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大权一直为外人所把持,税务司是各海关最高之长,全权负责处理各关事务。而这一职务历来为外人充当,中国人是望尘莫及的。就帮办而言,中国人在最初四、五十年间也是不曾有的。以天津海关论,一九一〇年才有中国人罗启明担任末级的四等帮办,当然无权。一九一二年增为二名,一九一九年也不过四名。至于税务司一职就难了,直到一九二六年才出现罗启明署理副税务司。一九二七年国民党政府宣布关税自主后,罗才于一九二八年实授副税务司。一九二九年国民党政府决定在海关停止招用外人后,中国人才渐多起来。但是外人操纵海关各级大权,早已是既成事实,这些措施,毫无实际意义。天津海关直到一九四五年后才由中国人担任税务司,但实际上大权仍操在外人之手。
解放前天津海关大权操在外人之手,实际上是操在英人之手。因为在外籍人员中,英人占一半以上。天津海关从一八六一年成立到一九四九的八十八年中的三十六任税务司里,英人就占了二十三任。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天津海关操纵在英人之手,日人在中国海关的供职是在甲午战争以后逐渐多起来的。一九三七年以后,日本人才在天津海关占有相当势力,仅次于英国,到一九四一年后取代英国把持了天津海关大权。
外国侵略者千方百计地把持中国海关的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对我国进行政治上的侵略和经济上的掠夺。先后把持天津海关大权长达二十二年之久的英籍德国人德璀琳,在他任职期间,不仅独揽了天津海关的一切事务,而且还兼办了秦皇岛关务,管理与扩充了港务、江务以及航行设施,创办了天津邮政局,接管过天津常关,负责过关税和部份盐税为偿付外债与赔款等一系列要务。此外,还代表过清政府向外借款、购买枪炮、军舰等,以及多次以中国代表的身份出席国际事务活动,处理外交事宜。如一八七六年签订的《中英烟台条约》事件中,德璀琳一直参与其间,并同当时的总税务司赫德一起充当了谈判与签订该条约的清朝政府的全权大臣李鸿章的得力助手,俨然清政府的“外交部长”。由于其“功劳”显赫,曾先后获得清廷一、二品顶戴花翎的赏赐。
外国侵略者通过对我国海关的控制,还搜集了不少我国各方面的情报与资料。如一八六四年总税务司赫德在其所拟定的海关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各海关税务司要经常与各国驻当地的领事和中国地方官员保持密切的联系,深入了解贸易和其它方面的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向总税务司作书面报告,并规定了按月、按季、按年向总税务司密报的制度和内容。各关贸易年报和十年报告就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天津海关历年的贸易年报,和几个十年报告,就是根据这一规定出笼的。又如中国沿江、沿海的水道和水情以及水文等,均系国防机密,本应由国家军事部门勘察管理,过去都由海关派员测绘、治理、并将情报搜集而去。天津海河及渤海湾的勘测和治理都由天津海关派员进行。
至于侵犯我国主权的事就更多了。例一八九八年赫德以总税务司的名义发布了一项《华洋轮船驶入中国内港章程》,规定无论中外轮船要驶入中国内港,必有海关发给的“关牌”,否则不得驶入。这样中国内河航行权又为外国侵略者所把持,中国船只驶入内河亦得由外人批准,发给“关牌”。再如中国政府的一切法令不能直达各地海关,须经总税务司转令,否则无效。中国政府遇有放行官物、军火和机器仿造等货物,而要豁免厘金税捐等类之事,亦不能由中国政府或地方监督署咨行各地海关税务司执行,必须由总税务司转令方可。这些,天津海关都忠实地一一加以照办。(www.xing528.com)
上述各端,不难看出解放前的中国海关自成一体,形同“国中之国”。
海关税务司的机密报告
解放前我曾在天津海关任秘书科长,承办文案。据我所见,当时津关税务司每半个月要亲自向总税务司写一份报告,这是半官方的、保密的文件。内容包括很广,诸如关务动态、当地工商贸易情况、当地军事政治消息,后来还有国民党对共产党的军事活动。这种文件简称为S.O(.Semi Officiat)。报告拟好后,税务司要亲自修改,并要当着他的面加火漆封好寄出。后来又增加一种绝密文件,叫I.G.S.(原文不详),是专门记述当地军政要闻和内幕的。这种文件不归档,由税务司锁在自己的保险柜里。天津解放前夕,税务司亲自将这些文件烧毁。
陈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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