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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霞毕,揭示真相-粤海史事新说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中方文献记载,三元里之役击毙了一个名为“霞毕”的英军。此“霞毕”究系何人?可见,谓“霞毕”当作“毕霞”,亦即Beecher之说,实为牵强附会。“霞毕”之谜,从上文提到的悬赏告示中不难找到答案。当然,荷伯特并未在三元里一役中被击毙,甚至极可能根本未参与此役,但这一点并不影响“霞毕即荷伯特”这一结论的成立。

找到霞毕,揭示真相-粤海史事新说

据中方文献记载,三元里之役击毙了一个名为“霞毕”的英军。此“霞毕”究系何人?姚薇元先生说:“霞毕应作毕霞,当即Becher之译音。”[5]此说久被视为定论,并写入历史教科书中。

这个“无疑”的结论其实大可斟酌。

第一,《筹办夷务始末》有关各奏与奕山等人的悬赏告示(详见下文)均作“霞毕”,其他文献亦几乎全部作“霞毕”。唯一的例外是梁廷枏《夷氛闻记》,作“毕霞”。《夷氛闻记》成书年代,前人多谓系道光咸丰初,不确。从书中提及太平军占小孤山,安徽臬司张熙宇败走(事在咸丰三年正月十四日,即1853年2月21日)及“广东癸卯(咸丰三年)乡试”来看,当成于咸丰三年之后。书中固有部分内容为作者亲身经历,但关于三元里抗英一段,则作者未与其事,全部采自传闻或录自他书,只能视为二三手史料。而《筹办夷务始末》和悬赏告示均为第一手史料,又有其他大量史料为旁证。今为迁就Becher之对音,遂舍第一手史料及大量旁证不取,而独信二三手的孤证,似近于削足适履。

第二,英方官私文献均明确指出Beecher(姚先生作Becher,似漏一字母e)是疲劳过度中暑而死。[6]姚先生引奥却他朗尼《中国战争记》,谓“英陆军少校Becher亦被杀死”,[7]而《中国战争记》原文实作“中暑死了”。[8]

有人对中暑而死之说提出质疑,理由是中暑不可能致死,英方记载显然是有意掩饰。其实,中暑可致死,此本为常识,无待多言。谓英方为掩饰失败讳言Beecher被杀,并无根据。英方记载均用英文,目的不在对华人宣传,殊无隐瞒Beecher战死的必要。西方人认为,军人在战斗中被杀是光荣的,如故意把战死说成病死,反而是对死者的侮辱,必然为死者亲友所谴责。且当时在广州战死之英军军官,有“宁罗得”号之福克斯少校,“摩底士底”号之费哲拉得大副,英方均未讳言,今谓其独讳言Beecher战死,殊不合情理。

第三,当时广东官民对侵华英军中级以下官兵的姓名并无途径侦悉(个别在浙江被俘者除外)。Beecher仅是一名少校,与中国方面无直接接触,三元里乡民知其名的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可见,谓“霞毕”当作“毕霞”,亦即Beecher之说,实为牵强附会。《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五)所载《英军在华作战记》,将Beecher另译作“毕秋”是正确的,近时一些出版物在引此资料时,擅改“毕秋”为“毕霞”,殊不足取。而且,由于毕秋死于中暑本是一个无可怀疑的事实,今谓毕秋即三元里乡民颜浩长杀死之“霞毕”,就很容易使人产生错觉,以为颜浩长不过是砍下病死的毕秋的首级去报功。

“霞毕”之谜,从上文提到的悬赏告示中不难找到答案。

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初四日(1841年5月24日),即三元里之役的前几天,奕山等出示颁发赏格,谓“能擒义律来献者,赏洋银十万元,奏赏四品翎顶”:“能擒义律以下头目伯麦、马哩逊、颠地、担臣、霞毕等来献者,赏洋银五万元,奏赏五品翎顶。”[9]这6个人中义律、伯麦是众所周知的侵略军头目,马哩逊与担臣(一译罗伯聘)均为翻译官,地位虽不高,但经常参与谈判,宜为广东当局所知,且视为重要人物;颠地是臭名昭著的大鸦片贩子。霞毕既与以上5人同列于赏格之中,必然也是英国侵略者中较为奕山等人了解的头面人物,而不会是默默无闻的毕秋。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也收录了这份悬赏告示,他认为“霞毕”即是英国军舰加略普号舰长荷伯特(Thomas Herbert)。[10]这个判断是可信的。理由如下:

一、荷伯特是英国海军高级军官,1841年初率舰队攻占沙角炮台及虎门诸炮台,5月24日复率其舰队攻击省河诸炮台,为英军入侵广州扫除障碍[11]他是侵华英军上层人物之一,在入侵广州之役中一直充当先锋,后来还因“功”封为爵士。奕山等知其名,把他列入悬赏擒拿的名单之内,是合乎情理的。

二、“霞毕”是Herbert最近似的粤语对音,而当时英国人的中文译名多从粤音,尤其是在广东。当然,荷伯特并未在三元里一役中被击毙,甚至极可能根本未参与此役,但这一点并不影响“霞毕即荷伯特”这一结论的成立。类似的情况在鸦片战争中屡见不鲜,如道光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1841年6月13日)奕山等人的奏折谓“于南岸擒斩头目一名,据其密报,系属伯麦”。[12]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四日(1842年3月15日)大宝山之役,清方报谓击毙夷目巴加,《道光洋艘征抚记》更称“歼其头目巴麦尊”。[13]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初四日(1842年6月13日)奕经的奏折夹片也说:“逆目郭士力实系受伤身死,指证确凿。”[14]实则全属误传。以此例彼,可知实际情况是:颜浩长在三元里之役击毙一名英国军人,其他人附会死者为悬赏告示中提到的霞毕,并据以上报。道光二十一年五月初四日(1841年6月2日)奕山等人奏折谓:“见一夷目手执红旗,心悬护心铜镜,众云即是逆夷先锋霞毕,经义勇颜浩长突去砍倒,立即枭首。”“众云”二字,可为佐证。该奏折接着又并提在南岸擒斩“伯麦”一事,谓:“现在内外乡民,众口一辞,远近传播,声称所杀系属伯麦,共为心快。奴才等仍恐含混影射,必须另委曾识二逆官弁,验看真确,再行按格奏赏。”[15]这也说明击毙伯麦、霞毕“二逆”之说,同为传闻附会之辞。事实上,后来从未“按格奏赏”,说明传闻并不“真确”。

(刊于《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2期)

【注释】

[1]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13、119页。

[2]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18—119页。(www.xing528.com)

[3]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49页。

[4]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46页。

[5]姚薇元:《鸦片战争史实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2页。

[6]姚薇元:《鸦片战争史实考》第6部分“外人记载”,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7]姚薇元:《鸦片战争史实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2页。

[8]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87页。

[9]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535页;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40—241页。

[10]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五),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31页。

[11]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38—178页;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410—415页。

[12]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11页。

[13]姚薇元:《鸦片战争史实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6—137页。

[14]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82页。

[15]中国史学会主编:《鸦片战争》(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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