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辛亥革命史研究中,《龙华会章程》[162]因为主张土地公有,很受史家注目。《章程》说:“要把田地改作大家公有财产,也不准富豪们霸占,使得我们四万万同胞,并四万万同胞的子孙,不生出贫富的阶级。”不少论著都乐于引证和评论这段文字,但是,《章程》本身需要加以考订的若干问题,却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注意并从而得到正确解决。
认真读过《龙华会章程》的人,都会发觉其中一个明显的自相矛盾之处。它的标题上大书着“龙华会”字样,而《会规十条》中的《命名》条却说:“我们的会,就叫做革命协会。”龙华会是浙江哥老会的一个支派,陶成章《浙案纪略》载有它的始末;关于革命协会,该书也有记载,云:“戊申春夏间,浙江革命党人另订一新章,将合江浙皖赣闽五省各秘密党会镕铸而一之,定其名曰革命协会。”[163]如果《章程》属革命协会,应为1908年事,但《檄文》之末却明白写着“甲辰正月朔日”,即1904年2月16日,恰当龙华会兴盛之时。那么,现今之《龙华会章程》到底是1908年革命协会的章程,还是1904年龙华会的章程?
最能说明现今《章程》主属问题的证据,首先在《章程》自身。
第一,《章程》正文说明了会名叫“革命协会”。它说:“我们的会,就叫做革命协会;山名,就叫做一统龙华山;堂名呢?就叫做汉族同登普渡堂。”它还有“我们这个革命协会”、“我们这个协会”等语。特别是《檄文》部分,开宗明义就问:“怎样叫做革命?”接着答,“革命就是造反”,并详加诠释、发挥。它为何首先在“革命”一词上大做文章呢?理由显而易见,就是因为该团体系以“革命”二字命名的缘故。
第二,《章程》约束的对象是一批而不是某个会党团体。《会规十条》说:“现在所设的官职,同洪家、潘家的旧官职是一式一样的。”《入会规矩之次序》说:“大都督、左右都督,招兄弟入自己部下时,各照各会各教各党的老规矩。”可见,它约束的对象包括了洪家(红帮)、潘家(青帮)这哥老会的两大派,包括了各教各会各党。这种情况,龙华会是无法办到的。
第三,《章程》变更了会党旧有的章制。《章程》虽称它的官职、制度与各会党是一样的,实际却有增损,名称都有所变更。这些变更当然是为着将各会党统一在协会内。其中最突出的变更是入会式。哥老会崇敬五祖、桃园结义、梁山泊和瓦岗寨,它的开山式与入会式是“场中正面坛中,设五祖、关圣等神”。龙华会是终南会的一支,终南会票布的中央即标明“关圣帝君之位”。《章程》则规定:“凡进我们这个协会的规矩,最好是在岳庙里。”无论在何处,均须“设立公案,写少保忠武王岳爷爷的神位一个”,配以杨再兴、牛皋、施全。以对岳飞的崇拜代替对关羽的崇拜,明显不同于包括龙华会在内的任何一个会党团体。
第四,《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与《浙案纪略》所载革命协会活动范围相同。《附录》说,拟将各股力量分为五省十路,这五省恰好是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
以上四点表明,现今之《龙华会章程》正是“将合江浙皖赣闽五省各秘密党会镕铸而一之”的“新章”,亦即革命协会的章程。
确认《章程》属革命协会,除它自身外,其他方面也并不乏明证。1910年,日本侦探山口升奉派来中国调查革命党、保皇党和会党等各方面情况,回国后写过一份题为《清国形势与秘密结社》[164]的报告书,其第三卷《中清地方》的第三章即为《江南的革命协会》。该章内分五节:《会规十条》、《约章五条》、《入会式》、《新中国军政署职官表》、《五省十路》。《章程》被删节、合并或分割,纳入相应的节内。这一材料说明,现今之《龙华会章程》在当时确实是被称作革命协会章程的。
用山口报告书作证明也有其弱点,它没有著录《檄文》。好在《檄文》与《章程》其他部分的联系是紧密的。它开篇就阐发了会名的含义,篇末还署明发布者为“新中国军政省”,即出自革命协会的中枢机关。仅此两点,就表明《檄文》不能与其他部分分割开来。山口引用《章程》是为充实情报,不是为保存文献,他不引《檄文》,并不能动摇《檄文》在全篇中的地位。
不过,《章程》的主属问题至此并未最终解决。会名“龙华”,发布于“甲辰”,都是《章程》自己标明的,多数论者对此深信不疑。既是1908年的革命协会章程,为何又标上“龙华会”和“甲辰”年呢?个别企图解决《章程》主属问题的论者也在此踯躅不前[165],因此,要彻底解决《章程》的主属问题,就不能绕过文件自身设置的难关。
