形但低于规则矩形的东西,并且,西南隅突出的做法,在等级上要高于西南隅压缩的做法。因为西南隅突出虽然导致了平面图形的不整,使其与规则矩形相比等级降低,但却保持了尊长之处与通神节点西南东北对应的基本格局的完整性,这种格局的完整性,从逻辑上看,在古人那里,应该是保证人神的正常沟通的基本条件,城址西南隅压缩,可以是尊长之处受到压迫的表达,这压迫,当然会使人神的沟通受到影响。在祭祀作为国之大事之首的文化氛围下,聚落首先是一个祭祀中心,西南对应中央的基本结构的完整与否,是判断城市祭祀能力的最为敏感的标尺。当聚落因为等级制约需要采用形态不尽方整的城池平面时,对西南隅的处理就成了判别城址规格的关键。突出西南隅,意味着尊长之位与通神节点对应的结构的完整,而压缩西南隅,则表明人神沟通的关键空间受到某种干扰。于是,城址的西南隅扩展,应该是较高规格的表现,而城址西南隅压缩,则意味着城池规格较低。由是,城址西南角的刻意的收放处理,其实是特定条件下区别城址等级的办法。
图3-31 西南隅压缩的新石器时代城址实例
由于西南与中央(东北)共同构成某种空间主轴的观念来自于对仰韶文化半穴居内部空间构成的理解,所以,与此相关的城址格局控制规则在与这种穴居没有多少关系的长江流域甚至是四川盆地使用,应该表明了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流域已经成为了相当有力的文化输出地。不仅如此,因为文化的传播特别是制度文化的传播往往与政治、经济和军事的优胜相关,所以这种情况的存在甚至暗示,当时以黄河流域为基地的某一人群在政治地位上要高于其他地区的权力优胜者。
如果再进一步,我们会发现新石器晚期的采用了仰韶半穴居中所成之规则的城址中存在着城垣部分缺失的情况。特别是在现知的大型城址上,城垣的缺失似乎是一种常规:石峁古城的西南部,存在着一个长达500米的城墙缺口;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的南垣东段和东北角,也存在着城垣的缺失(图3-32)。过去,人们往往将这里的城墙缺失视为史迹湮灭的结果,不予置问,可是如果仔细地看一下瓶窑良渚古城的南垣东段处理,就应该可以认定,情况并非如此。
图3-32 湖北省天门市石家河遗址发掘平面图
瓶窑古城南垣东段,存在着连续开启、相互间距离有限的四个缺口。最东边一个缺口西侧城垣上存有一定规模的城垛,或可据此推测最东边的这个缺口为城门。城门以西的三个缺口小的与城门缺口同宽,大的尺寸达到了80米左右,从缺口两侧城垣遗迹端头齐斩的格局看,这几个缺口应为刻意留出,并非遗迹湮灭所致(图3-33)。由于现有的河道走势与规模并不与这些缺口对应,应可认为,这几个缺口也不是为了应对河道的流通而设。此外,如果观察浙江余杭三镇良渚文化居住类遗址分布图,可以看到,在这个缺口以南500多米处,存有一个东西向展开、延续1000米以上的带状居住遗址。这个居住遗址的展开方式,十分明白地交代了它的功用正是为了补足城垣缺失所造成的防御薄弱。反过来看,如果上述城址缺口处为河道,这种做法就为不必。结合各种情况综合判断,可以认定这些缺口是在城垣上刻意留下的防御弱环(图3-34)。
图3-33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瓶窑镇良渚文化城址平面图
建造城垣,本是为了防御。城垣的大规模缺失,与城垣建造的初心严重不符,那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情况呢?
《公羊传·定公十二年》云:“百雉而城。”汉何休注云:“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轩城者,缺南面以受过也。” 徐彦疏云:“然案旧古城无如此者,盖但孔子设法如是,后代之人不能尽用故也。”90如果把眼光仅放在秦汉之后的城址上,徐彦说的或不大错,确实很少城垣的南面不建,留下一个大空缺的轩城。可如果说秦汉之前,就可以看到,所谓的“轩城”确实存在过。
上列石家河、瓶窑、石峁三座采用了“轩城”做法的城址,规模均不一般:湖北天门石家河城址面积为1200万平方米;浙江余杭瓶窑古城址面积为290万平方米;陕西榆林神木石峁古城址面积则为400万平方米。在距今4500年时,营造这样的城池需要巨大的投入,同时,从这几座城址的出土文物和城垣营造技术看,它们都根植于当地相对独立的文化,它们的据有者都是文化相对独立的强权者,可正是这样的人建造了轩城,放弃一定的防御能力表示某种服从,这当然是因为外部存在着文化上和军事能力上更为有力的单位。或者说,这些轩城的存在,明确地表明了在公元前2500年前后,在中国的大地上,已经存在着一个操控范围北至山西北部,东至杭嘉湖平原,南至湖北境内的权力单位。石峁、瓶窑、石家河古城的具有一定地方特征的文化政治集团,与这个权力单位之间存在明确的臣服的内容。
提出“游团—部落—酋邦—国家”这一国家产生路径的塞维斯认为,“一个真正的国家,不管发展不发展,与酋邦以及其他更低阶级的社会之区别,突出地表现在一种特殊的社会控制方式之中,也即武力合法地掌握在社会的某一部分人手上,他们不断地使用武力或者威胁要使用武力,以此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91。上列轩城的存在,既表示在这些轩城之上,存在着一个对其持续地威胁要使用武力的权力单位,也毋庸争辩地显示了这些轩城的拥有者承认另外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合法地对其动武。也就是说,在距今4500年左右,也就是在夏王朝成立前三四百年,某种形式的广域国家在华夏文明中心区己经产生。
既然有一系列轩城存在,那么当时的天子之城在哪儿?由于上列轩城都采用了在仰韶文化半穴居中才可能产生的空间格局控制规则,所以,天子之城首先要到黄河流域去找。似乎是事有凑巧,人们在山西发掘到了与上列古城存在时间相若的与帝尧相关的陶寺古城遗址。
图3-3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三镇良渚文化居住类遗址分布图
