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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会围攻广州-借师助剿计划的失败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省各地三合会亦同时纷纷响应,顿成星火燎原之势。七月二十八日,何六亦率主力会攻广州。综合这些记载,可知此为十三行商人得叶名琛赞同后,奉其命所策划的第一次“借师助剿”。广州再次岌岌可危,绅商们也再次要求“借师助剿”。由于叶名琛始终不肯在城内相见,这一轮的“借师助剿”流产了。

三合会围攻广州-借师助剿计划的失败

咸丰四年(1854),在太平天国的推动和影响下,广东三合会发动了该会历史上规模空前的起事。三月二十二日(4月19日)陈娘康起于潮阳县,陷惠来县城;其后潮州三合会蜂起,围攻潮州府城。全省各地三合会亦同时纷纷响应,顿成星火燎原之势。广州一带,五月初四日(5月30日),陈显良起于番禺新造,立大营,命部下屈金、陈四留守,自率千余人北渡珠江,进驻广州东郊燕塘、三宝墟、龙眼洞一带,发展至数万人。五月十五日(6月10日),何六起于东莞石龙,先后陷东莞、增城县城。六月十一日(7月5日),陈开起旗据佛山,拥众十余万,东进至广佛之间的大沥。六月,李文茂起于广州北郊江村,南下佛岭市(今新市)立大营。六月十九日(7月13日),甘先起于花县,破县城,南下佛岭市与李文茂会合。此外,林光隆起于番禺大石,卢昌起于广州东郊冼村,人数较少的队伍,更不胜枚举。数十万三合会武装水陆合围广州,六月二十六日(7月20日),开始发起总攻。七月二十八日,何六亦率主力会攻广州。

时被困于广州城内的清吏朱用孚在其《摩盾余谈》中记:“计自七月至十月,水陆环攻一百余日,陆贼自三元里至三堡〔宝〕墟列营二十余里。水寇由西绕东,樯橹云集,如环无端,贼百计环攻……惟城中米食军火已竭,饷道中断,附城各乡不从贼而助官军者,惟大沥九十六乡、大圃二十四乡而已。佛山贼亦因大沥诸乡梗路,不得径达省北,以是相持。大沥练长举人麦佩金等遣人求助军火于省,无以应。”[1]于是,“9月间,广州的士绅们聚会商议向当局提出请求外援以拯救这座城市,建议得到叶(两广总督叶名琛)的赞许。”[2]两个月后,这一提议已见诸实际的军事行动。

九月二十日(11月10日),一队清军从船上登岸,会合大股大沥团练向佛山进发,挫败而回。一星期后,清军乘船从澜石登岸,绕攻佛山,结果遭到更惨重的失败。关于此役,有以下记载:

“咸丰四年(1854)十一月,广东一豪商备置舰队运兵向佛山,与三合会战。三合军大得胜,掳获清军弁四五十人,且杀戮其无数兵士。捕获人中,遇英美两国人即释之,惟清兵士五百人悉被杀。后又战于珠江,即用此舰队,攻破清军舰四十四艘。”[3]

“(1854)11月10日,官军从船上登岸,会合一大股团练向佛山进发。这次进攻没有结果。一个星期之后,他们决定再试一次。这一次,红巾军从上次官军的进攻中吸取了经验。当旗军从船上登岸,开始向城市进发时,一些红巾军悄悄跟在后面,迅速缴获了三艘快速帆船、七艘护卫船、十六艘战船。然后,他们把战船上的大炮转向在他们与佛山镇之间的人,交叉火力的硝烟散去后,一千五百名官军失踪或死亡。”[4]

“九月末旬,兵船五十余只,夷人华船三只,围困佛山匪营,水陆已不通矣,乃海水干涸,兵船湾泊搁浅,难于移动。坡山贼船四百有余,船小梭转,且值顺风,会合各处贼船同救佛山,官兵大败,杀溺千余,夷人死亦数十。”[5]

对这里提到的“夷人华船”,英人艾特尔《在中国的欧洲——1882年以前的香港历史》作过说明:“由于海盗剧增和清朝税务机关的普遍瘫痪,给走私提供了更多的方便,因而在香港产生了对欧洲式船只(划艇lorchas,音译为‘绿壳’——译者)的极大需求,这种划艇是由当地的华人商号租用或购买来为帆船队护航,或经营不定期的沿海贸易。约翰·包令爵士通过了两项法令(1855年第4号和1856年第9号),对这种活动予以支持。根据这些法令,凡是在殖民地内租有皇家官地的中国居民,属他们所有的划艇可以在殖民地政府注册,并可悬挂英国旗。”[6]

