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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构件生产基本规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深化设计》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装配率计算的相关文件,对装配率及其计算规则有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说明。②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1b——各楼层中预制装配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②预制水平构件与竖向构件重合部位可计入预制构件水平投影面积。

预制构件生产基本规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深化设计》

1)深化设计方案的制订

在项目建筑、结构、水暖电和装饰装修方案定稿后,深化设计人员开始进行深化方案设计,确认深化的种类和部位,绘制各楼层的深化设计平面布置图。在制订方案的过程中,深化设计人员应尽可能充分且深度地思考如何避免或减少生产、运输、施工等项目开展后,在项目进行的各阶段中会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确保深化方案的准确性、经济性和可实施性,为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深化设计方案。

在制订方案时,要遵循基本深化原则,在保证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对构件进行分组归类,减少构件种类,提高标准化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使装配式的优势体现在项目进行的各个阶段。

2)装配率

为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扩大产业化应用范围,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创新工程管理模式。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装配率计算的相关文件,对装配率及其计算规则有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说明。各地规定均有不同,需根据各地装配率计算规则、规范等,系统地进行分析、计算项目的装配率情况,装配率的计算结果应满足当地的规定及政策要求。如不满足要求,需重新进行深化方案的制订并重新计算。如遇到特殊的但又必须采用装配式的项目,可请专家到场进行讨论,采用专家论证会进行权威论证。

以辽宁省《沈阳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部分内容为例:

①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②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体建筑应按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和建筑功能确认。

b.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主楼和裙房可按主楼标准层正投影范围确认分界。

c.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单元。

③项目整体装配率可按各单体建筑的装配率和建筑面积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3)装配率计算方法

(1)建筑的单体装配率

建筑的单体装配率应根据表2.1、表2.2中的分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 P——装配式建筑的单体装配率;

Q1——主体结构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Q3——装修与设备管线指标实际得分值;

Q4——加分项实际得分值总和;

Q5——计算项目(Q1~Q3)中缺少的计算项分值总和。

表2.1 装配式居住建筑装配率计算表

续表

表2.2 装配式公共建筑装配率计算表

注:①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2位。
②采用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时,内外叶墙板之间的现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采用单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时,可按照内(外)叶墙范围内的现浇混凝土体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但预制混凝土体积应乘以0.5。

③预制保温夹心外墙板中的夹心保温层可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

④非砌筑类型墙体包括采用各种中大型板材幕墙、木骨架或轻钢龙骨复合墙体、轻质隔墙条板、加气混凝土板、发泡陶瓷墙板、板材骨架复合墙体、高精度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采用干法施工,专用砌筑黏结剂厚度不大于3mm、抹灰砂浆厚度不大于5mm)等,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安装、以“干法”施工为主的要求。不包括空心砖、二次填充混凝土或砂浆的墙体。

⑤预制外墙挂板包括预制混凝土挂板、金属幕墙板、水泥制品幕墙板、陶土外墙挂板等。

⑥当外围护墙采用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挂板或预制外墙挂板+内保温+内装修时,符合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要求。

⑦当采用预拌砂浆作为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填充层时可按照干式工法楼面、地面计算,但计算得分乘以0.8。

⑧集成厨房,当橱柜与厨房设备采用集成化整体设计,橱柜采用工厂化制作、现场干法组装,且厨房设备一次安装到位时,装配率得分可按应用比例增加40%计算。

⑨集成卫生间,当卫浴配件、设备采用集成化整体设计,工厂化制作、现场干法组装时,装配率得分可按应用比例增加40%计算。

(2)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方法

①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为混凝土材料时,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Q1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混凝土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V1a——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符合本细则第4.2.1条规定的预制构

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计入计算;

V——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积。

注:

a.预制剪力墙板之间的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预制墙板之间最小现浇段长度)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V1a中。

b.预制剪力墙端部的长度不大于500mm的现浇段混凝土体积可计入V1a中。

c.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V1a中。

d.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可计入V1a中。

②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为钢结构材料时,可直接得30分。

③当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为混合结构时,核心筒为混凝土结构且全部采用定型装配式模板,非核心筒区域钢构件比例大于等于90%可得25分。

注:定型装配式模板,是指由工厂定制,可在施工现场拼装,多次周转使用且100%回收使用的绿色无污染模板,如钢模、铝模等。

(3)主体结构水平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1b——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A1——各楼层建筑水平构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计入消防连廊面积),为简化计算,可按照结构构件外围面积去掉电梯井等楼层平面开洞面积。

