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敌伪产业的处理工作,是日本投降后的一项新的工作,事属初创,并无前章可循。处理局成立初期,宋子文即规定该局的初步任务为变卖敌伪产业一千亿元(法币)。因此孙也就要局内各所属单位不管采取何种办法,力争早日达到这一目标。为此所采取的办法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成立初期,为了处理工作的需要拟订了各项有关敌伪工矿企业、物资及房地产的具体处理办法。经该局审议委员会通过,报行政院批准后执行。现根据回忆,将该局处理敌伪产业的办法和程序,简叙如下:
处理局对敌伪产业划分为三类。即①工矿企业,由该局第一组主管;②各种物资,由第二组主管;③房地产及家俱,由第三组主管。至于汉奸财产部分,因产权纠纷颇为复杂,故于一九四七年三月另设第四组主管,但在处理变卖阶段仍划归一、二、三组负责。
①工矿企业
日本投降以后,各敌伪工矿企业均已分别由经济部冀热察绥区特派员办公处,其他各部特派员办公处、河北省政府、平津两市政府接收。有的于接收后复工生产,有的根本未生产或因缺乏资金原料而停产,均由原接收单位查封保管。按照处理局的规定,一切工厂均应移交经济部特派员办公处接管,但各接收单位却以种种借口,不予办理。所移交者也不过是一些破烂的,搜刮过的,不能开工的工矿企业而已。
处理局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开始了处理工作。处理的办法,依其性质分为拨交、发还及标售(包括洽售)三种类型。
所谓拨交,即将敌伪工矿企业作价拨交给有关部门或原接收单位。由财政部转账。其中比较重要的大都拨交给资源委员会经营,属于国营。如钢铁、煤矿、电力、机械、水泥、造纸、纺织、电工等。其中如天津中山制钢所、北京石景山钢厂等,拨交资源委员会华北钢铁公司;井陉煤矿、门头沟、大同、长城等煤矿则拨交煤矿总局;平津各发电厂及变电所拨交华北电力公司;硫璃河水泥厂等拨交华北水泥公司;天津各日商纺织厂(现棉纺一、二、三、四、五、六厂等)拨交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灰堆东洋造纸厂拨交资源委员会天津造纸总厂;现天津115厂,609厂拨交资委会天津中央电工器材厂,现712厂拨交资源委员会中央无线电厂,一些较小的工厂则拨交原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如天津市各日军被服厂拨交国民党军政部后勤总司令部华北被服总厂;各卫生材料厂拨交中央卫生署卫生材料总厂;北平燕京造纸厂拨交北平市政府;天津味之素等八个厂拨交天津市政府;唐山华新纱厂的官股部分,拨交河北省政府。其中也有一些厂拨交其他单位的,如蒋介石为了充当总统,表明今后党政分家,国民党的经费不再由政府拨给,藉以欺骗各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于是在大选之前,于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份派国民党中央委员骆美奂来津,向处理局索取设备好、利润大的工厂,作为国民党自筹经费的来源。同月经处理局报行政院批准,拨交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三个工厂,即东亚烟草厂,东亚面粉厂,中华火柴厂。骆美奂在津招兵买马,成立了恒大公司管理这三个厂。东亚烟草厂改称恒大烟草厂,现在驰名国内的恒大牌香烟,即系该厂改归隶属后的纸烟牌名。东亚面粉厂也改称恒大面粉厂。
所谓发还,即在所查封的厂矿企业内,全部或其中一部系属中国人所有,而经日本人强占强购的,经本人申请,提出有关证据,调查属实,合乎法律手续,由主管一组提出处理意见,经法律顾问室审核,审议委员会通过,报请行政院批准,可予以发还给原业主。其中如有在日本人强占后新增的资产,可由原业主备价承购,或估价作为官股,成为公私合营企业。如唐山华新纱厂由日人所增的资产,即作价拨交河北省政府作为官股,成为官私合办的企业。
所谓标售,其中亦有一部分为洽售。标售系大部分,洽售系少量的。如确定为敌伪的工矿企业,不宜拨交国营和地方经营的规模较小的(实际是无人要的),即一律标价出售。处理局的评价委员会将拟标售的工厂企业全部资产清点造册评定价格,确定最低标定价格,经处理局审议委员会核定,分批登报公告,定期公开标售。凡愿投标承购者,可向评价委员会领取标购单,并到该工厂实地观看资产情况,按期将愿出价格填明标购单;投入标柜;处理局邀请法院及有关单位参加;于规定日期,当众开标,由出价最高者得标,三日内即行交款交厂。处理局前后在平津标售十余次,约有一百余厂。所谓洽售,即工厂经清理评价后,可由有关企业或单位洽购,经处理局审议委员会通过后,可以按评定价格售出。但个人一律不得洽购。(www.xing528.com)
当时处理大权,完全集中于处理局。尽管处理手续看来完整无缺,但其中却是漏洞百出,给予经办人员以可乘之机。其中以洽售为甚。虽曰不允个人洽售,但当时国民党政府腐败之极,贪污盗窃成风,一些事总是官商串通,狼狈为奸。如一九四六年八、九月间,我任该局天津办公处第一科科长时,有人曾告我,处理局一组某人在洽售天津西山制铁所时,曾受贿黄金二十两。事后我曾向处理局第一组组长吴学蔺反映此事,而吴对我说“没有证据的事,以后不要随便说。……”官官相护之下,有些人得以大发“接收财”。
②物资仓库
当处理局成立后,规定所有的接收敌伪物资均交由海关(津海关及北平分关)保管。各接收敌伪物资的机关,均须将物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等报告海关登记,同时将接收清册报处理局以凭处理。物资的处理办法,依物资种类及性质,分别规定不同的办法。如粮食交由粮食部特派员办公处统一处理。其余物资分为日用品、工业器材及医药用品三大类,由处理局分别成立了日用品处理委员会、工业器材处理委员会、及医药用品处理委员会等三个专职机构负责处理。处理的办法为标售、洽售及委托有关行业代售等。后来由于仓库所存各项零星敌伪物资较多,在天津又成立了一个零星物资处理事务所,用就地拍卖的方法予以处理。以上各项物资中以日用品为数最巨,变价得款也最多。
③房地产及家俱
按照行政院的规定,所有接收敌伪房地产及家俱一律交中央信托局保管,由处理局处理。其处理办法分为发还、备价回赎、出租、标售、洽售等,与处理工矿企业的方式大体相同。
处理局以标售及洽售的方式先后处理了三十余批,共计七八百所房产。在中央信托局接管以前,大部敌伪房屋及家俱已为各接收机关占用作为私人住宅,因此洽售之数甚多,据我知道,天津市政府所属各局处的科长以上人员,大多数都以低价购得房屋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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