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五年(1866)二月,由军机大臣领班,恭亲王奕主管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奉小皇帝谕旨的名义,将“外国论议及说帖照会四件”,抄寄各省督抚阅看,由此引发了一场国策大争论。所谓论议,即赫德的《局外旁观论》、威妥玛的《新议略论》。两人都是号称中国通的英国人,但身份不同,威妥玛是外交官,赫德则是清帝国的海关总税务司,因而两份意见书的内容相类,角度却有异。赫德显然自居客卿,虽站在帝国之“内”说话,仍称“局外旁观”。不过两份意见书,取向是一致的,即都在敦促清廷“自改革”;逻辑也是一致的,那就是清廷若因循守旧或复古排外,都可能招致被列强瓜分的灾难。然而由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辑集的回应表明,某些封疆大吏尤其是满人,都大为反感。两广总督瑞麟说不用变法,“自强之道,不待外求”,而湖广总督官文更痛斥其“包藏祸心”。而汉人督抚,或表示温和反对如左宗棠,或报以沉默如曾国藩、骆秉章和李鸿章。这时后者正与奕内外呼应,热心“洋务”。所谓“同光新政”,自始便同国际政治动向相联系,这似为一例。
威妥玛的这篇《新议略论》,在清同治五年二月,由清廷抄发各省督抚讨论时,前附英国驻华公使阿礼国致恭亲王奕的照会,以及威妥玛亲至总理衙门投递此文的说帖。据二文,可知此篇是阿礼国命威妥玛起草的一份非正式外交文件,“指明中华免危之计,唯在借法自强”。
全篇原有十七节,长达五千余字。现节录其中批评清廷不思变通,或以变法作为安内攘外手段的错误,以及论中国自主之要,在“借法兴利除弊”“设法更求外国和睦”诸节。从全篇所用汉语生硬,往往辞不达意来看,它显然出于这位职居汉文参赞的英国外交官本人的手笔。但未经中国文士润色的这份文件,也使我们看到上个世纪60年代清英官方的沟通多么困难。(www.xing528.com)
《新议略论》与《局外旁观论》一样,在当时只得到郭嵩焘的肯定。然而在民间却出现了假托两江总督曾国藩所作的致威妥玛书,对两论大加称道。可见民意和官意多么不协调。
1998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