A1b——各楼层中预制装配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为简化

计算,可按A1减去各楼层现浇水平构件的投影面积。(www.xing528.com)

注:

①预制装配式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预制构件间、预制端部宽度不大于300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金属楼盖板和屋面板、木楼盖和屋盖及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②预制水平构件与竖向构件重合部位可计入预制构件水平投影面积。

③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等设备用房可不计入楼层水平构件应用比例。

4)房地产开发项目装配率执行要求

(1)项目预制装配率要求30%的开发项目

①适用范围。

a.从2018年1月21日《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除外)楼面地价标准在2000元/m2以上的开发项目。

b.《工作方案》发布之日前,在土地拍卖环节中加入了预制装配率要求30%的开发项目。

②装配率执行标准。

项目整体装配率不应低于50%,高层建筑、中高层和多层建筑、低层建筑装配率符合第1~3款的要求。

a.高层建筑(10层及以上)装配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25分;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

•采用全装修;

•装配率不低于50%。

b.中高层和多层建筑(4~9层)装配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5分;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

•采用全装修;

•装配率不低于40%。

c.低层建筑(3层及以下)装配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5分;

•装配率不低于20%。

注:项目高层建筑的装配率可按照加权平均计算结果符合《工作方案》第5.1.2条第1款的要求,项目中高层和多层建筑的装配率可按照加权平均计算结果符合《工作方案》第5.1.2条第2款的要求,同时每个单体建筑的装配率各分项得分还应满足表4.1.1、表4.1.2的最低分值要求。低层建筑的装配率可按照加权平均计算结果符合《工作方案》第5.1.2条第3款的要求。

(2)项目预制装配率要求20%的开发项目

①适用范围。

a.从2018年1月21日《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除外)楼面地价标准在2000元/m2以下的开发项目。

b.在《工作方案》发布之日前,在土地拍卖环节中加入了项目预制装配率要求20%的开发项目。

c.2013年以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开工项目(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除外),执行预制装配率、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20%以上政策。

②装配率执行标准。

项目整体装配率不应低于40%,高层建筑、中高层和多层建筑、低层建筑装配率符合第1~3款的要求。

a.高层建筑(10层及以上)装配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5分;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

•采用全装修(2013年以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除4个郊区市县的新开工项目外,需要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采用全装修)。

•装配率不低于40%。

b.中高层和多层建筑(4~9层)装配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结构部分的分值不低于10分;

•采用全装修(2013年以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除4个郊区市县的新开工项目外,需要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采用全装修)。

•装配率不低于30%。

c.低层建筑(3层及以下)装配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装配率不低于15%。

注:项目高层建筑的装配率可按照加权平均计算结果符合《工作方案》第5.2.2条第1款的要求,项目中高层和多层建筑的装配率可按照加权平均计算结果符合《工作方案》第5.2.2条第2款的要求,同时每个单体建筑的装配率各分项得分还应满足表4.1.1、表4.1.2的最低分值要求。低层建筑的装配率可按照加权平均计算结果符合《工作方案》第5.2.2条第3款的要求。全装修应用面积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要求执行。

(3)项目预制装配率要求5%的开发项目

①适用范围。

从2018年1月21日《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项目预制装配率须达到5%以上、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20%以上。

②装配率执行标准。

a.需要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采用全装修。

b.装配率不低于20%。

注:装配率可按照各单体建筑加权平均计算结果符合本条的要求。

综上所述,装配率计算表中的指标项、指标要求、指标分值及最低分值均已给出具体的范围及分值,作为基础性数据,通过综合计算可以迅速判断该建筑是否适合做装配式。通过观察各项要求和分值,也可看出各项内容在装配式建筑中需应用的比重。

目前各地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文件均以装配率来衡量建筑的综合装配程度,不是单纯地以装配式预制构件应用比例来衡量,这也说明了装配式建筑开始向着全装修、干法施工、集成、BIM、EPC等施工一体化的方向转变,从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更好地促进了建筑行业的进步与全面发展。

③深化设计图制作。

装配率计算合格过审后,根据过审的深化设计方案,依据现行的、权威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地方标准结构技术规程、行业标准结构技术规程等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传统建筑、结构、水暖电和装饰装修等相关图纸,考虑实际生产、运输和施工时可能发生的情况及问题来进行编写、绘制深化设计总说明、预制节点总说明、深化平面布置图和深化构件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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