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年一度的七夕盛会,向以独具特色而闻名全国。民国前期的《中华全国风俗志》下卷《广州之七夕》有云:
广州风俗,綦重七夕,实则初六夜也。诸女士每逢是夕,于广庭设鹊桥,陈瓜果,焚檀楠,爇巨烛,锦屏绣椅,靓妆列坐,任人入观不禁,至三更而罢,极一时之盛。其陈设之品,又能聚米粘成小器皿,以胡麻粘成龙眼、荔枝、莲藕之属,极精致,然皆艺事,巧者能之。惟家家皆具有秧针一盂,陈于几,植以薄土,蓄以清泉,青葱可爱,乃女伴兼旬浸谷,昕夕量水,凭炎热天时酝酿而成者。
同书《广州岁时纪》又云:
七月初七日,俗传为牛女相会期,一般待字女郎,联集为乞巧会。先期,备办种种奇巧玩品,并用通草、色纸、芝麻、米粒等,制成各种花果、仕女、器物、宫室等等,极钩心斗角之妙。初六日陈之庭内,杂以针黹、脂粉、古董、珍玩及生花时果等,罗列满桌,甚有罗列至数十方桌者……初六夜初更时,焚香燃烛,向空礼叩,曰迎仙。自三鼓以至五鼓,凡礼拜七次,因仙女凡七也,曰拜仙……初七日,陈设之物仍然不移动,至夜仍礼神如昨夕,曰拜牛郎。
而早在800年前,南宋诗人刘克庄(1187—1269)在广州就有《即事》诗云:
瓜果跽拳祝,睺罗扑卖声。粤人重巧夕,灯火到天明。
今天广州的“七娘会”上,依然传承着两个他省已无的特色。一是“拜仙禾”(也就是“秧针”),即把谷粒浸泡在陶瓷盘钵中,待发芽后,陈列于供桌之上;同时还有用红豆、绿豆发芽陈列者,称“拜仙菜”。二是由“摩睺罗”(刘克庄省称为“睺罗”)演变的“七夕公仔”,即用布头、珠片等制作的各色人物模型。
先解释一下这首诗的头两句。跽,即长跪,也就是挺直上身两膝着地。所以首句意思就是说在供桌上陈列瓜果,然后长跪抱拳祝祷。摩睺罗,又作“磨喝乐”、“摩合罗”、“摩孩儿”等等,是宋代都城七夕最畅销的时髦玩具。扑卖,即商品既可以买卖,亦可以关扑。关扑是一种以商品为诱饵赌掷财物的博戏,关扑双方约定好价格,用头钱(赌博用的铜钱)在瓦罐内或地下掷,根据头钱字、纯(无字一面)出现的多少来判定输赢。赢可不给钱取走所扑物品,输则白付钱。它既是赌博性质的娱乐,又是商业活动的一种形式。亦商亦赌,简单易行,且看上去公平合理难作弊,有类于近代广东的番摊,故在宋代民间非常盛行。不仅限于日常生活用品,甚至车马、地宅、歌姬、舞女,皆可约以价而扑之。睺罗扑卖声,也就是扑卖摩睺罗的商人的吆喝声。罗烨《醉翁谈录》说:“京师是日(七夕)多博泥孩儿,端正细腻,京语谓之摩喝罗。”陈元靓《岁时广记》引“谑词”说:“天上佳期,九衢灯月交辉。摩睺孩儿,斗巧争奇,戴短檐珠子帽,披小缕金衣。嗔眉笑眼,百般地敛手相宜。转睛底功夫不少,引得人爱后如痴。快输钱,须要扑,不问归迟。归来猛醒,争如我活底孩儿!”可见扑卖“摩孩儿”是宋代七夕的独特景观,当时广州市面繁华,此风之盛,不减于京师。刘克庄同时所作的另一首《即事》诗就说:“吾生分裂后,不到旧京游。空作樊楼梦,安知有越楼?”把广州的越楼与开封著名的商业娱乐中心樊楼相比,实际也就是认为广州的繁荣,堪与北宋时之汴京媲美。