这里说的欧洲式船只“划艇”(lorchas),实际上是“快速帆船(用中国索具的西式船)”[7]。引发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亚罗”号,就是载重100吨的这种“划艇”。[8]可见《鹤山麦氏族谱及舆图记事论略》所说的“夷人华船三只”,也就是《大门口的陌生人》所说的“三艘快速帆船”。至于平山周所说的“豪商”,从清朝广东当局与外国人的接洽一向通过十三行商人的惯例,以及后面将要谈及的另一次“借师助剿”通过行商进行的事实,可肯定为十三行商人。

综合这些记载,可知此为十三行商人得叶名琛赞同后,奉其命所策划的第一次“借师助剿”。具体做法,是组织一支装备欧式战船的外国雇佣军,协同清军两栖作战,一举收复佛山,结果以惨败告终。

佛山之役爆发前,广州的军事形势已有变化。由于给养匮乏,闰七月初六日(9月7日),陈显良撤离燕塘回师新造;九月十三日(11月3日),三合会武装主动撤出佛岭市,广州陆路基本解围。而陈显良回新造后,何六亦率部南下与之联合,加上鲤鱼仔、何伯祥、何博奋等所谓“波山艇贼”,组成雄厚的水上武装力量,从南面威胁广州。十一月初十日(12月29日),新造三合会船队突袭东圃,阵斩外委朱耀宸,俘杀署守备曾鹏高、欧茂松。十一月十九日(1855年1月7日),清军守备曾琪、外委钟光率船队行至车陂口,被新造船队抄截全歼。拥有2000条战船的三合会船队在佛山与黄埔(今海珠区新滘镇黄埔村,下同)之间任意行驶,攻击省河各炮台。

广州再次岌岌可危,绅商们也再次要求“借师助剿”。也许是鉴于上次组建的雇佣军太不中用,这次他们要求“借”的,是英国的正规军。“叶制军坚不允。臬司沈棣辉一日乘危力请,方许行。”[9]咸丰四年十月十八日(1854年12月7日),一向拒绝与洋人交往,特别是拒绝洋人入城的叶名琛致函包令,请求英方“襄助捕灭震扰省城贼匪”。十月二十二日(12月11日),包令复照,一面装腔作势说“英国办公之意与本国成规,凡遇外国有外敌内患之事,俱袖手旁观”;一面又表示,“观此情形急迫,兹即定于二十四日与水师军门数号起程,前赴省垣。”包令到广州后,与叶名琛派来的属员会谈两次,“面述本公使甚愿与贵大臣在彼此公署和睦相见,面酌要务等词,嗣后寂无回音。”[10]这是包令的讹诈手法:如果叶名琛同意在城内督署会面,就造成了英人入城的既成事实;如果叶名琛不同意,包令就不肯“借师助剿”了。由于叶名琛始终不肯在城内相见,这一轮的“借师助剿”流产了。

无可奈何之余,广东当局依然回到组建外国雇佣军的老路上去,但吸取上次失败的教训,决定加大投入,增强战斗力。约在十二月(1855年1、2月间)[11],美国商人亨特(William C.Hunter)正在中和行行栈走廊午睡,行主潘文涛(铭官)通报天宝行梁经国(经官)来访。梁经国说,当局已决定借用外力,授权他对任何一个能打下新造的人赏赐25万元;在“外国总司令”统一指挥下,有3000名装备精良的清兵协同作战。他建议亨特出任这一职位,保证亨特可以采用任何觉得合适的方式,可以自由选用人员。

