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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北军北郊大捷|粤海史事新解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元祐二年,泉州亦设市舶司,而成书于北宋末的朱彧《萍洲可谈》谓:“崇宁初,三路各置提举市舶司,三方惟广最盛。”如《宋会要》记建炎二年朝廷拨二十万贯给福建路,十万贯给两浙路,“专充市舶本钱”,却没有拨给广州。

北宋时期北军北郊大捷|粤海史事新解

梁廷枏《粤海关志》引北宋毕仲衍《中书备对》记熙宁十年(1077)事,谓:“《备对》所言三州市舶司乳香三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九斤,其内明州所收惟四千七百三十九斤,杭州所收惟六百三十七斤,而广州所收者则有三十四万八千六百七十三斤,是虽三处设司,实只广州最盛也。”[1]元祐二年(1087),泉州亦设市舶司,而成书于北宋末的朱彧《萍洲可谈》谓:“崇宁(1102—1106)初,三路(广东、福建、两浙)各置提举市舶司,三方惟广最盛。”[2]

日人成田节男认为:“在北宋末徽宗宣和年间,两者(按:指广州与泉州)的贸易额已成相等。”理由是:“《宋会要》市舶宣和七年(1125)三月十八日条‘给降空名度牒广东、福建路各五百道,两浙路三百道。付逐路市舶司,充折博本钱’,间接地表示广泉二港的贸易额略等。”[3]这个理由其实不能成立。(www.xing528.com)

所谓“空名度牒”,即是未填姓名的僧侣身份证书,由官方机构向民间出售,购得并填上姓名,持有者才能成为合法僧尼。各路市舶司均具官营商业机构职能,朝廷给降空名度牒,等于向这些商业机构注资,数量之多寡,取决于多种因素,绝非与贸易额成正比。两浙路贸易额远逊广东,而所获空名度牒相差不太大,即为明证。实际上,如果营业不振,资金短缺,朝廷同样可能增加注资来“扶贫”。如《宋会要》记建炎二年(1128)朝廷拨二十万贯给福建路,十万贯给两浙路,“专充市舶本钱”,却没有拨给广州。广州市舶司上书谓:“近年以来,不蒙朝廷给降本钱,而转运司又取拨过本司见钱五万贯文,见今委实缺乏。”朝廷才补拨了约十万贯。[4]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舶司要求增加拨款的理由,不是贸易兴盛而是“委实缺乏”(这是向政府伸手要钱的官办企业的惯用理由,往往不是实情),而朝廷显然认定广州市舶司是大富户,无须锦上添花,尽量减少以至停发增给的本钱。故以朝廷拨款之多少来衡量各路市舶司海外贸易之盛衰,是经不起推敲的。没有任何史料表明,全国海外贸易“惟广最盛”的情况在宣和年间已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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