按照传统文献,帝尧是夏代之前主要在黄河流域活动的广域王朝统治者。《尚书·尧典》说:“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氄毛。”92 “帝”字的使用,表明了古人认为尧所主持的权力单位与后世王朝相同;“万邦”当应该涉及一个相当广袤的空间;“协和”二字似乎强调王朝的存在和上下关系的确认依靠的主要是文化与政治的力量;“宅”是指在一定地方安排住宅甚至聚落,“分命羲仲,宅嵎夷”就是派遣羲仲到嵎夷设立居地。
《尧典》在对帝尧作概括的介绍后,立即用相当的篇幅叙述他安排一系列人员设置专门的观测点,观测日月星辰,以敬授民时。把这种叙述方式与文中所努力申明的帝尧统治正当性表述联系起来,似乎暗示在确认帝尧统治地位的诸种手段中,相当重要的是帝尧一族在历法技术上的优胜。在现代社会,历法的确定首先是一个科学事项,可在4000多年前科技蒙昧、基本靠天吃饭的农耕时代,准确的历法不仅是农业生产以及日常生活秩序建构的核心依据,并且还是人与神灵沟通有效、得体的具体表达。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提供准确的历法可以是确认自身优势并规范社会行为的基础条件。某些族裔凭借历法技术的优胜,获得他人的膺服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依现在的知识,在有限的范围里设置不同的天象观测点对观测准确性的提升帮助或者有限,但从景观和环境秩序确定上看,帝尧设于都城四个方向上的观测点在显现帝尧的文化优势上价值明显。可以认为,帝尧颇具形式感地安排“羲仲”“羲叔”“和仲”与“和叔”之所宅,不仅是观象的需求,更是表明自己权力神圣性、正当性的手段。
郑玄《诗谱》曰:“尧始居晋阳,后迁河东。”阎若璩《尚书疏证》说:“尧为天子,实先都晋阳,后迁平阳府。”晋阳大致在今太原。平阳,春秋为晋羊舌氏邑。《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晋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赵朝为平阳大夫。汉代置平阳县,三国魏置平阳郡,故治在今山西临汾市西南。93
考古发掘到的陶寺古城正在今山西临汾市南边的襄汾县塔儿山西麓。
陶寺古城由大城和小城两部分构成。大城北半部的城垣可以视为圆角矩形的一部分,南北最长处2150米,最短处725米,东西最长处1650米,建造时间约在公元前2100年至公元前2000年间。陶寺古城的大城轴向与石峁古城相同,大致为南偏西45°。小城位于大城东北部,建于公元前2300年前后,平面为圆角长方形,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560米,面积约56万平方米。大城的修造或与小城的废弃同步。大城东部有一同时期夹城。夹城东部为中期贵族墓地,墓中被埋葬者皆头向东南。夹城中部是以观象祭祀台为主体的建筑群,西部是零星的小型建筑基址。观象祭祀台建筑平面形状为大半圆形,面积1400平方米。发掘者根据考古发现的三道夯土墙推测,此处原应有三层平台,第三层平台上有半环形分布的夯土柱列,可能用来形成观测缝,观测缝的主要功能是观日出,定节气。该建筑附属的夯土东阶及生土半月台,应该是用于礼仪活动时人员驻停的场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陶寺的大型墓葬中,出土了鼍鼓、特磬及龙纹陶盘、玉钺、玉瑗等“重器”94。庞大的城池规模,特殊的观象祭祀建筑,高规格的墓葬以及位于临汾市南部的地理位置,让人不由得不认为陶寺古城就是帝尧的都城(图3-35)。
可是,从城址的具体情况着眼,把陶寺古城认作协和万邦的帝尧之都有着巨大的障碍。因为,除了该城址角部进行了圆化处理外,更为重要的是,陶寺古城也是一个“轩城”,并且是一个南城墙完全缺失的“轩城”。
考古发掘表明陶寺古城南部为宋村沟,陶寺古城的东墙与西墙皆在沟边止住,并未形成城垣周环的形态。
这个面积亦属可观的城池在当时是为何而建?结合考古资料和《尧典》所述,认为陶寺古城是帝尧在都城之外另设的四个天象观测点之一应该不错。陶寺古城夹城中的观象祭祀设施,可以视为这一推测的有力支持。在夹城大墓出土的鼍鼓、特磬等不同于一般但却被认作具有通天功能的器具,表明被埋葬者是具有特殊通神能力的巫师。夹城东部墓葬中的尸体均为头向东南,与观象台在城址上的方位相同,则进一步暗示被埋葬者的职司与东南方的天象观察有特殊关系。从建造顺序上看,这个居地一开始规模有限,只建有小城,在夏朝出现的前夜进行的城池规模扩张和观象设施规格的提升,似乎显示当时的统治者面临着权威性的挑战,这正与当时可能的军事和政治大势相呼应。
何驽认为,陶寺“并非由小聚落,经中型聚落自然发展,凝结成大聚落或都城,没有前期聚落自然生长的过程,而以‘空降’似的‘落地生根’特征,给人以横空出世之感”95。高炜则指出:“从考古发现看,在同时期各区系中,陶寺文化(约公元前2300年至公元前1900年)的发展水平最高,但它的覆盖面大致未超出临汾盆地的范围;它同周邻文化的关系,则表现为重吸纳而少放射。若同二里头文化比较,可明显看到陶寺文化的局限性,说明陶寺尚未形成像二里头那样的具有全国意义的文化中心。”96“空降”似的“落地生根”正好说明该聚落是受人指令派遣的产物,而“重吸纳而少放射”则说明了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聚落,而是根据指令执行专门任务的专业性聚落,它虽然文化水平高,但却无意于对周边地区进行征服。
图3-35 山西省襄汾县陶寺古城址及陶寺城址“观天授时”遗址平面图
陶寺古城拥有者无意于对周边地区的征服,但是相应的防御还是要给予足够重视的,考古发掘揭示,与陶寺同属一系的聚落主要坐落于古城的西南方,这种做法,当然可以弥补城南垣缺失造成的防御能力的折损(图3-36)。