随后,亨特邀请英国领事A.W.E.同往新造一探虚实,与何六和陈显良交谈后回到商馆。他在一两天后,“请梁经国到潘文涛的一号行栈来,一切条件商定后,就和他签订了一纸合同。他交出一张二十五万元的鹰洋银单,订明在清除了全部匪徒后付款,随后又交出二万五千元为定金。”[12]亨特随即召唤在澳门的德林克,三四天后,德林克到达广州。经商议后,决定由亨特在内主持,德林克在外活动。广东当局给德林克发了“委任状”,任命他为“水师提督”;德林克找来了在香港的科利西船长(Captain Creasy),任命他为“副提督”。“在非常短少的时间内,德林克就从黄埔、香港、澳门各地,将一群可以想象出的各种各样的极其怪异的亡命之徒,收集在他的无形的旗帜下。”[13]有英国和美国的水手、澳门的船员、印度水手、马尼拉士兵和南非黑人共125人。他们乘坐在澳门买的快速帆船(“划艇”)“大黄蜂号”(Homet)到了黄埔后,部分人再分配到组成“水师提督舰队”的其他3艘船上,即:“副提督”的座舰、约80吨的单桅船“警戒号”(Vigilant),各约20吨的“粗而坚号”(Rough and Tough)和“粗而速号”(Rough and Read)。德林克还购买了一门发射6磅炮弹的大炮。

除了想得到赏银外,亨特供认,他和梁经国都想乘机大捞一笔,一旦打下新造,“就马上把那里的茶叶运到广州。为了这个打算,我命令我所代理的三艘轮船,即约八百吨的‘河鸟号’(River Bird)、四烟囱的‘广州号’和‘火花号’(Spark),准备接受特别的任务。”[14]布置妥当后,他会见梁经国,告诉他明天夜半进攻新造,叫他转达清方官员,以便3000清军协同作战。

然而,第二天上午11时,刚刚从上海赶回广州的美国驻华公使麦莲(Robert M.Maclean)得悉此情,认为会惹出麻烦,即传唤亨特,促使他通知德林克放弃计划,解散出征队。结果,“那班人被给了钱遣散了……三只快艇归还给他们的主人。武器、弹药和大船等等则卖掉了。”[15]克林德被带到公使面前接受训斥。

此后,广东官府通过梁经国向亨特索回定金。亨特当然拒绝,梁经国也不以为然,两人商定由梁提交领事裁判所裁决;结果当然有利于亨特:裁决定金不必归还,并由领事签字盖章证明。“审讯完毕后……梁经国高兴地和所有的人握手……他说:‘现在成功了,官员们见到领事的签章就大为害怕了。’”意思是当他把盖着领事馆印章的判决书向官员们呈上时会说,如果他们再纠缠下去,“领事馆就会要他们举出理由,那时会因此发生很说不定的情况。”官员们就不敢再啰嗦了。结果果然如此,此事就此结束。[16]

正月二十日(3月8日),陈显良率领水军,放弃新造大营,绕道狮子洋和顺德县境,经肇庆进入广西,“借师助剿”之议自然消失。但已发生的三次“借师助剿”表明,当时十三行商人在广东当局的对外交涉中仍有影响。而在其中的最后一次中,行商的立场表明,较之官府,他们与外商似有更多的利益共同点。

(刊于《广州十三行与清代中外关系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www.xing528.com)

【注释】

[1]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一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56页。

[2]卫三畏:《中国总论》,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下),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41页。

[3]平山周:《中国秘密社会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26页。作者为日本人,故文中的“十一月”当为公历。

[4]魏斐德著,王小荷译:《大门口的陌生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页。这段记载的依据是英国领事马礼逊的报告。

[5]麦秉钧:《鹤山麦氏族谱及舆图记事论略》,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中),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6页。

[6]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下),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37页。包令是英国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

[7]魏斐德著,王小荷译:《大门口的陌生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4页。

[8]蒋孟引:《第二次鸦片战争》,三联书店1965年版,第34页。

[9]中国史学会主编:《第二次鸦片战争》(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64页。

[10]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上),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56、160页。

[11]亨特在“非常短的时间里”(从其自述经过分析,10天左右)组织了雇佣军,但随即被遣散;此后约一个月,清军占领新造。见亨特著,沈正邦译,章文钦校:《旧中国杂记》,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6、119页。而清军占新造在咸丰五年正月二十日(1855年3月8日),时间由此推定。

[12]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 《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下),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68页。

[13]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 《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下),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69页。

[14]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 《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下),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70—1871页。

[15]亨特著,沈正邦译,章文钦校:《旧中国杂记》,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页。

[16]广东省文史研究馆、中山大学历史系编:《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下),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72—1873页。对第三次“借师助剿”经过的叙述,上引《广东洪兵起义史料》(下)第1862—1875页和《旧中国杂记》第95—122页分别提供了不同的中译文,可相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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