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5.7.1 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1.递件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资料员统一接收。
2.带回或通过其他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
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www.xing528.com)
8.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员有权不接收。
15.7.2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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