七月七夕,潘楼街东宋门外瓦子、州西梁门外瓦子、北门外、南朱雀门外街及马行街内,皆卖磨喝乐,乃小塑土偶耳。悉以雕木彩装栏座,或用红纱碧笼,或饰以金珠牙翠,有一对直数千者,禁中及贵家与士庶为时物追陪。又以黄蜡铸为凫雁、鸳鸯、鸂鶒、龟鱼之类,彩画金缕,谓之“水上浮”。又以小板上傅土,旋种粟令生苗,置小茅屋花木,作田舍家小人物,皆村落之态,谓之“谷板”。又以瓜雕刻成花样,谓之“花瓜”。又以油面糖蜜造为笑靥儿,谓之“果食花样”,奇巧百端,如捺香方胜之类。若买一斤,数内有一对被介胄者,如门神之像,盖自来风流,不知其从,谓之“果食将军”。又以菉豆、小豆、小麦,于磁器内以水浸之,生芽数寸,以红蓝彩缕束之,谓之“种生”。皆于街心彩幕帐设,出络货卖。七夕前三五日,车马盈市,罗绮满街。旋折未开荷花,都人善假做双头莲,取玩一时,提携而归,路人往往嗟爱。又小儿须买新荷叶执之,盖效颦磨喝乐。儿童辈特地新妆,竞夸鲜丽。至初六日、七日晩,贵家多结彩楼于庭,谓之“乞巧楼”。铺陈磨喝乐、花瓜、酒炙、笔砚、针线,或儿童裁诗,女郎呈巧,焚香列拜,谓之“乞巧”。妇女望月穿针,或以小蜘蛛安合子内,次日看之,若网圆正,谓之“得巧”。
显而易见,宋代乃至今天广州的乞巧节风俗,都是宋代京师乞巧风俗的直接传承,连乞巧节历时两天,即初六和初七,也完全一致,今日仍如此;只是有些细节随时代变迁而有所损益而已。故邓尔雅(1883—1954)《癸亥七夕竹枝词》云:“纸醉金迷斗巧工,民间俗尚仿深宫。改将七夕从初六,南国犹存五代风。”
今本《东京梦华录》记述“七夕”一段的末尾,有注语云:“‘磨喝乐’本佛经‘摩睺罗’,今通俗而书之。”但佛经并无“摩睺罗”。胡适认为“魔合罗”是从佛教的摩诃迦罗(Mahākāla,即大黑天)演变而来。傅芸子则说:“‘摩睺罗’即佛典中‘摩诃罗迦’(Mahoraga)的略语。”按摩诃迦罗通体漆黑、威猛狰狞,摩诃罗迦为天龙八部之一,人身蛇首,形象上均与天真可爱的小男孩摩睺罗格格不入。不过,古代中国人往往以“佛”泛指外来宗教的神(有时或许是由于误解),以“佛书”、“佛经”泛指其经典。杜佑《通典》记732年唐玄宗下诏禁断摩尼教:“末摩尼本是邪见,妄称佛教。”宋代志磐《佛祖统纪》引宗鉴《释门正统》记摩尼教的“不根经文”有《佛佛吐恋师》、《佛说滴泪》;现今尚存的《摩尼光佛教法仪略》,分藏于伦敦图书馆和巴黎图书馆;明代何乔远《闽书》记“摩尼佛名末摩尼光佛”。北宋学者董逌在《广川画跋》卷4《书常彦辅祅神像》说:“祆祠,世所以奉胡神也……能摄伏四方,以卫佛法。”《明史·佛郎机传》记葡萄牙人“好读佛书”。以上,均为明证。所以“摩睺罗”完全可能出于其他宗教。而在北宋汴京,影响力仅次于佛教的外来宗教是祆教,即琐罗亚斯特教(Zoroastrianism)。它由波斯先哲琐罗亚斯特(前628—前551)创立,以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为最高神,以善恶二元论为核心教义,融合了波斯、粟特、巴比伦等西亚、中亚诸民族的原始信仰。中国史书称祆教,因崇拜圣火,故又称拜火教、火祆教。
萨珊王朝(226—651)立祆教为波斯国教。651年,王朝亡于阿拉伯帝国,末主伊嗣俟(YazdagirdⅢ,《旧唐书》作伊嗣候,兹从《新唐书》)被杀。其子卑路斯(Peroz)逃到吐火罗(大致为今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北部),得到当地部落酋长支持,并于654年遣使向唐朝求援。卑路斯在吐火罗部落武装的帮助下,一度收复部分故土,但又被阿拉伯人打了回来。661年,卑路斯再次遣使向唐朝求援。唐高宗派特使王名远入中亚,设置州府,立卑路斯为波斯都督府都督,662年唐又册封卑路斯为波斯王。卑路斯于675年年初抵达长安。唐高宗授予他右威武将军,并应其请在长安城内又修建了一座拜火寺(此前已有,见下文)。677年,卑路斯在长安去世,其子泥涅师师(Narses)承袭波斯王称号。679年,唐高宗派裴行俭率兵护送泥涅师师返国。泥涅师师在吐火罗召集了数千追随者,居20余年终未能复国。