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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分类及经营管理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欧美旅行社的分类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旅行社,大都采用垂直分工体系。只能实施国内主催旅行业务的旅行社。旅行社分类制度的实质是旅行社的专业分工问题。2019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38 943家2020-05-18 13:54 来源:中国旅游报5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旅行社总数为38 943家。在出境旅游方面,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共组织出境游1 461.99万人次、7 612.56万人天。

旅行社分类及经营管理

由于各国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旅游业发展水平不同,各国各地区的旅行社在行业分工的形成机制及分工状况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有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两种类别,这决定了各国各地区旅行社的分类。

1)我国旅行社的分类

根据《旅行社条例》,我国的旅行社按经营业务范围分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及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两种,属于典型的水平分工。

(1)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所谓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所谓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2)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旅行社取得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所谓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2)欧美旅行社的分类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旅行社,大都采用垂直分工体系。根据在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流程中的职能,欧美国家的旅行社分为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也有的只分为旅游经营商和旅游零售商两类,忽略旅游经营商和旅游批发商的区别。

(1)旅游经营商

旅游经营商是指那些以组织和批发包价旅游产品作为主要经营业务,兼营旅游产品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旅游经营商在旅游客源市场上就旅游者和潜在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爱好、需求和消费水平进行调查,从中发现和预测出旅游客源市场对旅游产品的需求及其发展趋势。旅游经营商同饭店交通运输部门、旅游景点及涉及包价旅游的其他部门签订协议,以批量购买的价格向交通、住宿、餐饮、游览景点等旅游服务供应部门或企业采购各种单项旅游服务。然后,旅游经营商根据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的结果,按照旅游客源市场的需要将这些服务项目组装以不同的包价旅游产品及其他旅游产品,直接向旅游者销售或通过旅游零售商在旅游客源市场上进行销售。

(2)旅游零售商

旅游零售商又称旅游代理商,是旅游经营商与旅游者之间的联系纽带。它们的主要业务是代理旅游经营商招徕与组织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和旅游接待服务,代理旅游者直接向旅游服务供应部门预订零散服务项目。旅游代理商的收入全部来自销售佣金。根据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旅游代理商分为全面服务型旅游代理商、商务型旅游代理商、驻厂型旅游代理商和团体/奖励旅游代理商4个类型。

3)日本旅行社的分类

1996年4月1日,日本颁布实施新的《旅行业法》,以旅行社是否从事主催旅行业务为主要标准,将日本旅行社划分为第Ⅰ种旅行业、第Ⅱ种旅行业和第Ⅲ种旅行业3种。第Ⅰ种和第Ⅱ种旅行业间的划分是水平分工,而第Ⅰ种、第Ⅱ种与第Ⅲ种旅行业之间则是垂直分工。所以,日本旅行社分工属于混合体系。其分工特征为:

①第Ⅰ种旅行业。可以实施海外和国内主催旅行业务的旅行社。

②第Ⅱ种旅行业。只能实施国内主催旅行业务的旅行社。(www.xing528.com)

③第Ⅲ种旅行业。不能实施主催旅行业务,但可作为第Ⅰ种和第Ⅱ种旅行业的代理店。

所谓主催旅行,根据日本《旅行业法》的界定,是指“旅行业者事先确定旅游目的地及日程,旅游者能够获得的运送及住宿服务内容、旅游者应对旅行业支付的代价等有关事项的旅游计划,通过广告或其他方法募集旅游者而实施的旅行”。主催旅行相当于我们讲的包价旅游。

旅行社分类制度的实质是旅行社的专业分工问题。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旅行社垂直分工,基本上是在旅行社的发展进程中自然形成的。这种源于市场经济内生力量,通过专业化分工,形成批发—零售这种协作与联盟的经营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相反,我国旅行社在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主导下,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水平分工体系,虽然能较好地实现国家旅游发展目标,但其对市场主体的差别歧视,导致了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的秩序混乱和低效率运转。

【小思考1.1】

旅游零售代理商主要的业务特征是什么?

旅游零售代理商即指向旅游批发商及各有关旅游企业购买产品,出售给旅游者的商业组织或个人。其主要业务特征表现为如下3点:

1.作为旅游者的决策顾问,帮助客人决定旅游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作为旅游推销员,扩大销售面和加快销售速度。

3.作为办事员,代客人预订机票、客房等。

【补充阅读资料1.3】

2019年末全国共有旅行社38 943家

2020-05-18 13:54 来源:中国旅游报

5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旅行社总数为38 943家。

在入境旅游方面,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共接待入境游487.77万人次、1 724.81万人天。其中,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客源地国家或地区依次为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韩国、中国澳门地区、美国、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日本、俄罗斯。

在国内旅游方面,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共接待国内游5 073.36万人次、11 971.84万人天。其中,接待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依次为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安徽、上海、海南、云南、湖南。

在出境旅游方面,2019年第四季度全国旅行社共组织出境游1 461.99万人次、7 612.56万人天。其中,组织人次排名前10位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依次为泰国、日本、越南、中国台湾地区、马来西亚、中国澳门地区、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韩国、印度尼西亚。

此外,报告显示,按照入境外联人次、国内组织人次、出境组织人次三项指标,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市场所占份额分别为5%,73%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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