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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第65卷:《说文》中的注解错误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说文》未见“ ”字,《广韵》黠韵初八切:“ ,草 。”“ ”、“跛”古今字,“ ”、“ ”则为“ ”字形近讹误;注文“颈”字应是“胫”形讹,皆当据《说文》及《类篇》改。故可知“卝”字应为“廾”字形近讹误,此当据诸参校本校正。据此可知,底本、殿本及点校本之诸“挠”应为“桡”形近讹误,当据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校正。“今作员”之“员”底本、殿本、四库本同,大德本、至治本作“貟”。

古籍研究第65卷:《说文》中的注解错误

1.丯,音介,艸 也。象艸生之散乱也。(第237页)

“艸 也”之“ ”,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蔡”。

按:“丯”,《说文·丯部》:“丯,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乱也。凡丯之属皆从丯。读若介。”合于诸本。《说文》未见“ ”字,《广韵》黠韵初八切(与“察”字同一小韵):“ ,草 。”这个“ ”和底本“ ”当皆即“蔡”的繁化俗字。“蔡”既作“ ”,音随形变,俚俗遂据以读作“察”音,故初八切之“ ”与古拜切之“蔡”实为一字之变。此处当据诸参校本改“ ”为“蔡”。

2.尣,乌光切。《说文》:“ ,曲颈也。从大,象偏曲之形。”(第239页)

“ ”,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 ”。

按:“尣”,篆字作“”,象人跛脚之形。《说文·尣部》:“尣, 曲胫也。从大,象偏曲之形。”《类篇》同。《玉篇·尢部》:“尢,乌光切,跛曲胫也,又偻也,短小也。俗作‘尣’。”“ ”、“跛”古今字,“ ”、“ ”则为“ ”字形近讹误;注文“颈”字应是“胫”形讹,皆当据《说文》及《类篇》改。另点校本句读有误,“ ( )”后之逗号应删去,属下。

3.,普班切,引也,从反卝。(第240页)

“从反卝”之“卝”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廾”。

按:《说文· 部》:“ ,引也。从反廾”。“ ”字《说文》篆字作“”。“廾”,《说文·廾部》篆字作“”,反“”即“”也。“ ”,《玉篇·部》作“”形,近似于点校本之“”,云:“,普奸切,《说文》云:引也。”“卝”,《说文·石部》:“磺,铜铁朴石也。从石黄声,读若穬。古文矿。《周礼》有卝人。”又《广韵》梗韵乎 切:“卝,金玉未成器也。”又谏韵古患切:“卝, 角也,幼稚也。”在此不合文意。故可知“卝”字应为“廾”字形近讹误,此当据诸参校本校正。

4.夬,古迈切。《说文》:“分决也。从又口,象决形。”徐锴曰:“工物也,丨所以决之。”又古宂切。(第240页)

“从又口”之“口”,底本、殿本同,四库本作“中”,大德本、至治本皆作“ ”。“又古宂切”之切下字“宂”,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穴”

按:“夬”,篆作“”,《说文·又部》:“夬,分决也。从又 ,象决形。”徐锴曰:“,物也,丨所以决之。古卖切。”故可知点校本、底本、殿本之“口”、四库本之“中”皆应当作“ ”为是,宜据大德本及至治本校正。“工物也”之“工”实为“”,当据《说文》校改。又“古宂切”,见母肿韵,《广韵·肿韵》居悚切未见“夬”字,《集韵》古勇切亦未见。《集韵》屑韵古穴切:“夬、 ,所以闿弦者。《诗》:夬拾既次。”又《类篇·又部》:“夬……又古穴切,所以闿弦者。”故可知“宂”应为“穴”字形近排误,宜从诸参校本作“古穴切”。

5.巤,良涉切。《说文》:“毛巤也,象髪在匈上,及毛髪巤巤之形。”(第242页)

“髪在匈上”之“匈”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囟”。

按:“巤”篆作“”,《说文·囟部》:“巤,毛巤也。象发在囟上及毛发巤巤之形。”《类篇》同。“囟”篆作“”,象脑盖之形,“”正象毛髪生于“”上。“匈”篆作“”,与“囟”无涉,底本及点校本“匈”实为“囟”字形近排误,当据诸参校本校正。

6. ,亦作弱。《说文》:“挠也,上像挠曲,彡象毛厘。挠弱也,弱物并,故从二。”

点校本该条中的三“挠”字,底本及殿本同,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皆作“桡”。(第242页)

按:《说文·手部》:“挠,扰也。从手,尧声。一曰捄也。”与“挠曲”、“挠弱”无涉。又查《说文·彡部》:“ ,桡也。上象桡曲,彡象毛牦桡弱也。弱物并,故从二。”段玉裁注:“桡也。桡者曲木也。引伸为凡曲之偁,直者多强。”又《说文·木部》:“桡,曲木。从木,尧声。”据此可知,底本、殿本及点校本之诸“挠”应为“桡”形近讹误,当据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校正。

7.冓,古候切。《说文》:“交积林也,象对交之形。”(第245页)

