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共知,在考古、文物和上古史的研究中间,被考察的一切对象,都被称作“文化”。发掘出一个新的古代村落或墓葬遗址,便命名为某某文化。发现了一种新的古代遗物,便判断属于某某文化。在这里,“文化”非但不是“文明”的同义词,而且被广泛地用来作为“野蛮”时代人类活动一切遗存的名称。因此,在这里,“文化”也主要不是指人类的精神产品,而是指人类早期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所留下的种种物证,也是指人类在不同时期所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种种物证。于是,我们打开人类幼年和童年的历史记录,就看见到处都有文化: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半坡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夏文化,早商文化,商文化,周文化,等等。名目之繁多,类型之复杂,非专家不能枚举。
但是,我们继续追溯历史上文明前进的步伐,将目光由人类成年以后渐次向后面的历史篇章移动,却意外地发现,“文化”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小,所指的范围也愈来愈窄,恰好与文明史的进展成反比例。
例证不必多举。只介绍一种对我们编写的中国通史和断代史教科书的描述:史前史都是文化史,奴隶社会史多半是文化史,封建社会史逐渐排除文化史,近代史则取消文化史。描述是否精确,可以讨论。但是,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居然给人一种愈来愈轻视文化的印象,难道不值得注意么?
这种文化研究与文明进展成反比例的现象,使我们的历史教学和研究,蒙受了很大损失。首先是历史研究的路子愈走愈窄,从上古史研究到近代史研究,出现了政治史比重日增,乃至一度出现到宋元以后农民战争史和宫廷政争史代替一切的趋势。其次是历史教学的内容日益单薄。再次就是中国文化史的研究愈到后期愈薄弱,乃至几乎不讲文化。(https://www.xing528.com)
诸如此类,形成的原因很复杂,但这样的情况需要改变,则已被愈来愈多的学者所感觉到。研究中国文化自然不能从概念出发。然而,对同一概念的认识不一致,无疑反映了对待文化的态度,以及由此造成的研究状况。
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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