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演变
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探索与建立、发展与规范和完善与推广三个阶段。
(1)招标投标制度的探索与建立阶段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从建国初期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我国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下,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及其有关公共部门基础建设和采购任务大部分由主管部门用指令性计划下达,企业的经营活动也大部分由主管部门安排,因此招标投标也曾一度被中止。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计划经济体制也有所松动,相应的招标投标制度开始获得发展。1980年10月17日,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首次提出:“为了改革现行经济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竞争,对一些适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方法。”1981年,吉林省吉林市和深圳特区率先试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个尝试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并揭开了我国招标投标的新篇章。
但是,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阶段。
(2)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与规范阶段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经历了试行→推广→兴起的发展过程。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要改变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老办法,实行招标投标”。就此,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1984年11月,当时的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全面拉开了招标投标制度的序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以及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旧有的政策法规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步伐。1985年,为了改革进口设备层层行政审批的弊端,国家推行“以招代审”的方式,对进口机电设备推行国内招标。经国务院国发[1985]13号文件批准,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于1985年6月29日在北京成立,其职责是统一组织、协调、监管全国机电设备招标工作。当时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朱镕基同志主持召开了第一届招标中心理事会,我国的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由此起步。随后,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重庆、西安、沈阳八个城市组建起各自的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这些招标公司成为我国第一批从事招标业务的专职招标机构。1985年起,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部门性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招标投标行业的发展。1985年至1987年两年间,机电设备招标系统借鉴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经验和采购程序,结合我国国情开展试点招标,积累了初步的经验。1987年,机电设备招标工作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高潮,招标机构获得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国家开始全面推行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要求凡国内建设项目需要进口的机电设备,必须先委托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或其下属招标机构在境内进行公开招标。凡国内制造企业能够中标制造供货的,就不再批准进口,国内不能中标的,可以批准进口。在招标工作快速发展的同时,专职招标队伍也不断壮大,全系统一起迈开步伐,齐心协力,不断探索招标理论、业务程序,明确行业技术规范,为我国招标投标行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2年,国家在进口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倡导招标要遵照国际通行规则,按国际惯例行事。从1992年开始,机电设备招标逐步转向公开的国际招标。1993年后,国家对机电设备招标系统的管理由为进口审查服务转为面向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为国民经济运行、优化采购和企业技术进步服务。
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了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招标方式已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为以邀请招标为主。这一阶段是我国招标投标发展史上最重要的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国的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为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后,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在基本建设项目、机械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科技项目、项目融资、土地承包、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许多政府投资及公共采购领域,都逐步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度。
1994年,我国进口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国家将进口机电产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实行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第二类是实行招标的特定机电产品,第三类是自动登记的进口机电产品。对第二类特定机电产品,国家指定了28家招标专职机构进行招标,并由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对这28家机构实行管理。从此,专职招标机构开始逐步向市场化的自由竞争转型,这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和企业的招标服务职责。至此,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已开始与国际接轨。
(3)招标投标制度的完善与推广阶段 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正式颁布实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我国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不再包括议标。这个重大的转变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从此走上了完善的轨道。《招标投标法》的制定与颁布为我国公共采购市场、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的保证。2003年,我国又颁布施行了《政府采购法》,使得我国的招标事业和招标系统迎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从此,我国的招标投标开始多元发展,进入高速增长的态势。
《招标投标法》通过法律手段推行招标投标制度,要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目前,各地方政府已基本建立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各种评标专家库,基本上能做到公共财政支出实行招标形式。
与此同时,各高校也开设了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专业和课程,各种招标投标的书籍不断出版,各种关于招标投标的理论和论文不断发表。(www.xing528.com)
2009年,我国首次对招标师实行了执业资格考试,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持证上岗时代的来临。
2.我国《招标投标法》需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我国的一切招标投标行为都受《招标投标法》的指导和约束。自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标投标范围的不断扩大,招标投标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例如招标投标监管体制设计得不尽合理,场外交易普遍,虚假和串通招标依然存在,适用领域和范围过窄,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不规范以及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亟待规范等。此外,还有一些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招标投标市场的需要,亟待修订和完善。
毋庸讳言,招标投标制度虽然在我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便使招标投标这一促使市场经济规范发展的有力推手得到应有的发展。国际惯例和我国已有的招标实践证明,专职招标代理机构在确保“三公”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只有充分竞争,才能最大限度、最优化、最科学地配置有限的社会资源。虽然理想的境界并不容易实现,但社会公众还是对招标投标制度给予了极大的期望。招标投标交易方式给当前的社会提供了一种近乎于充分竞争的好方法,因此,运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的市场交易行为,不仅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同时还促进了有效、有序的竞争。正因为通过这种有效、有序的竞争,最终才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当然,目前人们对于招标投标的认识,无论是从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方面,还是从它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年代,正在努力实现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了使我国能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强科技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而招标投标具备这一功能。因此,在现阶段推行招标投标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趋势的预测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日趋完善。2000年,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施行,以及国家在国债项目中实行招标,进口设备国际招标的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招标的全面启动,这些都使我国的招标投标事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使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进入了与国际招标投标制度大力接轨的时期。与此同时,我国的招标机构还紧紧抓住机遇,不仅在国内以优质、高效、全面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技术改造、政府采购等诸多领域项目的招标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还积极参与了国际招标市场的竞争。
21世纪是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的世纪,也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世纪,产业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将成为国际经济的主要特点,而我国已成为国际社会中的重要一员。国际贸易组织的规则和通行的国际惯例将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手段,招标事业有着崭新的光明前景。可以预见,21世纪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趋势将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招标投标将全面国际化 我国招标投标发展过程中所经历过的国内招标、国内外一起招标、国际招标都将成为我国招标投标前进过程中的一个脚印。我国的招标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我们将以世界经济中的一员参与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招标投标,在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各个领域以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角逐。
(2)招标投标将完善法制化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对招标投标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目前配套办法还不完善,管理体制没有统一,在运行中的矛盾和摩擦很多,必须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奠定招标市场、招标管理、招标代理、招标体系的法律基础。
(3)招标投标代理服务将更加专业化和系统化 专职招标投标机构的发展是我国招标投标事业发展的一个特有标志,是对国际招标投标事业的积极贡献。面对世界经济的新趋势和招标投标发展的新方向,招标投标机构必须在人才、机构和标准等方面向国际标准看齐,将单一的招标投标代理扩展到采购的“一条龙”服务。代建制招标和项目管理也将成为招标投标的一个新亮点。
(4)招标投标系统将更加行业自律化 招标投标代理的进一步发展必将要求行业自律化。招标中心系统既要保持自身的特点又要融入国内国际招标投标的大系统。行业自律、行业规范、行业标准、行业竞争与合作是行业工作的一个大课题。
(5)招标投标将更加信息化 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世纪,招标投标也将更加信息化。招标投标信息化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了潜在供应商数据库,供采购方方便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二是建立了采购网站,用来发布采购指南和最新的招标信息,提供供应商注册表格和表达意向表格的下载以及网上注册等;三是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发布、沟通交流、谈判协商都充分利用了电子邮件和其他现代通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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