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井金风《天风姤原义》原刊于1917年4月日本鸡声堂书店出版的《艺文》第8年第4号。本为文言,行文简省,而重刊之文,只将竖行变为横行,仍只断句,未作新式标点,断句中当断不断和不当断而断开的地方也不少;其中书名、篇名之类未加书名号,引文也未加引号,起讫不明。加之原文排印中有数处错字也未校改,确实难以卒读。无论此文观点如何,总是近代以来最早探讨牵牛织女传说的一篇论文,也有一定启发性,因而加以标点,校定误排文字;注明引文出处,以便读者查看上下文及寻读有关注疏。原文繁体字,今改为简体。初刊排印中有些错误,也加以订正。
余读《易》,至《大畜》,始悟时义,知汉唐旧注阙遗颇多,而惜清儒考证征实之学,尚未能及者不鲜。今试举《垢》一卦之义,以待博雅君子明教。爻辰分野,皆余所独发也。
巽下
乾上
《姤》:女壮,勿用取女。[一]
《彖[二]》曰:姤,遇也。[三]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四]
虞翻曰:“女壮,伤也。阴伤阳,柔消刚,故‘女壮’也。”郑玄曰:“姤,遇也。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非礼之正,故谓之‘姤’。女壮如是,壮健以淫,故不可娶。”今按:女壮,女妆也。“妆”一作“装”,由是致讹耳。《丰》上六《象传》“自藏也”,郑氏本作“自戕”。戕,伤也。大壮,伤也;女壮,妆也,两者自别。女妆,则女红之谓。妆(赵按:繁体作“妝”),《说文》“从女,牀省声”,《剥》“剥床”亦与此通。
《夏小正》:“八月:剥瓜。畜瓜之时也。”孔广森曰:“剥,尽之也。”失其义。《诗·小雅》“或剥或亨”[五],郑云“有解剥其皮者”是也。今日本俗有乾瓠,剥瓜则其事。剥瓜状如丝牵篗,可依《易》以证《诗》、《礼》矣。“玄校。玄也者,黑也。校也者,若绿色然。妇人未嫁者衣之。”[六]《周礼》“春暴练,夏 元”[七],《豳风》“八月载绩,载元载黄”[八],黑而有赤曰元。“校”读为“绞”,《礼》有“绞衣”[九],郑云:“绞,苍黄之色也。”今按:“元”则《易》“大赤”之谓,故黑而有赤。广森曰:“苍黄者,若俗所称平果绿[十]矣。未嫁者,未成人,可以服间色。”亦非其义。绞,苍黄相交为章也。《易·姤》苍黄相间,犹若黄黑白相间,是可以证焉。乾为“大赤”,则元也。坤为黄,初六黄,之四,黄间于大赤,玄校也。“姤”旧作“遘”,“遘”读“绞”。“未嫁者衣之”,“女壮,勿用取女”是也。《周礼》“夏 元”,《月令》季夏“命妇官染采”,《夏小正》“八月剥瓜”。“玄校”,孔广森疑本在七月,然尚视之于《周礼》、《月令》为晚。然此卦辰,前者下卦仲夏,上卦季夏,亦当改作上卦季夏,下卦孟秋也。顷再考定之。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蹢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九家易》曰:丝系于柅,犹女系于男。
今按:柅, 也,《广韵》:“络丝坿也。” 一作“杘”[十一],《集韵》:“篗柄也,收丝具。”王弼曰:“柅,制动之主。”《正义》引马云:“柅者,在车之下,所以止轮,令不动者也。”王注本此,失义之大。私考爻辰,《姤》初子丑,二己亥,三辰戌,四午未,五寅申,上卯酉。下卦为仲夏,《礼·月令》“季夏之月,日在柳”,六五为杞,杞柳属。是月“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故二“包有鱼”。“命泽人纳材苇”,杞柳生于泽,中央土,土于四时无不在,故无定位专气,而寄旺于辰戌丑未之末。未月在火金之间,又居一岁之中,其器圜以闳,故为棬杯也。季夏之月,命妇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一阴,蓝也。《姤》以染采,品物咸章也,故曰“姤女妆”。乾为圈,巽为绳直。篗圈有柄,初应四,故四为“金柅”。系,丝系也,《象传》“柔道牵”是也。初辰在子,四在午,初阴初阳,“柔道牵也”,故“贞吉”。孟子曰:“順杞柳性以为棬杯。”棬,《玉篇》:“屈木盂[十二]也”,《广韵》:“器似升,屈木为之。”《玉篇》亦云:“同‘桊’[十三],拘牛鼻。”《吕览·重己篇》云:“五尺童子引其棬,而牛知所以顺之也。”今九五杞,屈为棬,又为桊。初辰在丑,丑为牛,皆初四相应,子午相牵之谓。二辰在亥,亥为豕,初失位,二无可依,故曰“羸豕”。阴将息,至二,故孚适蹢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www.xing528.com)
