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因此,我们愿意倾其所有,给予孩子最大的满足;但现在我们的孩子从群体来看,并没有从前那么快乐。由于对安全问题的担忧,由于室外缺乏更吸引孩子、更方便到达的游乐场,孩子们的活动场所大多集中于室内。虽然他们生活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里,除了进入一周五天的学校学习,大多从四岁起就利用各种业余时间频繁奔波于各种舞蹈班、音乐班、英语班等,忙碌于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各种电子产品成为他们最容易获取乐趣的玩具。不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们,童年充满了各种户外玩耍的乐趣因而留下无数美好记忆。
我国一直倡导城市建设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然而我们似乎忽略了城市中的儿童这一特殊阶层的权益与需求,忽略了儿童的天性是更好地玩耍,因而我们的城市没有那么多安全又具有吸引力的游戏空间供儿童去玩去疯去自我发现。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最早提起游乐场的重要性:“玩是基本的需要,为每个孩子提供游乐场就如提供学校般重要。那就是说,它们应该遍布各个城市,让男孩女孩都徒步可至——因为大部分孩子都无法支付车资,因为夏天时街上太热,因为在闹市当中街道是罪恶的温床。”早期的休闲设施理论家Lee Hamner指出一个更宏观的理由:“今天的游乐场就是明天的共和国。如果你想二十年后的国家有强壮而有用的男女国民,一个正义且公平的国家,今天就要从只供男女童玩耍的游乐场开始。”哲学家Eric Hoffer认为,如果从成人的回报效益的角度来看,游乐场的重要性不仅于此。他说:“成人内心里的那个小孩儿是独特个性和创意的起源,而游乐场就是发展其天赋和能力的最佳环境”,由此可见,儿童在未踏足社会之前,游乐场是造就一个人的重要场所。(www.xing528.com)
如果一个城市对孩子没有吸引力,它对成人的吸引力及其自身竞争力就会下降,甚至会失去企业税收、减少其就业。孩子们就算拥有着满满的来自父母的爱,对他们而言,城市也是没有快乐的生活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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