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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统一天津的接收工作,于同年九月成立了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张第一次任天津市市长时,裘任警察局督察长,此次当了党政接收委员会主任秘书,大权独揽,侵吞敌产与张分肥。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尽管已经成立,但争夺现象仍层出不鲜。接收委员会对此亦无法制止,只好听之任之。当时国民党第十一战区司令部查封接收的银行仓库最多,尽管将接收清册报送党政接收委员会,但册中物资寥寥无几,大部分均已运出变卖。

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投降以后,蒋介石为了掠夺人民胜利果实,藉助美帝海空运输工具,继美军之后,抢运大批国民党军队到原日军占领地区接受日军的投降,并接收各地区敌伪军事装备。临时拼凑的党政人员的接收班子及国民党政府各部会,均纷纷派出特派员先后飞来平津进行接收,而军统局更是得天独厚,依靠熟知当地情况的所谓“地下钻出来”的人物,抢先接收。霎时你争我夺,封条满天飞,闹得乌烟瘴气,混乱之极。

当时国民党政权的天津市第一任市长为张廷谔,副市长为杜建时。天津市国民党市党部主任委员为时子周,书记长苏吉亨。张廷谔在北洋政府时期,曾一度任国务院秘书长;卸任后,因与曾任长芦盐运使的葛敬猷过从甚密,遂改行经商,曾任私营裕蓟盐务公司董事,又自办遵化、丰润、玉田等引岸,获利甚丰。一九三四年曾一度出任天津市市长。一九三五年,蒋介石屈从于日本帝国主义控制华北的侵略意图,成立了冀察政务委员会,宋哲元任委员长,肖振瀛继张廷谔之后任天津市市长。抗战期间,张廷谔跑到重庆,一直未得到重用。张在重庆住沙坪坝,邻近南渝中学,经常追随于张伯苓左右(张为南渝中学校长),以为进身之阶。日寇投降后,经张伯苓向蒋介石保荐,得以任胜利后的第一任天津市长。

张廷谔于一九四五年八月下旬抵津,即着手拼凑所属各局处人员班子,开始工作。为了统一天津的接收工作,于同年九月成立了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张廷谔任主任委员,副市长杜建时及国民党天津市党部主任委员时子周为副主任委员。由于当时对敌伪产业毫无底数,特别是对于敌伪工矿企业,更是心中无数。自日本投降后,除少数较大工厂尚能维持生产外,绝大多数工厂企业均已停产,为了重点接收工厂企业,党政接收委员会聘请了熟悉当地情况的工商界人士三十余人为委员,开始了大规模的接收工作。

该会设于天津市旧意租界二马路四十号张廷谔私宅的楼下。书记长为裘世廉,负责主持该会的日常业务。裘世廉字洁忱,系张廷谔之盟兄,二人关系极为密切。张廷谔任北洋政府国务院秘书长时,裘为县长,张办蓟七盐务时,所有七县各盐店,大都由裘经手转包,以剥削人民的血汗钱与张分润。张第一次任天津市市长时,裘任警察局督察长,此次当了党政接收委员会主任秘书,大权独揽,侵吞敌产与张分肥。

该会自一九四五年九月成立,至同年十二月结束,仅历时三个月,正式工作人员最多时也不过十余人。该会下设三个组:经管组,组长李家煐(市政府秘书长兼),副组长李绍泌,负责保管接收清册,填发接收凭证,或根据密告信件调查与接收敌伪产业;文书组,组长祖彦彬;总务组,组长张树华(张廷谔之侄)。

该会所聘请的接收委员三十余人,均系当地工商界人士,系义务职。其中有东亚毛呢公司副理陈锡三(兼市政府顾问,与裘世廉等为该会之决策人物)、仁立毛纺公司经理朱继圣、北洋纱厂经理朱梦苏、天津造胰公司经理何宗谦、红钟酱油厂经理李惠南、华北酒精厂董事长徐晓菴、唐山德胜窑业厂董事长秦幼林等人。接收工作开始后,将各委员及部份外勤人员按行业分成纺织、机器、化学、酒精等若干小组,分头出发按名单顺序接收。当时接收的方法极为简单、草率,即携带党政接收委员填发的接收凭证、布告及若干封条进厂后,召集厂方负责的日本人,出示接收凭证,宣布接收;在厂门口张贴接收布告及封条各一张,然后将厂内各仓库及现金逐一封存,并责成日人编造接收清册(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及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限期交与接收人员。而当时日本人早已将接收清册准备好,所以接收工作很顺利。接收时并不按项核对点收,只是一封了之。如该厂仍在生产,即责成日本人维持开工,等待处理,而由接收人员带回接收清册,即告接收完毕。有时一个厂的接收工作仅用一、二天的时间,因此进度很快,天津市当时列单的约有一百五十余个工厂,不足十天即大体接收完毕。德国人财产另有一组接收。