观察史前古城,还有一件事需要予以注意,那就是那些规模较大的城址的东北角是缺失的。缺失东北角的具体做法大致有三种:一是城垣东北角作圆弧状处理,如日照丹土古城、马家垸古城;二是将城址东北角抹去,如景阳岗龙山古城、公安鸡鸣城;三是将东北角挖去,如石峁古城和瓶窑古城。东北角缺失的做法从修建、防卫的角度很难得到合理的解释,其应该仍然和城址的祭祀效用有关。《史记》记方士赵人新垣平云:“或曰东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97前文已经提到,仰韶文化半穴居室内的东北隅是室内次要的通神节点,城址缺失东北角,就意味着减少了神灵停留于此的机会,应该也是一种降低城池规格的处理。陶寺古城的城垣东北角的情况不够清晰,但从已知城垣的走势看,其角部不是完整的直角,因而它的祭祀等级也有限。
图3-36 陶寺古城周边早期聚落分布图
至今人们还未能在黄河流域发现夏朝以前大型的平面方整四角硬挺的周城。如果以上述分析推断为据,四角硬挺的矩形周城应该是帝尧之都的基本特征。《尧典》述及的,“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之所宅,最为合理的位置是分别处于帝尧都城的四个方向。从都城意义建构上讲,它们不是全然独立的城邑,而是都城组织的辅助部分。这些辅助部分与郊祀设施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了都城实体涉及的空间范围。四个用于观测天象的聚落虽然有可能存在着规模和形态上的差异,但至少在概念上,四向四宅的安排一定会赋予大致位于中央的都城以强烈的中心性,使其明确为形式上的“中国”,并十分明白地凌驾于其他聚落之上。尧都与其他城邑之间的具体空间关系如何,现在的考古资料还不足以支持对这个问题展开讨论。不过,考古工作者在江汉平原和余杭地区的努力,已经使我们能够对这两个地区的聚落景观与空间秩序构成以及城市格局控制规则作出进一步的探讨。
对江汉平原和余杭地区的新石器时代聚落组织方式的探讨,要依据某些判断城址规格等级的标准,目前可以依托的标准似乎只有在前面讨论中提出的那些。当然这些标准是未经最终认定的依据考古现象的逻辑推论,其正确性只有在一系列知晓其拥有者身份差异的有较高相关度的聚落存在时才能确认,这在当下应该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也许我们可以尝试性地使用那些已经推得的标准对已知的聚落系统和遗址进行解释,如果所得结果合乎逻辑,并且能形成更加深入、细致的对解释对象的理解,那么就可以进一步认定相应标准的有效性,并且有条件在以后继续使用这些标准展开相关研究。
截止目前,考古工作者在长江中游的江汉平原约4.6万平方千米的范围内,发现到屈家岭文化中晚期的古城址十三座和大型环壕聚落遗址一座。它们是:石家河城址,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屈家岭环壕聚落,壕内面积约70万平方米;城河城址,面积近50万平方米;陶家湾城址,面积约67万平方米;马家垸城址,面积约24万平方米;门板湾城址,面积约20万平方米;叶家庙城址,面积约15万平方米;笑城城址,面积6.3万平方米;鸡鸣城城址,面积约15万平方米;青河城址,面积约6万平方米;鸡叫城城址,面积约22万平方米;阴湘城城址,面积约20万平方米;王古溜城址,面积约80万平方米;张西湾城址,面积约9万平方米。98这些遗址基本沿江汉平原北部山前区东西向顺序布置,形成一个大约300千米的遗址绵延带。在这个绵延带的中部偏东长约60千米左右的范围里,遗址分布相对集中,集聚着石家河城址、屈家岭环壕聚落、陶家湖城址、门板湾和笑城城址五个单位(图3-37)。我们将这个部分称作此城址绵延带的核心组团,在此组团中部偏西,有此一地区围垣最为厚重、面积最大的石家河城址。从局部地形看,该城址处在山脉的端头,两侧有山体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防御空间,坚强的防御系统、巨大的规模和特殊的坐落环境,表明了石家河城址的地域主导地位(图3-38)。
依照相对位置和地形条件,或可辨识出,在上述核心组团以外,还有另外三个城址组团,它们是:西辅助组团,包括马家垸、阴湘、城河三座古城;东辅助组团,包括王古溜、叶家庙和张西湾三个城址;西边缘组团,包括鸡叫城、鸡鸣城和青河三座城址(图3-39)。
仔细观察这些组团,可以看到,核心组团含有石家河、门板湾两个西南隅扩张的城址,西辅助组团马家垸为西南隅扩张的城址,西边缘组团鸡叫城城址西南隅扩张。东辅助组团王古溜城址形态不明,而叶家庙是这一地区唯一的东北角完整硬挺的城址。也就是说,依照前述之标准,在江汉平原的屈家岭文化中晚期的聚落组织中,除了核心组团之外,其余组团都有一个在祭祀上具有某种优势的城址。其实,如果以是否存有在祭祀上具有优势的城址为据,我们还可以把核心组团也一分为二,西边是由石家河城址和屈家岭环壕聚落所成之组团,其中石家河是祭祀优势聚落,东边是由门板湾、陶家湖和笑城所成之组团,门板湾为祭祀优势聚落。这样,这里就有五个城址组团,每个组团中均有一个祭祀优势聚落存在。从功能布局着眼,这种布局表明这里一共存在着五个祭祀单元,每个单元的祭祀中心就是那个在形态上表明其有祭祀优势的城址。
图3-37 屈家岭时期江汉平原原始城址及大型环壕聚落组织分析图
图3-38 天门石家河城址位置及周边地形图
在这些祭祀中心中,石家河规模巨大,面积仅次于石家河城址的祭祀中心马家垸只有20余万平方米,相当于石家河的五分之一。从情况相对清晰的组团看,与这些尺寸不大的祭祀中心相伴共同形成聚落组团的,除了西边缘组团外,都有一个尺寸远大于相应祭祀中心的城址,这些城址包括王古溜城址、城河城址和陶家湖城址。它们的面积接近50万平方米或在其以上。王古溜城址形态不明;城河城址平面北半部与东北角缺失的矩形相关,南半部则与圆形相关;陶家湖城址则基本为圆形,其所对应的祭祀效能应不高。在我们看来,正是这些平面规格不高的大型城址与祭祀中心性城址共同形成了一个可以容纳一定量居民的组织单元。这样的安排应该显示,在某些时候,这些聚落组团应该都有相当数量的居民需要安置,可既然有这样的居民安置需求,为何不建一个较大的城址来应对,而是不惮劳烦地建造城址组团?
