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其古之意,界上门也。古代设关于界上,一是为了扼险守国,二是为了稽查行旅,课征税务。到了近代,关之含义就成了稽查行旅货物和征收关税的进出口地方了。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五大河流——白河(北运河)、卫河(南运河)、永定河、子牙河、大清河合流入海之处,滨临渤海,是水运交通枢纽,故早在辟为商埠以前,即有户、工、海三关之设。三关以户关税收为多,十倍于工关,故又称户关为大关。
鸦片战争后,入侵的西方殖民主义者,为了掠夺中国财富,以武力作后盾,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
在第一个不平等的《南京条约》中,就规定了除赔款、割地外,还开五口通商。于是清政府便在五口通商之处设关课税,派海关道吴键彰管理。一八五三年太平军攻占上海,关道逃匿租界,关务混乱,于是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事,乘机向吴提出代办海关税务,后又要求参与其事。结果吴与三国领事协定:由三国领事各派一人组成海关稽征委员会,代征关税,行于上海关口,并由英人费妥玛总负其责,其余四口仍由吴自行办理。后因各口制度不一,弊病丛生,所以在一八五八年同英签订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十款中,就提出了“各口划一办理”的主张。尔后各国以此要求清政府在各口岸及新辟之口岸,推行上海关口的各项制度。清政府亦感各口岸不一之弊和有统一管理的必要,便接受了这个侵犯中国主权的无理要求,并于一八五九年任命英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负责统管所开或将开辟各口岸的关务。从此每设一关,即由总税务司委派税务司与帮办等人员前往办理。自此中国海关管理大权便落在外人之手。中国海关也就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机构了。(www.xing528.com)
一八五八年至一八六〇年英、法联军入侵中国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被迫在签订的《北京条约》中,将天津辟为商埠,并于一八六一年成立了天津海关。这样,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势力又伸向中国北部各省。
天津海关的各项制度一如上海关口,首任税务司克士可士吉和帮办、总巡等,全由总税务司委派而来。
天津海关成立之初,设在天津县城内。于一八六二年后移至英、法租界的交界处,即紫竹林附近(今天津海关办公处)。辖境西自大清河,东至山海关。订立关章十七款,规定:洋船抵口在拦江沙外者,应自拦江沙计起往海以十里为限;船在大沽者,自炮台计起至海神庙(今东西沽之间)为限;船在天津紫竹林者,南自梁家园(今大营门海河边一带),北至海关办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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