敌伪产业本系人民财产,但国民党政府及四大家族垂涎已久,必欲置于己手。各部门派出之接收大员亦均想乘此混乱之机发笔横财,有如恶狗扑食,你抢我夺。霎时接收大员成为风云一时的人物,官商勾结,盗卖物资,中饱私囊,当时称之为“五子登科”人物(即掠夺金子、房子、票子、车子、女子)。如当时有个海军上校刘乃沂,为国民党政府海军司令部派津之接收人员,半年内顿成巨富,拥有大小别墅五、六处,姨太太五、六个,汽车数辆,金条数百,珍珠数桶。但若与当时四大家族及其亲信等大人物相比,其掠夺所得也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在一九四六年国民党政府内部派系斗争,互相追查对方阴私,刘乃沂成为牺牲品,以贪污罪名,在津被枪决。)当时日本人也深知国民党政府人员的贪污习性,在编造接收清册时,大都以多报少,甚至整个仓库故意不报,以讨好接收人员。(如当时东亚烟草公司的建设路的数千平米仓库,漏而未报,库存价值十余亿元法币)。

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尽管已经成立,但争夺现象仍层出不鲜。有的单位已为该会接收贴上封条,但是不久又有其他单位重贴封条,有的竟贴了几个封条,也有的打开封条,予以占用。接收委员会对此亦无法制止,只好听之任之。当时国民党第十一战区司令部查封接收的银行仓库最多,尽管将接收清册报送党政接收委员会,但册中物资寥寥无几,大部分均已运出变卖。

当时尚能开工的工厂,除各被服厂等已为国民党政府军政部后勤司令部被服总厂以筹办军需为名抢先接收并继续组织生产外,其余各厂均处于坐吃山空的半停产状态。工人工资也亟待发放。于是各厂纷纷找到接收委员会,要求变卖库存成品和原料,同时要求继续开工生产。对此,接收委员会决定采取如下办法:

1.天津市政府以筹措地方经费、造福当地人民为名,选择规模不大,容易开工,利润较多的工厂十余个,拨交市财政局选派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组织开工生产,其中有天津化学株式会社味之素厂)、酱油厂、水府机器株式会社、满蒙毛呢株式会社(现天津市毛呢厂)等。一九四五年底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成立后,根据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宋子文的统一接收、统一处理的原则,和市长张廷谔、副市长杜建时几经交涉,要求将以上各厂移交经济部冀热察绥区特派员办公处天津办事处接管,但天津市坚不同意。以后多次磋商,终经行政院同意,将味之素等八个厂正式拨交天津市政府,在财政局下设天津市企业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该公司总经理先为陈同度,一九四八年由顾味儒继任,直至解放。(www.xing528.com)

2.对一些情况特殊的工厂(即油水较大的工厂),如东亚烟草厂,则暂时由该会派人管理,继续生产。当时任该厂经理的为李郁芬(系张廷谔之盟兄),副理为裘世廉之七弟。二人进厂后,即经张廷谔批准,出售仓库大批积存纸烟。在出售中勾结批发烟商,每个烟条(五箱纸烟)索价黄金半两,接收委员会上层人物,均从中分肥。一九五四年底,该厂移交经济部特派员办公处天津办事处管理,翌年由该处派郑启南继任经理。李、裘任副经理。十月,将该厂拨交恒大公司经营。

3.较大之工厂移交经济部特派员办公处天津办事处管理,如公大各纺织厂、东洋造纸厂(现天津造纸厂)、天津西山制铁所、中山制钢所等厂。

这样,既达到了从中私肥的目的,也基本上解决了开工生产的问题。但这些工厂终系少数,绝大多数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特别是有些小厂系属手工业性质,设备简陋,也无正式厂房,早已空空如也,无开工生产之条件,只好一封了之,等候处理。对于这些工厂内职工的生活,由于这帮接收大员热衷于自己的私囊,根本不予理睬。