他在707年至长安,被唐中宗授予左威武将军,不久去世。其子普尚在中亚地区继承波斯王称号,得唐朝认可。据《册府元龟》记载,在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仍不断有波斯王遣使来朝,当是普尚及其子嗣。有些流寓长安的萨珊王室成员和贵族子孙后来被编入神策军中。波斯国大酋长阿罗憾(Wahrām,616—710)被唐朝授为右屯卫将军、上柱国、金城郡开国公,正二品,地位更在卑路斯和泥涅师师之上。
当然,萨珊朝波斯人来华最多的仍是商人。唐代诗文和《太平广记》等文献中对波斯胡商有很多生动的记述。李商隐《义山杂纂》“不相称”条中有所谓“穷波斯”,就是说波斯人来华为商多富裕,不可能穷。此外更多的,是在历史上长期归属于波斯帝国的势力范围,种族、语言、文化与波斯相近,大多同样信奉祆教,以善于经商闻名于世的粟特人。中国史书中所谓“胡商”,主要就是指粟特商人。1949年以来,中国境内出土萨珊银币约30起,计1171枚,足见波斯和粟特商人的活跃。在游走中国经商的同时,波斯和粟特商人自然也会将祆教等波斯宗教、文化和风俗传入中国。在这些来自异域的高官显宦、豪商巨贾的推动下,中国祆教徒虽少,文化影响力却不容忽视。
宋朝对外军事成就,远逊盛唐,于是西夏崛起,隔断了通往西域的道路,陆路来华胡人几乎绝迹。但也因此而使先前来华的大量胡人不得不留下来,逐渐融入中国社会,祆教的一些风俗也最终成为中国传统风俗的一部分。
宋人张邦基《墨庄漫录》记:“东京城北有祆庙。祆神本出西域,盖胡神也……俗以火神祠之。京师人畏其威灵,甚重之。其庙祝姓史,名世爽,自云家世为祝累代矣……自唐以来,祆神已祀于汴矣,而其祝乃能世继其职逾二百年,斯亦异矣。”可见,宋代祆神已融入主流的神佛信仰体系之中,成为公认且“威灵”、被“甚重之”的火神。(www.xing528.com)
宋代祆庙祈雨甚至已经纳入朝廷的祀典,与城隍平起平坐。《宋史·礼志》载宋代祈雨之礼云:“诸神祠、天齐、五龙用中祠,祆祠、城隍用羊一、八笾、八豆。”《宋会要辑稿》第18册《礼》亦载祈雨之礼:“国朝凡水旱灾异,有祈报之礼。祈用酒、脯、醢,报如常祀……京城……五龙堂、城隍庙、祆祠……以上并敕建遣官……大中祥符二年(1009)二月诏:如闻近岁命官祈雨……又诸神祠,天齐、五龙用中祠例,祆祠、城隍用羊,八笾,八豆。”
山东大学刘宗迪教授《古道西风泥孩儿》(载《民俗研究》2012年第1期,以下引刘语,均出于此)指出,唐、宋时人记载的祆教神名是“摩醯首罗”。唐人韦述(玄宗时人)《两京新记》云:“(布政坊)西南隅胡祆祠(原注:武德四年所立,西域胡天神,佛经所谓摩醯首罗也)。”唐代杜佑《通典·职官》亦记:“祆者,西域国天神。佛经所谓摩醯首罗也。武徳四年(621),置祆祠及官。常有群胡奉事,取火咒诅。”前引北宋董逌《广川画跋》亦谓:“祆祠,世所以奉胡神也。其相希异,即经所谓摩醯首罗。”
摩醯首罗(Maheshvara),意为大自在天,亦即胡适所说的摩诃迦罗或大黑天。刘宗迪认为,杜佑云云,盖谓此神虽供于祆祠,其形象却与佛经中所谓摩醯首罗相像,因此,唐人就以“摩醯首罗”之名称之,还进而把祆教众神都统称为“摩醯首罗”。对照上文所述古代中国人往往以“佛”泛指外来宗教神祇的事实,这个解释是可以接受的。
刘宗迪进而指出,无论在中古音还是上古音,“睺”和“醯”声母发音部位相同,“首”与“睺”韵母亦可互通,因此“睺”实为“醯首”的合音。也就是说,“摩睺罗”其实就是被唐宋人称为“摩醯首罗”的一个祆教神。那么,在祆教诸神中,有没有一个像摩睺罗那样的翩翩美少年呢?