“交积林也”之“林”,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材”。

按:《说文·冓部》:“冓,交积材也。象对交之形。”徐铉音“古候切”。段玉裁注:“冓,交积材也。高注《淮南》曰:构架也,材木相乘架也。”“冓”篆作“”,象材木构架之形,“林”在此处文意不通,当是“材”字形讹,宜从诸参校本作“材”。

8.员,今作员,于权切。数也,徐锴曰:“古以贝为货,故数之。”(第255页)

“今作员”之“员”底本、殿本、四库本同,大德本、至治本作“貟”。

按:点校本、殿本及四库本前后两“员”字形完全相同,没有区别意义。《广韵》仙韵王权切:“貟,《说文》作‘员’,物数也。”又《九经字样·囗部》:“员貟,物数也,从囗从贝。上《说文》,下隶省。”故点校本“今作员”之“员”宜从大德本及至治本作“貟”。

9.臿,楚洽切。《説文》:“舂去麦皮也。从臼,千所以臿之。”(第251页)

“千所以臿之”之“千”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干”。

按:“臿”篆作“”,《说文·臼部》:“臿,舂去麦皮也。从臼,干所以臿之。”徐铉音“楚洽切”。段玉裁注:“农器刺地者曰锹臿。从臼,干声。一曰:干所以臿之。”诸参校本作“干”,合于《说文》及段注。“干”篆作“”,“千”作“”,故可知底本及点校本“千”应是“干”字形近讹误,此处宜从诸参校本改作“干”。

10.攸,《说文》:“行分也。”又以九切。从支,从人水省。徐锴曰:“支,入水所杖也。”(第264页)

“行分也”之“分”,底本、殿本同,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皆作“水”。

按:“攸”篆字作“”。《说文·攴部》:“攸,行水也。从攴从人,水省。 ,秦刻石绎山文攸字如此。”徐锴曰:“攴,入水所杖也。”段玉裁注:“行水也。戴侗曰:唐本作水行攸攸也。其中从巛按当作行水攸攸也。行水顺其性则安流攸攸而入于海……从攴,从人,攴取引导之意,人谓引导者。”据此可知点校本及殿本之“分”当是“水”字形近讹误,宜从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改。底本及诸参校本所从“支”字,当是“攴”字形讹,当据《说文》及段注校正。点校本“从支,从人水省”句读当为“从攴从人,水省”。

11. ,薄报切。《说文》:“晞也。从日,从出,从收,从米。”(第271页)

“从收”之“收”,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 ”。

按:《说文·日部》:“ ,晞也。从日,从出,从 ,从米。”段玉裁注:“《经典》皆作暴,难于 正。从日、出、米,日出而竦手举米晒之。”“ ”篆作“”,“ ”篆作“”,“收”篆作“”,故可知“收”当为“ ”字形近讹误,当据诸参校本校正。点校本页280“承”条:“承,辰陵切。《说文》:奉也,受也。从受,从卩,从收。”末“收”字亦是“ ”之讹,亦当据诸参校本校正。

12.佩,蒲妹切。《说文》:“大带佩也。从人,从几,从巾。佩比有巾,巾谓之饰。”(第273页)

“从几”之“几”底本及殿本同,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皆作“凡”。

按:《说文·人部》:“佩,大带佩也。从人从凡从巾。佩必有巾,巾谓之饰。”《类篇》引《说文》同。“佩”篆作“”,“凡”作“”,“几”作“”,故可知从“凡”是,“几”应为“凡”之形讹,此处当据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校正。又“凤”條:“凤:从鸟,义也。从几,声也。”(第290页)此“几”亦为“凡”字之讹,也当据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校正。

13.便,毗连切。《说文》:“安也。入不便,更之。”(第273页)(www.xing528.com)

“入不便”之“入”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人”。

按:《说文·人部》:“便:安也。人有不便,更之。从人更。”段玉裁注:“人有不便,更之,故从人更,此会意。”据此可知“入”应为“人”字形近讹误,当据诸参校本校正。

14.彖,豕走也。从互,从豕省。(第276页)

“从互”之“互”底本、殿本同,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皆作“彑”

按:“彖”篆作“”,《说文·彑部》:“彖,豕也。从彑从豕。读若弛。”“互”篆作“”,“彑”篆作“”,《说文·彑部》:“彑,豕之头。象其锐,而上见也。”据此可知,点校本“互”应为“彑”之形近讹误,当据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校正。

15.盩,张流切。引击也。从 、支,见皿。(点校本285页)

“从 、支”之“支”底本、四库本同,大德本、至治本、殿本皆作“攴”。

按:《说文· 部》:“盩,引击也。从 、攴,见血也。”“ ”条亦作“ ,张流切。《说文》:引击从 、攴,见血也。”(第268 页)“盩”篆作“”,金文作“”。据此可知“盩”当从攴、血,“支”当为“攴”之讹,当据大德本、至治本、殿本校改。“见皿”之“皿”当作“血”,亦应据《说文》校正。

16.灋,刑也。从水,平准也。从 ,触不直者去之。(第285页)