图3-39 屈家岭时期12个城址和1个环壕聚落图
造成这样安排的缘由应该是,在相应时期出现了将更多的人聚集在一起实现有效防御的要求,如果将这些人众集中在一个城址中,并在该城址满足较高规格的祭祀要求,那就不可避免会形成在祭祀与防御上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城址,从而对该地区无可置疑的中心聚落石家河城址的主导性形成挑战,导致地域空间与景观组织的失序。因此,为了使石家河城址更为明确地占据综合性的优势地位,就有必要对石家河以外的居民区的安排进行功能的分解,采用防御主体与祭祀中心分离的做法,使其所具有的任何一个城址都不能与石家河城址相提并论,城址大的则祭祀规格低,祭祀规格高的则城址规模不值一提。
注意到石家河城址边也有一个规模可观然而祭祀规格和防御设施水平都较低的屈家岭,与其共同构成一个聚落组团,这种情况表明,与周边的城址组团相同,石家河也同样因为制度的缘由,不得不进行功能和空间的分拆,以免造成对另有的城址的挑战,也就是说,石家河组团分拆现象的存在,再一次表明了在它之上,存在着有能力对其实行管控的权力。在这个组团中,为了不致喧宾夺主,屈家岭部分采用了西南隅压缩的壕沟作为防御屏障。
既然西南隅凸出是保证祭祀效用的高规格的做法,很自然,从表达的角度看,西南隅凸出显示越明确,城址的等级就越高,这一点,或者可以从石家河城址与这一地区的其他祭祀中心的平面比较中看出。此外,如果每个江汉平原上的早期聚落组团中都有一个祭祀优胜聚落,且非核心组团中的较大聚落为了避免冲撞区域中心石家河城址,不可以是祭祀中心的话,那么,叶家庙城址的东北角完整就明白无误地应是其祭祀水平较高的表达。
石家河城址与屈家岭环壕聚落位于中心地段,二者的面积之和接近200万平方米,远大于其他聚落组团,且拥有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石家河城址,这个组团的主导性是无可争辩的。在石家河聚落组团的两侧,东边是陶家湖、门板湾和笑城三座城址所成之组团,西边是马家垸、阴湘和城河三座古城所成之组团,二者总面积大体相当,但作为祭祀中心的马家垸城址比门板湾城址规模略大,作为人口容纳者的陶家湖则比城河略大,应该认为这两个组团的规格相近,设置却有侧重不同,东组团略重防御。再往外,西边是鸡叫城、鸡鸣城和青河三座城址所成之组团,东边是叶家庙、王古溜和张西湾三座城址所成之组团,西边的三座城址规模都很有限,并不存在一个以人口容纳为主要功能的城址,三个城址中,具有祭祀中心地位的鸡叫城规模最大。鸡叫城占地22万平方米,小于另一组团中的祭祀中心马家垸,这个组团的等级低于马家垸所在组团是明确的。从区域环境着眼,江汉平原安全的主要威胁来自其东北方,这样,位于整个地区东部,且正对由北向南进入江汉平原的通道,由叶家庙、王古溜和张西湾所成之城址组团的防御压力就特别突出。这也就是在这个组团中,安排了一个面积达80万平方米的王古溜城址的缘由。由于在这个组团中,存在一个面积大于与其位置对等的鸡叫城组团三城之和的王古溜,所以作为这一组团的祭祀中心的叶家庙城址的等级应该大幅降低,叶家庙城址在规模上和祭祀规格上都低于鸡叫城是可以想象的。
石家河城址以东各组团的防御压力更大,这是石家河以东聚落组团中主要用于人口容纳的城址规模要大于其以西聚落组团中相应城址的理由,也是位于石家河城址以西聚落组团的祭祀中心规格要高于其以东聚落组团相应城址的理由。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当时确定聚落或聚落组团的规格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一是军事的维度,城池的规模在这方面具有决定性价值;一是祭祀的维度,城址形态是其重要内容。在屈家岭时期的江汉平原上,存在着一个中心突出,两侧大略对称,各个组团根据自身等级和功能要求在人口安排、防御能力设定、祭祀空间营造上各得其所的聚落体系。虽然还可以根据不同组团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研究,但以上展示的对于这一聚落体系的合乎情理并导向更细微理解的解释,应该表明前文提出的聚落规格确定标准是大致有效的。
与石家河城址占据江汉平原北部中央,带领一系列城址,依托山区控制整个平原地带的做法不同,浙江余杭的瓶窑古城位于一个袋状地形的端部。东边面向开阔地带,北、西、南三面均有的山水阻碍形成易守难攻的核心地区。显然是为了形成东部的防御屏障,在瓶窑古城以东25千米处,位于几座小山形成的夹缝当口,设置由六个环壕聚落构成的玉架山聚落群。99从防御和工程的角度看,如果要形成坚固的防御,设置城址会更为合适,不设城址,可能是奉命在这里驻扎者的身份等级还不够高(图3-40)。
玉架山环壕Ⅰ在六个环壕聚落中规模最大,处于其他五个环壕聚落所成半环的中央,规模及位置安排表明其等级较高。将玉架山环壕Ⅰ与瓶窑古城城址比较,可以看到二者的平面如出一辙,都是西南扩展、东北缺角的格局,由此,应可认为玉架山环壕Ⅰ为这一地区的祭祀中心,环壕Ⅰ中应该有这几个环壕聚落共有的祭祀设施。依照江汉平原的古城组团处置规则,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在祭祀中心之外,把要在此地安置的人众集中安置于一个较大的聚落中,与祭祀中心共同应对这个地区的容纳和防御要求,可在这里,这种情况并未出现,取代一个较大聚落的是五个尺寸更小的环壕聚落,这种做法,虽然可以形成某种防御纵深,但却使兵丁分散,在防御上不算有利,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做法,逻辑上只能归因于驻扎者的身份等级有限,其所控制的地域不能拥有更大的防御系统。
图3-40 浙江省余杭良渚文化聚落遗址分布及玉架山环壕聚落总平面图
瓶窑古城城址面积达到290万平方米,但城址中的居住遗址面积相当有限。考虑到在此城址附近的诸多聚落周边甚至连环壕也未得发现,这种状况应该表明一旦发生战争,这些聚落中的居民都要进城躲避并参与防守。从现有资料看,即使把瓶窑古城周围的聚落与城内的居址面积都算在一起,也不过在100万平方米左右,远小于瓶窑古城城内面积。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这个时期的城址大小的确定,并不见得与可能容纳的人口对应,而首先是拥有者身份等级的表达。石家河古城与屈家岭环壕聚落的分置,从另一个角度表明了这一点。
宋镇豪估测约1000年后的殷墟人口总规模为14万略多100,在当时的供应条件下,这应是殷墟人口集聚的极值(详后)。若仍按宋镇豪建议的这一时期每个家户占地100~160平方米计,在每户5人时,14万人所需聚落用地约为280~450万平方米,江汉平原城址带核心区的四座城址加一座环壕聚落的面积共计约为280万平方米,即使当时的供应能力与殷墟相等,那这个核心区可能的人口容量也已达当时在一定空间内集中安排人口数量的极值,也就是说,江汉平原城址带核心区的人口容纳水平对于位于其上的统治者的城址已经形成挑战,在我们看来,这既是其要在核心组团分设多个城址的缘由,也是其有必要将其主导城池建为“轩城”的理由。由此,似乎可以认为,在一定时期,轩城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建造的,只有其城池尺寸及军事能力足以挑战天子,轩城的制作才可能成为必要。也就是说,只有瓶窑古城和石家河古城在军事能力上都可以与天子之城相争时,才有必要在城池上缺其南面来表示服从。