虞翻曰:“巽为白茅,在中称包。”“或以包为庖厨也。”
今按:《毛诗·小雅》:“谁谓尔无羊? 三百维群。谁谓尔无牛? 九十其犉。”“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 矣。大人占之:‘实维丰年。’”郑笺:“鱼者,庶人之所养也。今人众相与捕鱼,则是岁熟,相供养之祥也。”《易·中孚卦》曰:“豚鱼,吉。”《正义》云:“庶民不得杀犬豕,维捕鱼以食之。”[十四]彼注云:“三辰在亥,亥为豕。爻失正,故变而从小名,言豚耳。四辰在丑,丑为鳖蟹。鳖蟹,鱼之微者。爻得正,故变而从大名言鱼耳。”[十五]今鱼豕包鱼与此义同。巽、大过为白茅,为白杨。[十六]郑《中孚》:“‘四辰在丑,丑为鳖蟹’当为‘上辰在辰,辰为鳖蟹’,今本讹耳。四辰实在丑,而丑不可以为鳖蟹也;三上相应,故从大名也。《石鼓文》“其鱼维 贯之柳”,今九二“包有鱼”,九五之“杞”贯之也。《剥》六五“贯鱼以宫人宠”,亦《姤》杞贯也。鱼者,庶人之所养,故义不及宾也。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义已见《夬》。《夬》“牵羊”。《夬》三辰在未,未为羊,午未之间天街。《姤》四辰在未,三四天地之际也,故“行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十七],起凶。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义见后。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未舍命也。
今按:“杞”音“起”。五辰在己。季夏之月,日在柳。今不言柳言杞,爻辰在己也。《诗·郑风》“无折树杞”。杞,柳属,顺杞柳之性以为棬杯,其器圈以阔,棬圈杯阔。乾为棬,巽为杯。巽又为绳直,故二“包有鱼”。贯,柳也。四“包无鱼”,棬无鱼也;五“杞包瓜”,杞有瓜也。《诗·小雅》“楚楚者茨”,“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郑云:“冬祭曰蒸,秋祭曰尝。祭祀之礼各有其事,有解剥其皮者,有煮熟之者,有肆其骨体于俎者,或奉持而进之者。”《姤》“包瓜”至《剥》“剥之”又义:“包瓜”,匏瓜也。《天官书》“北宫玄武,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荆州占》云:“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匏瓜明,则岁大熟。”初六,蓝汁也,染采。初之四,九五匏瓜,客星守,鱼盐贵,故四“包无鱼”。“含章”者,染采之谓。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曰“中正”也。北有织女,故以“杞”言。柅者,篗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今按:角者,牛角也。上辰在辰。《律书》云:“音始于宫,穷于角。”“角,言万物有枝格如角也。三月也,律中姑洗。姑洗者,言万物洗生。其于十二月为辰。辰者,言万物之蜄也。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夏小正》:七月“汉案户”。汉,天汉也;案户也者,直户也,正南北也。崔寔《四民月令》云:“七月七日,曝书,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所请于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荆楚岁时记》云:“七夕,妇人结丝缕,穿七孔针,或以金银鍮石为针,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有喜子网于瓜上,则以为得。”《姤》下卦,仲夏,季夏也;上穷则七月。“姤其角”,姤,遇也,二星会为姤。“织女”、“七襄”见于《诗》。《易》“女壮”,女红也。“以杞包瓜”,故乞巧陈瓜果。圣人制礼不易俗,故知汉魏风土由来皆久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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