“从 ”之“ ”四库本同。底本、大德本、至治本、殿本皆作“廌”。

按:“ ”不见于字书、韵书。《说文·水部》:“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今文省。”又《类篇·廌部》:“灋、法、佱,方之切,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省文作法,古文作佱。”故可知点校本、底本、四库本作“ ”者,皆为“廌”形讹,当据大德本、至治本、殿本校正。

17. ,薄报切,又北角切。水鸟,似鶂而短鵛。(第292页)

注文“似鶂而短鵛”之“鵛”底本、殿本同,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皆作“颈”。

按:《尔雅·释鸟》:“鵅,乌 。”郭璞注曰:“水鸟也。似鶂而短頸,腹翅紫白,背上绿色,江东呼乌 。”《六书略·昆虫草木略·禽类》:“鵅,《尔雅》乌 。郭云:水鸟也。似鶂而短颈,腹翅紫白,背上绿色,江东呼乌 。”(第2041页)故可知“鵛”当为“颈”字形近讹误,当据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校正。

18.贯,《说文》:钱贝之贯,从毋、贝。(第310页)

“从毋、贝”之“毋”,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毌”。

按:“贯”篆作“”。《说文·毌部》:“贯,钱贝之贯。从毌、贝。”又《字鉴·换韵》:“贯,古玩切,《说文》:钱贝之贯,从毌、贝。毌,音官,穿物持之也,与毋、母二字不同。”“毋”篆作“”,而“毌”篆作“”。《说文·毌部》:“毌,穿物持之也。从一横贯,象宝货之形。”据此可知“毋”应为“毌”字形近讹误,此处当从诸参校本作“毌”。

19. ,胡感切。木垂华实。从木、从丐。(第310页)

“从丐”之“丐”底本、殿本同,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皆作“ ”。

按:《说文· 部》:“ :木垂华实。从木、 , 亦声。”徐铉音“胡感切”。《类篇》同。“ ”篆作“”,“ ”篆作“”,“丐”篆作“”,故可知点校本、底本、殿本作“丐”者,应为“ ”字形近讹误,当据大德本、至治本、四库本校正。

20.坪,蒲兵切,地平也,或书作聖。又皮命切。(第314页)

“或书作聖”之“聖”,底本、大德本、至治本、殿本皆同,四库本作“ ”。

按《说文·耳部》:“聖,通也。从耳,呈声。”并无训地平之义。“坪”,《类篇·土部》:“坪,蒲兵切,地平也,或书作 。又皮命切。”《集韵》庚韵蒲兵切:“坪,地平也,或书作 。”《龙龛手镜·土部》:“坪,或作 ,今音病,地名。”故可知点校本、底本及大德本等参校本之“聖”当为“ ”字之讹,皆当据四库本校正。

21. ,今作鹰。从隹,疒省声。或从人,人亦声。徐铉曰:鹰随人指縱,故从人。(第317页)

“鹰随人指縱”之“縱”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蹤”。

按:《说文·隹部》:“ ,鸟也。从隹,瘖省声。或从人,人亦声。徐锴曰:鹰随人所指 ,故从人。”《类篇》同。考《说文·车部》:“ ,车迹也。从车,从省声。”徐铉曰:“今俗别作蹤。”又《正字通·鸟部》:“鹰……本作 ,从 省,取其卂,从人,随人指蹤。”故可知“縱”鹰为“蹤”字形近讹误,此处宜从诸参校本校正。

22.韦,相韦也,而为皮革之韦。(第321页)

“皮革”之“革”底本、大德本、至治本、殿本皆同,四库本作“韦”。

按:此条处于《六书略·假借》“借音不接义”一节下。该节下的解说多为:A,而为AB之A。例如:“它,蛇属也,而为它人之它。”又如:“蚤,虱类也,而为蚤夜之蚤。”据此条例,“革”当作“韦”。考《说文·韦部》:“相背也,从舛,囗声。兽皮之韦,可以束枉戾相韦背,故借以为皮韦。”据此可知,“革”当为“韦”字形讹,当据四库本校正。点校本同页“财”条:“财,货也,而为财成之材。《易》:财成天地之道。”其中的“材”亦是此类,也应据四库本改作“财”。

23.下之为下,却嫁切。(第322页)

切语上字“却”底本、殿本同,大德本缺字,至治本、四库本皆作“胡”。

按:却嫁切,祃韵溪母。《广韵》 韵苦化切、《集韵》枯化切皆未见。《广韵》祃韵胡驾切:“下,行下。”又《集韵》亥嫁切:“下,降也。”故可知切上字“却”应为“胡”字形近讹误,此处应据至治本及四库本校正。

24.辟,必益切。君也。之为辟,音避。为辟,音弭,土也。(第327页)

“音弭,土也”之“土”底本同,诸参校本皆作“止”。

按:《集韵》纸韵母婢切:“弥、辟,止也。《周礼》:弥灾兵。或作辟,通作弭。”又《类篇·辟部》:“辟,父益切,又补弭切,肱也。又必郢切,《庄子》:至信辟金。又母婢切,止也。”故可知“土”应为“止”字形近讹误,此处宜从诸参校本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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