江汉平原城址带核心区的主导城址石家河古城的面积远小于瓶窑古城,表明了这里的驻扎者的身份等级低于瓶窑古城的主人,可因为在其左近,还有一列城址存在,其整体面积与瓶窑古城相当,将相应面积分拆的做法应该表明这里依附于这些城址生活的人口要多于瓶窑古城,不然就不必费事采用这样的城址组团设置。当然这里的居民也完全有可能像瓶窑地区那样,平日并不在城内居住,只有战争发生时才进入城中躲避并参与防守。
将城址的南部逼近沟壑或水道建设,使得水道和沟壑成为由南边进入城址的障碍,应该是弥补由“轩城”所造成的防御体系缺失的重要手段。除去陶寺城址,这种做法还可以在龙山文化末期的另外一些城址中看到,如河南登封的王城岗城址。
王城岗龙山城址位于东周时所建的阳城西南方约1000米的地方。城址由大城和小城两部分构成,小城在大城东北部,为两个面积各约1万平方米的部分东西并列而成。东侧小城已被五渡河冲毁,仅保留有西南角,残余的东城西墙由北而南向外斜出,南墙部分也由东而西向外斜出,制造出一个扩张了的西南隅。西城较完整地保有南垣与西垣,北垣仅存西段,西城北部如何与东城相接难以判明。西城南垣与东城脱开,形成入口,城址内发现殉人、殉兽的奠基坑和青铜器残片等。参照瓶窑古城中心区的布局,东城内应有重要祭祀设施,从现有遗存看,进入东城,或者要先进西城,也就是实行由西南入的做法。从规模上看,这两个小城应该相当于后世的宫城。将王城岗的宫城与大地湾的聚落中心比较,这里看到的是一个相当强硬的禁地型空间。对于一个宫城来说,4米多厚的城墙足够制作出硬性区隔的状态,宫城城垣的存在表明此时的社会组织已与大地湾遗址的情况大不相同。
王城岗小城建于公元前2150年之前,早于夏代积年约100年。大城建于公元前2100年左右,也略早于夏代。大城东濒五渡河,南临颍河,显示出利用这两条河形成东面与南面防御屏障的意图。发掘到的城墙仅为西墙与北墙,西墙长约580米,北墙长约600米,东墙或为五渡河所毁,南墙未能发现。如果原来东墙逼近五渡河设置,王城岗古城内面积应有40万平方米。颍河与城址相接部分走势为西北而东南,与陶寺古城南边的宋村沟之走势相同,这或者表明王城岗城址的做法来源于陶寺古城相应的处理,很可能其南墙应本未建,该城当为轩城101(图3-41)。
因为王城岗龙山城址就在东周时期的阳城附近,有学者结合“禹都阳城”的古说,指该城址即为大禹之所都“阳城”102。王城岗小城起建之时,陶寺古城还正兴盛,大城建设时,夏人也还未能立国,王城岗大城远小于陶寺古城的规模,或者与当时夏禹一族的身份地位是符合的。将此规模有限的王城岗也建为轩城,或是大禹身份特别敏感的表现。从王城岗城址本身看,其防御系统并不坚固,不过,该城址位于颍河上游,背靠嵩山,西南为箕山,东为具茨山,这样由东面和南面接近王城岗,都要通过一段峡谷,由北边和西边接近城池,则由高山阻挡,所以城虽不大,却相当安全。
公元前2100年左右,应是夏人开始勃兴的时期。正是在这一时期,王城岗修造了大城,在大城兴建的同时,位于颍河下游的瓦店龙山遗址也兴盛起来,瓦店龙山文化遗址正位于由南向北通往王城岗的道路上,它的兴起对于强化王城岗的防御大有助益。在通向核心区的通道上设置阻碍的做法,与瓶窑古城相似。进入夏代积年之后,王城岗并未作城池形式上的改变,仍然保持着轩城格局,只是在公元前2020年前后,又在王城岗东的双洎河上游建造了古城寨龙山城址。从位置上看,古城寨封住了由东面进入王城岗地区的通道,进一步提升了王城岗的总体防御水平。防御水平的提升当然有助于提升其隆重水平,也大致适应了夏人地位提升的现实。王城岗本身建设及周边聚落的变化与夏人历史地位变动状态耦合,从侧面表明了王城岗古城的特殊性,支持王城岗古城为禹之所都的判断103(图3-42)。
图3-41 河南省登封市王城岗的大城及小城平面图
图3-42 颍河中上游龙山文化晚期聚落分布图
王城岗地处丘陵,交通不便,在自身发展与对外辐射上颇受制约,对于一个谋求更大发展的族群,将都城迁往更为开阔的地点实属自然。古城寨龙山城址兴建100多年后,在约公元前1900年稍后,人们在古城寨附近的双洎河北岸,兴修了大邑新砦。新砦是一个城内面积达70万平方米的设防聚落,有内城、外城和外壕三个层次的防御设施,此外,在其北面和南面还有河道作为屏障(图3-43)。从文化类型上看,新砦期遗存是王城岗文化与后来被确认为夏晚期文化的二里头文化的中介,在新砦兴起时,王城岗开始衰落,将新砦古城视为继王城岗古城之后的夏人都城是有道理的。104新砦古城,处在中原开阔空间的边缘,与被判为夏代中晚期都城的二里头遗址在空间上有更紧密的联系,这样的区位关系,使我们有条件把它视为夏人从丘陵地区走向更加开阔的舞台的一个步骤。考古资料表明,新砦古城兴起以后,与夏人有关的文化遗存才在更大的范围铺展开来105(图3-44)。
图3-43 河南省新密市新砦城址平面图
新砦古城位于双洎河北岸,其面积较王城岗大城几乎大出一倍,其两重城墙辅以外壕的做法,有效地凸显了其位于中心区的内城的重要性,这里应该有宫殿及祭祀设施。在新砦内城的中央偏北,人们发掘到了一座浅穴式建筑基址,浅穴,古人称作坎,在上古,坎是用以祭地的专属建筑形式,该基址东西长92.2米,南北宽14.5米,在南北穴壁附近与基址中间,均未发现承重柱及隔墙遗迹,所以该基址上没有屋顶。106在郑州商城宫殿区以北发现有社祀遗址,故这个在中心区以北可以称作坎的建筑应当为社。
在新砦古城,不仅把社祭、宫殿置于城址大致的中心,并且还通过城垣和壕沟的重叠安排,凸显出中心的关键性。按照传统,中心本是通神节点的常规位置,对中心的占据表示取得了某种祭祀上的优势,将新砦古城的做法与王城岗古城将宫城置于次级通神节点的大城东北角的做法相比,可见新砦古城在祭祀规格上有所提升。这种规格的提升,与夏人势力的进一步增长相关,也是其入主中原的野心的显示。
在早于新砦古城的实例上,我们在瓶窑古城址第一次明确看到聚落的核心设施聚为一团占据城址中央的做法。在新砦古城,似乎其核心设施亦聚为一团设置,设想其中心区的核心设施的内容与分布和瓶窑古城中心区某种程度相似是可以接受的。至于核心设施的内容,除了社以外,还可以参考大地湾四期所成中心区的情况,设想其有明堂、宗庙、朝、寝等建筑。
在城垣的格局方面,新砦大城东北角大幅抹去,整体轮廓有明显的圆化倾向,城址南边与陶寺古城和王城岗大城相似,有一条由西北而东南斜过的河道,新砦外城的东西墙应建到河边为止,即新砦古城是一个轩城。就此或可认为,新砦城址较之王城岗城址在规格上有相当提升,但在总体上与天子之制之间还有相当的距离。
双洎河古称洧水。《穆天子传》:“天子东游于黄泽,宿于曲洛,废□。使宫乐谣曰,黄之池,其马歕沙,皇人威仪。黄之泽,其马歕玉,皇人寿谷。丙辰,天子南游于黄台之丘,以观夏后启之所居,乃□于启室。”107《水经注》云:“洧水又东南,赤涧水注之。水出武定冈,东南流,径皇台冈下,……注于洧。……洧水又东,于黄水合。……黄水出太山南黄泉。”黄即《春秋》之所谓黄崖也。故杜预《注》云:“苑陵县西有黄水者,又东南流,水侧有二台,谓之积粟台。……黄水又东南,径龙渊东南,……注于洧水。”108丁山说:“洧水先受赤涧水,次受黄水,黄水如可指为《穆天子传》之黄泽,则积粟台非传文黄台之丘,黄台之丘可确指其即赤涧水旁之黄台冈。洧水出于阳城山,与黄水所出之太山,正是一脉;而黄、阳二字,古音同部,意者洧黄之间,即夏后启故居。”109新砦遗址的周边环境,与《水经注》所述黄台冈的情况基本一致,或可认为其即为《穆天子传》的黄台之丘,乃夏后启之所居。不过初时此处未必就有如此水平之城防。只是到了夏人在这一区域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加筑城垣,作为由王城岗向二里头过渡的跳板。