杜佑《通典》卷193引韦节(隋炀帝时任侍御史,605年出使西域)《西蕃记》云:
康国人并善贾……俗事天神,崇敬甚重,云神儿七月死,失骸骨。事神之人,每至其月,俱着黑迭衣,徒跣,抚胸号哭,涕泪交流。丈夫、妇女三五百人,散在草野,求天儿骸骨。七日便止。
康国在今乌兹别克斯坦,是粟特民族诸小国中最大的一个。玄奘《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五百余里,至飒秣建国,此言康国,王及百姓不信佛法,以事火为道。”唐朝时的新罗僧人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中亦记:“从大食国已东,并是胡国,即安国……康国……总事火祆。”《西蕃记》所提到的七月一日至七日哭神儿风俗,显然与祆教有关。
中亚祆教的哭神儿节从七月一日开始,到七月七日结束。粟特人定居中国之后,用中国历法实必然之势。结果,就像上文所说祆神融入中国主流的神佛信仰体系之中一样,留华祆教徒在乞巧节的同一天举行的祭拜神儿的仪式风俗,部分也融入到中国的七夕节中。摩睺罗的原型,应当就是中亚祆教的神儿。
“神儿七月死,失骸骨”是什么意思呢?对照一下《新约·路加福音》:“七日的头一天,黎明的时候,那些妇女带着所预备的香料,来到坟墓前,看见石头已经从坟墓滚开了。她们就进去,只是不见主耶稣的身体。正在猜疑之间,忽然有两个人站在旁边,衣服放光。妇女们惊怕,将脸伏地。那两个人就对她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显然,两者指的同样是死而复活(耶稣也是“神子”),同样源自更古老的神话传说,这就是民俗学所说的“浮游的情节”。一个宗教的大节日不可能只有悲恸,我们有理由认为,哭神儿节也和复活节一样,以哀悼死难开始,以欢庆复活结束。韦节所记录的,当仅为前半段。
刘宗迪指出,埃及、巴比伦、叙利亚、以色列、希腊、印度等几乎所有古老民族都流传着一种年轻的神灵死而复生的神话,如埃及的奥西里斯(Osiris)神话、苏美尔人及其文化继承者巴比伦的塔穆兹(Tammuz,前2600年—前2334年已见于记载)神话、希腊的阿多尼斯(Adonis)神话等,它们的整体情节如出一辙:一位女神爱上一位年轻俊美的少年,但少年不幸夭折,灵魂沉入阴间,女神伤心欲绝,最后在天神的干预下,与冥府之神达成妥协,少年情人得以死而复生,随女神回到阳间。但是,按照女神和冥府达成的契约,在一年之中,他只有在一部分时间在阳间,其他时间则必须再次死去,回到阴间与冥府之神作伴。
在纪念这位年轻神灵的节日仪式上的陈设,除了一具木雕或泥塑偶像,往往还会陈设一些植物,或者是由妇女们亲手培育而成的、种在瓦盆中的谷物和菜蔬。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1854—1941)在其民俗学名著《金枝》中指出,这位神灵其实是五谷和植物之神。
这些神话的主人公,当以塔穆兹或奥西里斯产生年代最早,而以阿多尼斯最为人所知。阿多尼斯本来是腓尼基(在今黎巴嫩)的一个神,后来被纳入希腊神话。有关他的故事有数个同中有异的文本,其中之一说,他被“爱和美女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即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Venus)所爱,却在狩猎中被野猪咬死,被阿佛洛狄忒的爱感动了的冥王哈得斯(Hades)允许阿多尼斯一年中有6个月可以回到阳间与爱人相聚。每年夏至,古希腊雅典的妇女都集会庆祝阿多尼斯节,届时在屋顶上竖起阿多尼斯的雕像,周围环以土钵,钵中种植发了芽的莴苣、茴香、大麦、小麦等,被称为“阿多尼斯花园”。《金枝》记述:“撒丁岛上至今还种植阿多尼斯园圃,这与盛大的仲夏节有着联系。仲夏节也叫圣约翰节……在奥泽里……在五月里用软木树皮做好盆子,种上谷种……然后在圣约翰节的头一天,窗台上挂起华丽的布幔,花盆就放在窗台上,盆上面用红蓝绸子和各种绸带装饰着。从前,每一花盆上都放一小像,或一个妇女打扮的布娃娃……在这些撒丁岛和西西里岛的仲夏习俗中……圣约翰代替了阿多尼斯。”
读到这里,不由得惊叹:这和宋代以至今天广州的乞巧节风俗实在太相似了!“拜仙禾”、“秧针”,即宋代的“种生”,就是阿多尼斯花园;阿多尼斯像就是宋代的“摩睺罗”和今天的“七夕公仔”。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居然有如此远距离的民俗传播,能不令人啧啧称奇吗?
(刊于《文史纵横》2013年第4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