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低评标价
所谓最低评标价是指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在技术和商务部分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将投标人的报价经过算术错误纠正、折扣、为遗漏和偏差进行的调整以及其他规定的评比因素修正后得出的最低报价。
由此可见,最低评标价与最低投标价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在内涵上却有本质的区别。最低评标价并不一定是最低投标价,只有在技术和商务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条件及技术规格无实质性偏离或保留情况下,最低投标价才是最低评标价。
与综合打分法等相比,最低评标价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降低了“暗箱操作”的机率,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投标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艺水平,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有人担心采用最低评标价评标会导致市场竞争过于激烈,对工程的实施带来不利的影响。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投标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投标竞争不只是工程造价的竞争,也是投标人之间比实力、比信誉、比管理水平、比应变能力的竞争。通过投标竞争,促使投标人不断改革、不断增强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信誉,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价、降低造价、提高效益的目的。
事实上,不同的投标人之间的实际成本会有高有低,同时在不同的项目上,对利润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甚至有的企业为了打入新的市场领域,还不惜“赔本赚吆喝”。
2.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程序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程序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初步审核 其目的是发现并拒绝那些实质性不响应的投标书,不给予进一步评标的机会。其主要审核内容包括:
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联营体的联营协议、联营体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施工等级证书、过去施工经历、资产负债表等。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应经过公证。
2)合格性。主要审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由于目前世行已取消了对合格来源国家的限制,因此,合格性的判定依据一般有我国的法律法规,投标人的法律地位,与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如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公司及附属机构是否有隶属关系,是否被世行列入不合格名单。
3)投标保证金。审查保证金的格式、有效期、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保函所写的文字、措施一致,不能接受担保的副本。联营体的投标保证金应以联营体各方的名义联合提供。
4)投标书的完整性。投标书应当是对整个工程进行投标。审查完整性主要审查标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投标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要求、正本是否缺页等。没有提供全部所要求的工程细目或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支付项的投标,一般被认为是非响应标书,但漏掉了非经常发生的细目的报价,应被认为已包括列在其他的相关细目的报价中。
5)实质性响应。其涵义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而无显著差异或保留。鉴别哪些属于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是决定标书是否符合要求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评标中常常遇到的难题,需要认真予以鉴别。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
①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及使用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
②或偏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造成实质性限制。
③或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提交了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书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一般说,下列情况属于显著差异:
①投标人不合格。
②投标书迟交。
③投标书不完整。
④投标书未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填写字迹模糊,辨别不清。
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不合要求,不能接受。
⑥投标人或联营体的身份与资格预审通过者不一致。
⑦一份标书有多个报价。
⑧对规定为不调价的合同,投标人提出了价格调整。
⑨提出的替代的设计方案,不能接受。
⑩施工的时间安排不合要求。
⑾提出的分包额和分包方式不能接受。(www.xing528.com)
⑿拒绝承担招标文件中赋予的重大责任和义务,如履约保函的提交和担保额、担保银行,以及保险范围的规定。
⒀对关键性条款,如适用法律、争议解决程序表示反对。
对存在上述之一问题的标书,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能进入详评。
对出现下列差异的,在初评时一般不能构成拒标理由,在详评时进一步考虑,如:
①出现和招标文件不同的支付项。
②与完工期或维护期的要求有偏离。
③提出的施工方案特殊,难以鉴别和接受。
④在分项工程上有漏项。
⑤材料、工艺、设计等标准或型号代码与技术规范要求不同。
⑥对延期违约金的规定或金额有修改、限定。
⑦其他。
(2)详细审核 只有通过初审,被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书才能进入详评,此阶段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1)勘误。包括计算错误和暂定金两项。
①计算错误的纠正。计算错误的纠正方法是: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字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修改总价。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纠正的错误应在脚注中说明原因。此项修正后的金额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②暂定金的纠正。暂定金的纠正方法是:暂定金是招标人为不可预见费用或指定分包人等预留的金额,有时用投标价的百分比表示,有时用固定的一笔金额表示。如果是用固定的一笔金额表示,在评标时可以从唱标价中减去,以便于其后评标步骤中对投标的比较。但对于暂定金额中包括的计日工,如果已给予了竞争性,则不应予以扣减。
2)无条件折扣。根据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的对投标书中的原投标价的修正。
3)增加。对投标中的遗漏项,取其他投标人的该项报价的平均值进行比较。
4)调整。调整是对投标书中可接受的、具有令人满意的技术或财务效果、而且是可以量化的变化、偏离或其他选择方案所进行的适当调整。
5)偏差折扣。对投标人提出的可接受的偏差进行货币量化。如完工期、付款进度与安排等。
(3)授标建议 若对投标人进行了资格预审,此时应把合同授予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否则,应先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就是对于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前进行审查,而是在报价之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后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经验和以往承担类似合同的经历。
2)为承担合同任务所具有的或能配备的人员、设备、施工能力。
3)财务状况。
只有资格后审合格,才能被授予合同。若具有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后审,则拒绝其投标;此时,应继续对下一个具有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直至确定中标人。
在对同一个投标人授予一个以上合同时,应考虑交叉折扣(即有条件折扣)。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以总合同成本最低为原则选择授标的最佳组合。交叉折扣是该合同与其他合同以组合标的形式同时授予为条件而提供的折扣。交叉折扣只在完成评标和各个步骤的最后一步时才予以考虑。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最低评标价法不设定标底,不能以投标价高于或低于标底某一限度而废标。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在评标时仅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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