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拓所摹金文汇编》[11]第868号著录了一件战国时期齐国的兵器。此戈藏于美国亚洲美术博物馆,完整器形未得见,拓本仅可见戈内。此戈后又著录于《金文总集》[12]7412号、《山东金文集成》826页。
戈内上有铭文四字,首字为“ (陈)”,第二、三字漫漶甚剧,暂无法辨识。我们要讨论的是戈铭的第四字,其原篆作之形。
林清源先生认为此字右旁为“(告)”[13]。董珊先生释作“造”[14]。《山东金文集成》释作“戈”。这些意见都与字形相差甚远,不可信。关于此字的考释,张振谦先生的意见最值得重视,他将此字隶定作“ ”,并且对其形体结构作了较详细的解释:(www.xing528.com)
从字形上看,其左侧似乎从“阜”,下部好像从“土”,或者“阜”、“土”是“金”的残泐,因为战国中晚期齐系文字的“戟”多有作从“金”之形,因此我们倾向此字左侧从“金”,但是,其左侧究竟是什么形体,还要看原器决定。现在我们重点考虑的是其右侧,将原字形与上述三字形的右侧对比,应该可以确定,此字的右侧为“ ”,而其左侧可以认为是缀加的义符,那么此字可以认定为“戟”字。[15]
据此,张先生《齐鲁文字编》径释此字为“ ”,收入“戟”字头下[16]。今按,从戈铭辞例上看,张先生将此字释为“戟”字,可从。不过,从字形上看,此字左半从“阜”从“土”甚明,绝不可能是“金”旁残泐。我们认为,戈铭此字实当释作“ ”。“ ”字左半所从“ ”作为独立的单字,又见于上博一《缁衣》19号简,作、之形。郭店简《缁衣》与之对应的字作“ ”。整理者将二字释为“ ”,指出“丯”是字的声符[17]。两相比较,戈铭“ ”字除去“戈”旁所余部分与此二字完全相同。齐系兵器铭文中,“戟”可以写作“ ”、“ ”、“ ”,如今又增添了一种新的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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