即使新砦只是一个临时性质的天子都城,其规格之有限仍然让人瞩目。这种情况显示,一直到进入夏代积年之后200余年,夏人在城址形态规格的设定上仍相当低调。按照《史记·夏本纪》所述,舜去世后,禹曾要把帝位让给舜的儿子商均,自己躲到阳城。禹在即位为天子后,又举用皋陶为帝位继承人,将之举荐给上天。再后又举用益,将国政授予他。禹死后,是益把帝位让给禹的儿子启110。这种周折,应该反映了夏代初年乃至更长的时间里,夏人在政治和军事上并无特别优势,和其他族群长期处在一个此消彼长、互有长短的状态。从政治运作的角度看,都城长期规模有限,甚至在规模不大的城池上制作轩城,都可以视为韬光养晦以避免他人争较的具体做法。古代文献所称“禹卑宫室”111,即可以视为这种政治策略的组成部分。至于城池规模有限带来的防御能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夏人采用的是在瓶窑古城那里就可以看到的老办法,即在都城的近便之处安排其他据点,以控制通向都城的要道,形成具有一定纵深的、由一系列关键点扼控的京畿地区来解决。
图3-44 新砦古城与新郑、郑州的位置关系图
从现有的考古成果看,似乎在进入夏代以后,石峁古城、瓶窑古城那样的大型城址就销声匿迹了。石峁古城城址面积巨大,可其既不临可以通航的河道,周边土地亦不属丰饶,外部交通与农耕条件也都不支持大量人口在此聚集。现有发掘可见,石峁古城内部文化遗存的覆盖范围也相当有限,其城内居住人口未必充盈。单为等级显示而成之巨大的城池的建造不仅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并且还会因为城内人口有限,造成防御上的困难。依照这样的分析,有夏一代不见石峁古城那样的巨大城址,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不顾实际容纳需求的前朝大城做法的纠正,是人们开始注意到人、地、城之间应该有某种对应关系的表现。
陶寺古城、王城岗大城以及新砦古城都处在由西北而东南走势的沟壑或河道的北侧,逼近相应的沟壑或河道。这造成了它们与石峁古城、瓶窑古城十分不同的城址平面格局。石峁古城、瓶窑古城等都有一个膨出的西南隅,而陶寺古城、新砦古城等则都有一个被压缩了的西南隅。因为压缩西南隅是较低等级的做法,所以这种做法或可理解为一种形式平衡策略。制作轩城本意是要削弱具有相当军政实力的诸侯都城的防御能力,当这些轩城将南部逼近沟壑或河道安排,实际上就使相应的沟壑和河道成为防御屏障,这道屏障与城墙结合,制作出了事实上的“周城”。这种做法表面上并不违反规制,但却在根本上与规制的精神不符。所以采用这种做法的城池要在形态设定上作出某种让步,通过压缩城址西南,降低城池的形态规格,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假轩城”所造成的对制度的冒犯。
新砦古城就在古城寨城址边上,两者相距不足10千米。夏人走向平原的跳板为何不径直利用古城寨而是另择新地建造城池?这很可能是因为古城寨城址本来作为王城岗古城的配套而建,当时为了扩大防御范围,其选址更倾于向平原地区突出。同时,其规模仅为17万平方米,不必造为轩城,故将其放在溱水东岸。这种地形条件,使得将其直接转为既要有一定规模,又不能过于嚣张的夏人都城存在困难。从最终的成果看,夏人将新都城定位于区位稍稍向山地退缩、在规模扩张的情况下可以方便地制作出符合其政治需求的城址格局的地方。
历史上人们都把大禹治水视为史实,但现代学者则多将其视作神话。考古学表明,距今4500年前后的黄河流域,人们为了增强自身文化的辐射能力和聚集更多的人口,开始寻求在更开阔的地方,毗邻较大的河流来安排中心聚落。这样,城池的营造者们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水的挑战。他们不仅要防御洪水的泛滥,还要疏浚大河周边原本存在的池沼,保障聚落安全并为聚落成员提供足够的耕地。这样的现实与更早的洪水传说结合,造成了大禹治水的神话。112《左传·襄公四年》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113九州,与九宫格关系密切。所以大禹的作为,从一开始就包含着明确地将世界逻辑化、形成便于人们把握的世界的努力。从具体的叙述看,所谓大禹治水明确地与某种水平的国土规划联系在一起。或可认为,上引《左传》文字所涉及的就有资源区划、建立交通主轴、安排居民点、界定人居与自然的空间关系等内容,可见所谓大禹治水,是当时人们处理新的人地关系的神圣表达。
经典文献显示:一方面大禹采用以疏为主的治水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新的居民点建设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他又将原本独立于人类社会的、未被很好地纳入人类环境框架中的山野纳入世界构造体系,促成人们对系统的了解,最终强化了自然与社会的关联,改变了既有的世界框架,使得自然更为恰切地成为生活世界的一部分。这些作为当然有助于大禹赢得不同族群的认同。
大禹治水的一项重要成果是九鼎的铸造。《左传》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胁于上下,以承天休。”114九鼎铸造之根本目的是使“民知神奸”,即让人了解基本环境构成,处理好人与山野的关系,使人们可以生活在一个可控的和平的秩序之中,其功用与帝尧“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是一致的。从《禹贡》看,或可认为相应的知识是在大禹治水的过程中逐步构建起来的,其具体内容虽然不乏想象与创造,但在当时却应有足够的正确性并成为其特殊通神能力的表达。九鼎既通过博物志的办法向人们提供了一个生活框架,又是大禹功德及通神能力的显示。把九鼎置于聚落核心空间,是永久地向人们宣示大禹在确立世界秩序上的贡献,并表明夏人作为天下共主的必然性。在这层意义上,正是“九鼎”使得夏人占据天子之位具有合法性并使其都城成为神圣之域。
注释
1 严文明:《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73页。
2 陈星灿:《庙底沟期仰韶文化“大房子”功能浅论》,《考古学研究(9):庆祝严文明先生八十寿辰论文集》,文物出版社, 2012年。
3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编:考古学研究( 9 ):庆祝严文明先生八十寿辰论文集(下),2012年,第597页。
4 同上,第223页。
5 陈星灿:《庙底沟期仰韶文化“大房子”功能浅论》。
6 [南唐] 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112页。
7 [东汉] 刘安撰,[东汉] 高诱注:《淮南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65页。
8 王鲁民:《中国古典建筑文化探源》,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5页。
9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315页。(www.xing528.com)
