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主要各方,即业主、招标人、承包商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1.业主
业主是指拥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办妥项目建设的各种准建手续,以建成该项目达到其经营使用目的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个人。
目前,国内工程项目的业主可归纳为以下类型,即:
1)企业、机关或事业单位,如投资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则该企业,机关或事业单位即为该项目的业主。
2)对于由不同资方投资或参股的工程项目,则业主是共同投资方组成的董事会或工程管理委员会。
3)对于开发公司自行融资、由投资方组建工程管理公司或委托开发公司建造的工程项目,则开发公司和工程管理公司即为此等项目的业主。
4)除上述业主以外的业主。
2.招标人(www.xing528.com)
招标人是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常常会认为业主和招标人两者指的是同一个人,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对的。业主作为建筑工程招标采购方,他可以作为招标人,但前提是其有独立实施招标的能力。招标人不一定就是业主,很多时候,业主并不具备独立招标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出资委托专门的招标代理公司来担任招标任务,而这时,招标代理公司担当了招标人的身份。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本书后文所说的招标人通常是指业主。
3.承包商
承包商(也就是投标人)是指与招标人订有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为招标人修建合同所界定的工程直至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的施工企业。各类型的招标人,只有在其从事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中才成为建设市场的主体,但承包商在其整个经营期间都是建筑市场的主体。因此,国内外一般只对承包商进行从业资格管理。
承包商可按其所从事的专业分为土建、水电、道路、港湾、铁路、市政工程等专业公司。在国内,承包商通过政府的指令或投标获得承包合同。
4.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国际上,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一般称为咨询公司,在国内则包括勘察公司、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管理公司等。他们主要向建设项目招标人提供工程咨询和管理等智力型服务,以弥补招标人对工程建设业务不了解或不熟悉的不足。咨询单位并不是工程承发包的当事人,但受招标人聘用,与招标人订有协议书或合同,从事工程设计或监理等,因而在项目的实施中承担重要的责任。咨询任务可以贯穿于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乃至使用阶段的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也可只限于其中某个阶段,如可行性研究咨询、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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