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1.建筑工程项目确立的条件
建筑工程项目的确立有以下两种情况:
(1)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 按照规定应当报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履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立项文件审批手续,即意味着项目确立。其他立项文件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件。如审批部门在项目建议书中明确该项目建议书批复代替可行性研究批复的,则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即可作为立项文件。
(2)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已报送备案 按有关规定,对不需要按一般工程项目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和可由企业白行审批的工程项目只需报送备案,即意味着项目已经确立。
目前进行备案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类:
1)国家和省授权由开发区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的项目。
2)企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规定的属于自主立项的项目。
3)省重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自主决策的项目。
2.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为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建设的基本建设及技改项目。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的范围,不同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范围。所有的工程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报建,但不是所有的工程项目都要招标投标。需要报建的工程项目不一定属于招标投标的范围,而属于招标投标范围的工程项目一定都属于应当报建的范围。
3.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的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的内容土要有: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www.xing528.com)
8)发包方式。
9)工程筹建情况。
10)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书。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到原报建部门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4.建筑工程项目报建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和环节:
1)建筑工程项目立项文件被批准或报送备案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当在30天内按报建分级管理权限向有权部门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与《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见表2-6-1、表2-6-2。
表2-6-1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登记
表2-6-2 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
(续)
(续)
2)按《建筑工程报建登记表》和《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的内容及要求如实填写。
3)向有权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包括银行资信证明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4)各级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报建申请,应当在自报送之日起3天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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