自“七七”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天津达八年之久,日本各大财团以及一些小商人,无业游民等,都视天津为淘金场所,纷纷来津插手于原有民族工商业,以各种手段进行经济掠夺。有些资本家借此机会与日本人勾结,发国难财;也有些资本家为了生存,不得不予以奉迎。因此,在日本投降时,绝大多数的私营工厂企业,都与日本人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根据当时的情况,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中日合营企业,即原来是官商合营企业,其中国民党政府官股部份,由日本人接管,派来日方代表,控制经营管理大权。如天津市济安自来水公司等。这种企业在日本人投降后,由天津市政府派代表接收,仍为官商合办企业。第二种是日本人藉扩大生产为名强行投资的企业。第三种是日本人强购强占的企业。当然也有的企业,为日本军部加工,厂内存有日方物资及设备。对于以上各种类型的工厂,当时接收委员会因底数不明,大部未作处理。该会对汉奸财产的接收工作也未正式进行。

党政接收委员会自大规模接收工作告一段落后,即转入零碎的接收业务。如根据市民和天津市汉奸财产调查委员会的密告,分别予以查封和接收。其中在我的记忆中,有日本军部白酒一案。在日本投降前,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部经一经纪人张某之手,在天津市大直沽等酒厂加工一批白酒,总数达十余万斤。日本投降后,张某为了获取奖金,列清单密报接收委员会。经该会派人会同张某,将承办加工的各厂查封,并由各该厂出具保管单据。由于当时对此批白酒无法处理,虽经密告人张某一再催询,也不得要领。该张某因奖金没有着落,遂又向天津市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告密,稽查处见肥肉到手,就私自将白酒全部运走。接收委员会对此毫不知道,以后移交给敌伪产业处理局时,才查询此事,但白酒早已运走,几经交涉,最后作价拨交了事。由此一例便可看出当时的混乱现象。接收委员会的其他零碎业务,大都是凭藉所谓的合法手续为某些领导人谋私利。如国民党天津市党部书记长苏吉亨看中了新华路烟台道转角福厚里一幢楼房,遂由接收委员会同国民党市党部人员,办妥正式接收手续,将所住的日本人轰走,由苏吉亨居住。至于房内的全套家俱,则成为个人私产了。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底,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宋子文因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成立后,各部门均不买账,无法开展业务,于是亲自飞北平,处理此事,并要张廷谔去北平汇报敌伪产业接收情况,其中特别强调索取天津市所接收的日方纺织厂的纱锭与织布机的总数。很显然,宋子文是早已打算将这些纱厂拨交他所控制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张廷谔自北平回津后,即着手将接收委员会结束,准备将全部业务移交即将成立的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天津办公处。至一九四六年一月正式移交。仅仅存在三个多月的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即告结束。

继天津市党政接收委员会之后,还成立了天津市汉奸财产调查委员会,专司调查汉奸财产,由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天津市政府及天津市警备司令部稽查处派员组成。会内分三个组:党部代表监察组长于悌航;政方代表调查组长张楚;军方代表保管组长舒宝全。表面上责有专司,实际上以保管组最有油水。(舒宝全之妻为军统特务头子戴笠的干女儿,甚得戴的重用。)于悌航和舒宝全在重庆时关系即很密切,早已串通一气。调查组油水不大,张廷谔派天津市政府参事兼总务处长张楚为组长,组员均系天津市政府视察室的班底,有聂建勋,李葆桢等人。据李葆桢谈称:“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我们接到委令后,当晚张廷谔召我们到其私宅,面嘱我们只管调查汉奸财产,不要多生枝节,至于如何保管,千万不可闻问等语。”于此可见,张廷谔和军统早有默契,生怕触犯军统。

汉奸财产调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先由调查组派员查明某处为汉奸财产属实,经监察组审核,立即通知军警稽查督察长张筱勋将汉奸本人逮捕,由保管组将其产业查封。但是在调查、逮捕和查封过程中,不知有多少财富落入私囊,尤其是在查封过程中,更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当事人既不敢过问,别人也犯不上干预,空惹是非。当时与汉奸有牵连之人,如不事先买通,就难免顿时倾家荡产。名为接收,实为劫收。群魔乱舞,暗无天日,正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一九四六年春,在天津又成立了北平行营领导的河北平津区敌伪产业清查委员会天津分会。由张子奇任主任委员,齐崧(军阀混战时浙江省长齐耀珊之子,大汉奸朱琛之女婿)为主任秘书,舒宝全、周绍文、赵彦卿、张廉卿(张自忠之侄)为处长。天津市汉奸财产调查委员会结束后,将业务移交给敌伪产业清查委员会天津分会。但也是换汤不换药,仍是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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