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宋子文鉴于收复地区的敌伪产业是一大财源,而那时各地的接收情况非常紊乱,为了不失时机地把这批财富攫取到手,便决定集中统一由其处理全国所有接收的日伪企业及一切物资,在行政院之下,设立四个地区的敌伪产业处理局:设在上海的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设在北平的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设在青岛的鲁豫敌伪产业处理局和设在广州的两广敌伪产业处理局。它们代表行政院统一处理各该地区所有接收的敌伪产业。当时行政院通令各地区各接收机关,所有已接收的敌伪产业(包括工厂,物资及房屋等)一律必须报经处理局决定方得处理。
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成立于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一日。由孙越崎任局长,顾毓瑔为副局长。孙越崎原为经济部煤矿总局局长,日本投降后,被任为该部东北区特派员,因当时东北地区的解放战争非常紧张,国民党军队所控制的地区非常有限,故接收工作不能进行,孙遂率领大部分接收人员在北平待命。因此宋子文临时派孙越崎兼任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局长,其所率领的人员(大多数系由内地抽调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企管人员)亦均安插在处理局内,以备有条件时,就近出发东北接收。
由于处理局系新成立的机构,既无前章可循,又无经费予算,仓促成立,一切唯宋子文的命令是从。在处理局成立之初,由宋规定了几条原则,其内容为:1、各地区敌伪产业处理局直属于行政院;2、在局内设一审议委员会,为局的最高审议决定机构;3、处理局的办事章则和敌伪产业的处理,均须经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行政院批准后执行;4、处理局的具体组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局拟定报行政院核定;5、处理局行政经费即在处理敌伪产业价款内开支,暂由中央银行暂垫拨发;6、凡属变卖敌伪产业所得价款,均须当天解交当地中央银行,作为中央政府的国库收入。
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成立后,即日登报公告河北平津区所有中央和地方各接收机构,凡接收的一切敌伪工矿企业,房地产和物资等均应迅将接收清册报送处理局,一律不得自行处理。但当时在河北平津地区有多少接收机关,它们接收的敌伪产业究有多少,处理局毫无底数。各接收机关对处理局这项公告均抱观望态度,根本没有一个单位将清册报来。因此,处理局的工作一时无法开展。那时国民党政府的政令不但对地方政府无法贯彻,甚至对直属行政院的各部会也很难贯彻执行,而一个处理局想把当时的北平行营、河北省政府,第十一战区司令部、平津两市政府以及中央各部会在华北的各特派员办公处所接收的敌伪产业完全拿过来统一处理,就如同把刚到嘴的肥肉又吐出来一样,焉能实现。处理局的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当然是意料之中的事。
在处理局成立之前,华北最高军政机关的北平行营已成立一个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清查委员会,由北平行营主任李宗仁任该会主任委员,华北地方各军政首脑为该会委员。以后又在天津成立了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清查委员会天津分会,由张子奇任主任委员。(www.xing528.com)
清查委员会成立后,接收了不少敌伪物资,由北平行营通过该会自行处理。孙越崎到北平成立处理局后,因处理局的业务与清查委员会有矛盾,李宗仁于是以北平行营名义加派孙越崎为清查委员会的委员,企图把处理局置于清查委员会领导之下,仍可由清查委员会自行处理敌伪物资,中饱分肥。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中旬,蒋介石于日本投降后初次来北平视察。当时北平行营主任李宗仁、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孙连仲、北平市市长熊斌、天津市市长张廷谔等华北地方长官趁此机会,纷纷以华北地方人民受尽日伪压迫、生活困苦为名,条呈蒋介石准将所接收的敌伪物资拨交华北各地方作救济之用。蒋介石为了笼络地方军政人员,遂以“体恤地方人民”为名,并未与宋子文电商,即一一予以批准,并将其批示抄交处理局办理。孙越崎接到条谕后,感到与宋子文设置处理局的原意不符,两头为难。于是也将处理局成立情况及行政院规定敌伪物资应由处理局统一处理的办法,向蒋作了书面呈报。对此,蒋介石也批示照办。另外蒋面告孙越崎于三日内拟定“华北复工计划”,以便早日复工生产,以“安定地方人民生活”,云云。但当时处理局刚刚成立,对当地各企业情况完全不掌握,而各接收机关尚未将接收清册及接收后情况报来,这个计划根本无法拟定,但又不能不按期交卷。孙不得已经商得当时随蒋同来北平的参军长商震同意(孙以前在河南省中福煤矿任总经理时,商震任河南省政府主席,二人相识),由商震以主席行辕名义召集中央各部会特派员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开会,嘱令即日将所接收敌伪工矿企业情况报送处理局。会后遵令报来的并不多,于是只好根据报来的残缺不全的资料,连夜闭门造车拟出一个所谓“华北工矿复工初步计划”,于蒋离平之日,遵限交卷,应付了事。其实蒋介石要这个计划,并不是真正关心工业生产,而是应各地方当局的请求而提出来的,目的是一方面要求把处理敌伪产业的权利交给地方政府,另一方面把复工的责任加诸处理局身上。蒋介石认为孙越崎是一向办工矿企业的,所以不加考虑就把复工任务交给孙了。蒋介石这种随心所欲地乱批条子和乱派任务的作法,造成了平津处理工作更加混乱的局面。蒋介石走了以后,地方当局以新闻报导的方式,在当地报纸上登载了蒋的批示。处理局本来已经无法开展工作,这样一来,就更没有人理睬了。处理局虽也有蒋的批示,但地方政府是实力派,并无助于僵局的打开。
孙越崎在此情况下,困难重重,难于完成宋子文所交付的任务,因此在蒋介石离平后,立即将以上情况电向南京宋子文报告。宋接电后,即于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下旬飞到北平,下机后住于东交民巷海关。孙越崎当即详细向宋汇报处理局工作开展困难的情况,宋决定次日召集各地方长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开会,并先电蒋报告即遵照批给孙的批示,将敌伪产业一律移交处理局处理,电报内却不提蒋批给地方长官的批示。次日晨,宋与孙同进早餐时,对孙说:“今天开会时,我要责备你几句,说你的工作开展不力,必须抓紧时间,遵照行政院原来规定和蒋的批示办理。这样,今天的会可以开的有力量,而你以后也容易推动工作。……”等语。是日上午开会时自北平行营主任李宗仁,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孙连仲以下,平津两市市长,河北省政府有关各厅厅长及中央各部会特派员等都参加了。宋子文先说了些行政院设立各地区敌伪产业处理原委的一套冠冕堂皇的话,什么行政院设立敌伪产业处理局将处理敌伪产业所得价款一律解交中央国库,以便收缩通货,平抑物价,是国家财政方面的重要措施,什么地方需款另行由中央核拨,不能自行处理敌伪物资,将款挪用,等等。宋子文在会上并宣布了蒋对孙越崎的批示,指责孙越崎开展工作不力,有负中央委托。最后限令各接收单位必须于三日内,将接收原始清册交到中南海居仁堂行政院院长临时办公处点收,以便交处理局登记处理。会后,宋子文每天到居仁堂坐镇办公,各接收单位也就开始将接收清册送去。关于北平行营原设的敌伪产业清查委员会,经宋子文与李宗仁商定,即行撤消,将所有物资移交处理局处理。(实际上有些物资未予交出,处理局也没有再追究。)
宋子文将处理局工作亲自布置就绪后,于一九四六年初,又到天津停留几天,也同样做了安排,决定设在天津的敌伪产业清查委员会天津分会也一并撤消(但该会于一九四六年八月才撤消并入处理局天津办公处)。至此,处理局的工作才算打开局面,得以逐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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