10 同上。
11 陈鼓应注:《庄子今注今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3年,第653页。
12 《淮南子》,第116页。
13 王鲁民:《中国古典建筑文化探源》,第70页。
14 [东汉] 桓谭:《新论》,参见[南朝宋] 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第3177页。
15 黄怀信:《大戴礼记汇校集注》,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914-915页。
16 [北周] 甄鸾,《数术记遗》,载《四库全书·子部·天文算法类·数术记遗》(文渊阁影印本),第10页。
17 林尹注释:《周礼今注今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年,第471页。
18 《淮南子》,第83页。
19 [清] 朱彬:《礼记训纂》,中华书局,1996年,第213-287页。
20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93页。
21 《淮南子》,第41页。
22 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第1493页。
23 [东汉] 蔡邕撰,邓安生编:《蔡邕集编年校注》,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29页。
24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第367页。
25 王守谦:《左传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86页。
26 [东汉] 蔡邕撰,邓安生编:《蔡邕集编年校注》,第518页。
27 [东汉] 郑玄注,[唐] 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95页。
28 同上第190页。
29 《淮南子》,第86页。
30 [南唐] 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中华书局,1987年,第137页。
31 [春秋] 左丘明著,[晋] 杜预注,[唐] 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923页。
32 [东汉] 郑玄注,[唐] 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80页。
33 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00页。
34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考古专业:《案板遗址仰韶时期大型房址的发掘——陕西扶风案板遗址,第六次发掘纪要》,《文物》1996年第6期。
35 下列有关大地湾遗址的考古信息均来自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上、下)》,文物出版社,2006年。
36 王鲁民、吕诗佳,《建构丽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191页。
37 《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上、下)》,第413页。
38 《礼记正义》,第1510页。
39 同上,第406页。
40 赵建龙:《大地湾遗址仰韶晚期地画的发现》,《文物》1986年第2期。
41 参见邵明杰:《大地湾地画新考》,《内蒙古文物考古》2009年第2期。
42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第325页。
43 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师)振旅,恺以入于晋。献俘、授馘,饮至、大赏。” 杜预注:“献楚俘于庙。”参见《春秋左传正义》,第523页。
44 “武王在祀,太师负商王纣县首白旂、妻二首赤旂,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 参见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40页。
45 《尚书校释译论》,第112页;宗同示,甲文有六示,六示就是六代祖先之神主。参见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461- 463页。
46 《尚书校释译论》,第150页。
47 《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上、下)》,第434页。
48 周朝天子的宗庙迁毁制度大致如下。天子七庙,其中三个供奉始祖和在其家族史上作出特别贡献的两个祖宗,这三个庙一经设立,就不再改动。其余四个用来供奉当世天子的父亲、祖父、曾祖与高祖。当世天子去世,新的天子还是供奉距离最近的四世祖宗,这时去世天子的高祖的牌位就不再占据一庙,其牌位迁至始祖庙中安置。在迁移牌位的同时,要对宗庙的某些部分进行更换改造,以应对新的主人的入驻。
49 《礼记·月令》:“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腊祖先五祀。”郑玄注:“五祀,门、户、中溜、灶、行也。”参见《礼记正义》,第642页;王充《论衡·祭意》:“五祀报门、户、井、灶、室中溜之功。”参见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1990年,第1059页。
50 《礼记正义》,第918页。
51 [清] 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中华书局,1994年,第80页。
52 何新:《诸神的起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第124-141页。
53 王鲁民:《中国古典建筑文化探源》,第57页。
54 《淮南子》,第41页。
55 周明初点校:《山海经》,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43页。
56 邬国义等:《国语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26-127页。
57 井中伟:《我国史前祭祀遗迹初探》,《北方文物》2002年第2期。
58 《礼记正义》,第917页。
59 张双棣等:《吕氏春秋译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94页。
60 《白虎通疏证》,第85页。
61 下文把土地相关的稷神或者主要与繁殖相关的社神作“社稷”。
62 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85页。
