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古代认为“天子受命于天”,人间的统治权被涂上神权的色彩。19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的天赋人权论和社会契约论陆续通过传教士传入中国,思想界获得新鲜养分,传统的“君权天授”说受到摇撼。[49]这些言论表明,“国民国家”思想已经呼之欲出。到了梁启超笔下,“国民国家”思想更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挥。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的“国民国家”思想进一步发展。
中国古代认为“天子受命于天”,人间的统治权被涂上神权的色彩。19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的天赋人权论和社会契约论陆续通过传教士传入中国,思想界获得新鲜养分,传统的“君权天授”说受到摇撼。戊戌维新运动前夜,君主专制思想受到猛烈批判,民主思潮日益澎湃。何启、胡礼垣提出,国家一政一令,必须以民为准,“民以为公平者,我则行之;民以为不公平者,我则除之”[47]。严复提出:君民关系,“通功易事”,只是一种社会分工,民才是天下的“真主”[48]。谭嗣同提出:生民之初,本无君民之分,君由民举,立君为民,“事不办”则“易其人”。[49]这些言论表明,“国民国家”思想已经呼之欲出。到了梁启超笔下,“国民国家”思想更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发挥。他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是从“多君为政”,发展为“一君为政”,直至“民为政”。[50]他直斥君主为“私”,民主为“公”,反映了这位改良主义政治家思想中的激烈一面[51]。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的“国民国家”思想进一步发展。他明确提出:“国也者,积民而成,国家之主人为谁,即一国之民是也。故西国恒言,谓君也,官也,国民之公奴仆也。”[52]将一向高踞于人民头上的“君”与“官”都视为人民的公共“奴仆”,这是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式的言论,后来曾为孙中山所继承和发挥。
应该指出的是,维新派虽然在理论上提出了“国民国家”的主张,但是,在实践上他们追求的却是“君民共主”的国家,因此,他们普遍提倡“民权”,反对“民主”,即只承认人民有参预政治的部分权利,而不肯承认人民可以当家做主,在事实上拥有国家的全部权力。(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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