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由若干个具体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组成。按其形式及项目管理方式的不同,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或在原有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扩大三倍以上规模的建设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在原有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扩大三倍以内规模的建设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被视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建设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项目,应被视为扩建项目。
2.按建设用途划分
(1)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其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矿业)、建筑业和地区资源勘探事业项目、农林水利项目、运输邮电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是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项目。其主要包括住宅、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科学试验研究项目、金融保险项目、公用生活服务事业项目、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办公用房等项目。(www.xing528.com)
3.按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渠道划分
(1)国家投资项目,是指国家预算计划内直接安排的建设项目。
(2)自筹建设项目,是指国家预算以外的投资项目。自筹建设项目又可分为地方自筹项目和企业自筹项目。
(3)外资项目,是指由国外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4.按建设规模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三类。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
这种分类方法一般按产品的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额来划分。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其中,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近期建设的总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规模计算。更新改造项目按照投资额可分为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两类。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型、中型、小型划分的标准为: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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