其实,《章程》到底产生于何时的问题并不难解决。每一种历史文件都必然留有它产生的那个时间的痕迹。《龙华会章程》也不会例外。关于这点,可以考察《檄文》的内容。
《檄文》说:
然而也有一种口口声声拍满洲人马屁的外国人,同着几个亡心昧理的中国人,居然想望满洲立宪。列位要晓得“立宪”二字怎么样解法。外面看看像是照各国的样子,实在是把权柄集中在皇帝同几个大官身上,却好借着“宪法”二字,用出种种的苛法来压制我们。
这段谈立宪的话,既揭露了搞立宪骗局的清朝政府,也谴责了企望清廷的立宪派和某些外国人。立宪主张在国内抬头,始于1904年日俄战争时。“甲辰日俄战起,识者咸为之曰:非日俄之战,而立宪专制二政体之战也。”及至日胜俄败,“于是立宪之议,主者渐多”[166]。这年,有孙宝琦、张之洞、魏光焘、岑春煊奏请清廷立宪。1905年,清廷派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载泽等回国后即奏请宣布立宪。1906年9月1日,清廷下诏“预备仿行宪政”。所谓“仿行”,意即照外国样子办。《檄文》既涉及清廷的假立宪,它怎么可能写成于动议立宪之前的“甲辰正月朔日”呢?在预备立宪的名义下,1906年11月,清廷颁布中央官制,更定了几个部的名称,并增设资政院及审计院,集权于满洲亲贵。次年,开始改变地方官制,7月,颁布外官制,收回了各省督抚的军权和财权。这一切,不正是《檄文》所谴责的“外面看看像是照外国样子,实在是把权柄集中在皇帝同几个大官身上”吗?因此,它的写作时间,只能在清朝政府开始实行内外官制改革之后。
值得指出的是,所谓“口口声声拍满洲人马屁的外国人,同着几个亡心昧理的中国人,居然想望满洲立宪”等语,也是有事实可稽的。1907年10月17日,政闻社在东京锦辉馆开成立大会,拥护立宪,梁启超、蒋智由等邀犬养毅等八名日本人参加。犬养在会上说:“诸君如以巩固独立、保全领土为前提而研究之,结果不认革命为必要,如立宪党之主张也,则不革命亦可。”[167]革命党人张继、陶成章、平刚等冲击会场,打跑了梁启超,张继登台演说。这个犬养,起初表示同情革命派,现又食言自肥,因而,激起革命党人不满,张继曾严词诘问。事后,章太炎又作《政闻社社员大会破坏状》[168]记其事,并发长论批驳犬养。《檄文》所云,应是隐指其事。
《檄文》又说:
况且立宪实在是有弊病,无论什么君主立宪、共和立宪,总不免于少数人的私意,平民依旧吃苦,将来天下各国,定归还要革命。……虽然成功之后,或是因为万不得已,暂时设一总统,由大家公举,或五年一任,或八年一任。年限虽不定,然而不能传子传孙呢!或者用市民政体,或竟定为无政府,不设总统,亦未可知。(www.xing528.com)
这段话一般地反对立宪,无论其为君主为共和,而主张“定为无政府”,显系无政府主义的宣传。它所说的共和立宪,亦即民主共和,这乃是当时革命派的基本政治主张。处在世界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孙中山看到欧美各国“贫富不均”,“总由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社会革命“是决不能免的”,但他认为在中国可以采用“平均地权”的办法加以预防;对共和立宪,则始终坚信。共和立宪作为救国之道,在同盟会成立前后,除受封建统治阶级和改良派攻击外,革命派内部基本上是一致的。只是到了1907年,这个主张才开始在内部受到一些人的起劲反对,这些人拥护或倾向无政府主义,自成一个小派别。他们说:“盖政府者,万恶之源也。不必论其为君主、民主,不必论其为立宪为共和,既有政府,即不啻授以杀人之具。”[169]又说:“政府之可鄙厌,宁独专制,虽民主立宪,犹将拔而去之。”[170]张继在锦辉馆持以批驳犬养毅的,就是这种无政府主义观点[171]。《檄文》所宣传的,也正是这个派别的观点。同盟会内这个无政府主义派别的出现,是以1907年6月刘师培、何震发刊《天义》报和张继、刘师培发起“社会主义讲习会”为标志的。《檄文》的草拟,当然也不会早于这个时间。
檄文还说:
单只为防我们汉人造反,便各处要紧的省份驻扎旗兵,监守着我们。还要我们辛苦地种出田来,养活他们。近来又想出新鲜法子,要想夺我们的各省田地,凡是好的都想归给他们,那狗屁的上谕,反说是满汉平等,时价估买。
这里提到的“狗屁上谕”何所指?稽之文献,甲辰正月之前没有内容相似的上谕,而在1907年秋,倒有一通《旗丁改筹生计谕》,中云:
我朝以武功定天下,从前各省分设驻防,原为绥靖疆域起见。迨承平既久,习为游惰,坐耗口粮,而生齿滋繁,衣食艰窘,徒恃累代豢养之恩,不习四民谋生之业,亟应另筹生计,俾各自食其力。著各省督抚,会同各将军都统等,查明驻防旗丁数目,先尽该驻防原有马厂、庄田各产业,妥拟章程,分划区域,计口授地,责令耕种。其本无马厂、压田,暨有厂田而不敷安插者,饬令各地方官于驻防附近州县,俟农隙时,各以时价分购地亩,每年约按旗丁十分之一,或十数分之一,授给领种,逐渐推广,世世执业,严禁典售。……旗丁归农之后,所有丁粮词讼,统归有司治理,一切与齐民无异。……期于化除畛域,共作国民,用副朝廷一视同仁之至意。[172]
细究两者,该谕提到“我朝以武功定天下”,派旗兵“各省分设驻防”,“绥靖疆域”,《檄文》就指责清朝“为防我们汉人造反,便各处要紧的省份驻扎旗兵”。该谕要求各地方官为驻防旗丁授田购买土地,《檄文》就指责其“近来又想出新鲜法子,要想夺我们的各省田地”。谈谕有“时价分购”,旗丁归农后“一切与齐民无异”。“化除畛域,共作国民”,“一视同仁”的说法,《檄文》就指责其“反说是满汉平等,时价估买”。两相比较,可见《檄文》所抨击的“狗屁上谕”,正是这通《旗丁改筹生计谕》。革命党人对这通上谕是很注意的,曾经在《民报》上揭露其反动实质[173]。
以上三处所涉及的时事,均集中于1907年的夏秋,这说明《檄文》不可能产生于1904年初,《章程》自署的“甲辰正月朔日”,纯系倒填。《旗丁改筹生计谕》颁布于1907年9月27日(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二十日),《檄文》称之为“近来”之事,可见《檄文》应写于此后不久的1907年冬或1908年春。陶成章说,革命协会“新章”的制定在1908年春夏间,《檄文》自身显示的写作时间是与之相符的。这一点,也是《章程》即革命协会章程的有力证明。
至此,可以进而讨论《章程》标明的会名问题了。“龙华会”亦名“龙华山”,会主沈奠(荣卿),副会长张恭、周华昌,原是终南会骨干。后来终南会首领或死或走,他们便另立龙华会,时间约在1902年。1904年夏秋间,在浙江联络会党的魏兰结识沈英、张恭,继又引陶成章前往,以发动龙华会响应夏历十月初十日的华兴会长沙起义。此后,龙华会成了光复会联系的一支重要的会党力量。秋瑾组织光复会,“恃以为大本营者,即此会也”。但是,龙华会在光复军失败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后再没有恢复过活动。
龙华会与反清革命运动的关系虽很密切,但从前文举出的例证看,现今的《章程》并不是它的章程,而是多个会党联合的章程。那么,这样一个章程为什么又标上龙华会的名称呢?不妨看两段材料。
山口报告书说:
于是,陶成章、沈英、张恭等首倡者即联合归国留日学生等,纠集浙江、福建、江苏、江西、安徽五省之头目,在杭州召开大会,统一各会党结为一团,建立一个名为龙华山汉族同登普渡堂革命协会的组织。
《中国秘密社会史》说:
于是,有陶成章、沈英、张恭等,倡议于杭州,集浙江、福建、江苏、江西、安徽五省之头目,开一大会,打作一团,名龙华会。
比较之下,两条材料,译笔虽异,内容文字却基本相同,这至少可以估计它们是出自同一个原始资料。唯一较大差别,仅在于会名。但通过这一对比,就可以明确问题所在了。第一,平山所说的“龙华会”,虽有浙江龙华会首沈英、张恭介入,按其内容,却正是山口说的革命协会,而非浙江龙华会。《龙华会章程》系这段文字的附录,它理应是革命协会章程,当无疑义。第二,关于会名,山口报告书显然是照所据原始资料移录的,记载的是全名,而《中国秘密社会史》却由于作者方面的原因,不顾会党名称有会名、山名、堂名的区别,给变成了“龙华会”。误植的会名和倒填的时间,不经考察,被轻易地联系在一起,便酿成一件疑案。
附带还可以指出,山口、平山都没有说明革命协会倡议的时间,其原因可能在于无法解决《章程》自署时间和协会实际倡议时间的冲突,只好回避了事。山口不著录《檄文》,很可能也出于此因。
现在,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下一个结论:现今之《龙华会章程》,实即1908年江、浙、皖、赣、闽五省革命协会章程。章程自署年月是有意倒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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