63 何新:《诸神的起源》,第116页。
64 钱耀鹏:《尧舜禅让的时代契机与历史真实——中国古代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重要线索》,《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5期。
65 《尚书校释译论》,第129页。
66 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第169页。
67 黄淬伯:《诗经覈诂》,中华书局,2012年,第336页。
68 《春秋左传正义》,第1739页。
69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第155-156页。
70 [东汉] 班固撰,[隋] 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1191页。
71 [西汉] 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1357页。
72 [清] 孙诒让:《墨子间诂》,中华书局,2001年,第235-236页。
73 同上,第229页。
74 邬国义等:《国语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13页。
75 何新:《诸神的起源》,第122页。
76 《尚书校释译论》,第854页。
77 《春秋左传正义》,第1014-1016页。
78 [宋] 杨万里撰,辛更儒笺校:《杨万里集笺校》,中华书局,2007年,第1936页。
79 《礼记正义》,第1520页。
80 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33页。
81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等:《山东阳谷县景阳岗龙山文化城址调查与试掘》,《文物》1997年第5期。
82 该古城的命名采用裴安平的意见,参见裴安平:《中国史前聚落群聚形态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第366页。
83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城遗址·2006—2007年的发掘》,《考古》2008年第7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文物局编:《早期中国——中华文明起源》,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100-101页。
84 戴应新:《陕西神木县石峁龙山文化遗址调查》,《考古》1977年第3期;西安半坡博物馆:《陕西神木石峁遗址调查试掘简报》, 1983年第2期。
85 西安半坡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潼县博物馆:《姜寨》,文物出版社,1988年。
86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
87 湖南文物考古研究所:《澧县城头山》,文物出版社,2007年。
88 国家文物局考古领队培训班:《郑州西山仰韶时代城址发掘》,《文物》1999年第7期。
89 《春秋左传正义》,第332页。
90 [东汉] 何休注,[唐] 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79-580页。
91 王震中:《重建中国上古史的探索》,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3页。
92 [清]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第1-22页。
93 《春秋左传正义》,第1719页。
94 刘庆柱主编:《中国古代都城考古发现与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49页。
95 何驽:《2010年陶寺遗址群聚落形态考古实践与理论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2011年第21期。
96 高炜:《晋西南与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载《汾河湾一一丁村文化与晋文化考古学术研讨会文集(襄汾·1994年)》,陕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6年。
97 [西汉] 司马迁:《史记》,第1382页。
98 裴安平:《中国史前聚落群聚形态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第250-300页。
99 有关资料和数据参见裴安平:《中国史前聚落群聚形态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第363页;另及相关考古报告。
100 宋镇豪:《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101 参见方燕明:《夏代前期城址的考古学观察》,载《新果集》,科学出版社,2008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宄所:《登封王城岗考古发现与研究(2002一2005)》,大象出版社,2007年,第287页。
102 方燕明:《登封王城岗城址的年代及相关问题探讨》,《考古》2006年第9期。
103 上文所说各城的建造年代,参考《夏代前期城址的考古学观察》。
104 赵青春:《新密新砦城址与夏启之居》,《中原文物》2004年第3期。
105 许宏:《何以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54页。
10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新砦工作队、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新密新砦遗址浅穴式大型建筑基址的发掘》,《考古》2009年第2期。
107 王贻梁、陈建敏:《穆天子传汇校集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82页、第290-291页。
108 王国维:《王国维全集》第13卷《水经注校》,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39页、第41-42页。
109 丁山:《古代神话与民族》,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页。
110 《史记》,第82-83页。
111 同上,第38页。
112 《古代神话与民族》,第179-180页。
113 《春秋左传正义》,第963页。
114 同上,第693-694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