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广泛的信息
有形建筑市场通常在设施上配备有大型电子墙、计算机网络工作站,能为承发包交易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包括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工程信息、法律法规、造价信息、建材价格、承包商信息、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士信息等。
有形建筑市场通常要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建筑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租赁费、工程咨询费以及各类工程指导价等,指导业主、承包商、咨询单位进行投资控制和投标报价。但需提醒的是,有形建筑市场公布的价格指数仅是一种参考,投标最终报价需要依靠承包商根据本企业的经验或企业定额、企业机械装备和生产效率、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需要来决定,不能仅仅依靠价格指数来确定。
2.提供服务设施
除特殊情况下采用邀请招标外,对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即所有建设项目进行项目投标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必须由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依此要求,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为工程发承包交易双方包括建设工程的招标、评标、定标、合同谈判等提供设施和场所服务。住建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有形建筑市场应具备信息发布大厅、洽谈室、开标室、会议室及相关设施以满足业主和承包人、分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交易需要;同时,还要有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办理有关手续和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www.xing528.com)
3.集中设立,提供集中办公效用
有形建筑市场只能集中设立,不能像其他商品市场随意设立。由于像工程报建、招标登记、承包商资质审查、合同登记、质量报监、施工许可证发放等众多项目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报建、招标投标交易和办理有关批准手续,这就要求政府主管部门要进驻有形建筑市场集中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职能机构也要进驻有形建筑市场。
进驻有形建筑市场集中办公的方式既能让当事人双方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实施有力监督,也方便当事人办事,且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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