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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姤原义:理论依据与得失古籍研究总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学生持近代日本汉学家长井金风《天风姤原义——牵牛织女由来》相询[1],言文中之意难以理解。他设立了“金风会”,讲授有关《周易》的研究。著有《周易纯束义》,由庆应义塾大学印行。论文名“天风姤原义”,因《姤卦》上为乾,乾为天;下为巽,巽为风,即《姤·象传》所谓“天下有风”,故曰“天风姤”。《姤卦》卦辞“女壮,勿用取女”。

天风姤原义:理论依据与得失古籍研究总

有学生持近代日本汉学家长井金风《天风姤原义——牵牛织女由来》相询[1],言文中之意难以理解。这是近代以来最早研究中国“牛郎织女”传说的一篇论文

长井金风(1868—1926),士族家庭出身,少年时学习了一些汉学知识,1889年开始了亚洲诸国的游历,到过朝鲜、中国及俄、英、法、荷兰、西班牙等国,对中国丝绸之路及以西相关民族的历史源流有深入研究。回国后曾任报纸主编,在东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任教,创办了《汉史汉文丰志》,三十岁正逢抵抗学阀运动而成为学界最具风采的一颗新星。他设立了“金风会”,讲授有关《周易》的研究。1918年再次来到中国,在北京、上海滞留了一段时间,得到中国一些文人学者的高度评价,也得中国学者的帮助。著有《周易纯束义》,由庆应义塾大学印行。

论文名“天风姤原义”,因《姤卦》上为乾,乾为天;下为巽,巽为风,即《姤·象传》所谓“天下有风”,故曰“天风姤”。“原义”为考求最早含义的意思,“原”用为动词。长井氏此文认为中国古代关于“牵牛织女”的传说由《周易·姤卦》而来。

长井氏立论的依据除摘引《彖》、《象》传和郑玄以来一些学者的论述外,特别用了“爻辰”理论。“爻辰”为东汉郑玄所倡《易》学条例,其说始于西汉《易》学家京房的“八卦六位法”理论,郑玄稍作变更。京房以《乾》六爻自初至上分别配子、寅、辰、午、申、戌;《坤》六爻自初至上,配未、巳、卯、丑、亥、酉。以八卦各卦均配以五行,每卦六位又各以干支、五行相属。如乾配金,初九为“甲子水”,九二为“甲寅木”,九三为“甲辰土”,九四为“壬午火”,九五为“壬申金”,上九为“壬戌土”。郑玄于《乾》六爻所值六辰从京房,《坤》爻则依次值未、酉、亥、丑、卯、巳。清人惠栋《汉易学》据郑玄爻辰说,更取二十八宿、二十四节气相配。“爻辰”虽立于《乾》、《坤》十二爻,其用却可广泛引申于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清代朴学大师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一《爻辰》条云:

《易》之取象,见于《说卦》者,较然可据矣。汉儒推求卦象皆与《说卦》相表里,而康成则又以爻辰说之。……舍卦而论爻,已与《说卦》之言乾为坤为者异矣,而其取义又多迂曲。如九二爻,郑以为辰当值寅者也,而于《困》九二“困于酒食”注云:“二,据初辰在未,未上值天厨酒食象”(见《士冠礼》疏),则舍本爻之寅而言初爻之未,未值天厨,何不系于值未之初六,而系于值寅之九二乎?

以下又举数例说明其理论之疏漏舛违不可据,言其“展转牵合,徒见纠纷耳”。王氏又引《周易正义·乾》的一段话,认为唐时的孔颖达对爻辰之说“固已非之矣”。中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序》言其解《易》原则:“刊辅嗣之野文,补康成之逸象,而所采郑注,不及爻辰。”王氏言李鼎祚“知所专取矣”。

清焦循也是一代大师,其治《易》主于“旁通”、“相错”、“时行”之义,而对爻辰之说也多所攻驳。清吴翊寅《易汉学考》依《易》汉学之例论此后《易》学之发展,析流别之异同,证义训之化失,学者称之,其中也说:“李鼎祚《集解》补郑逸象,独删爻辰之说,颇知别择。”认为爻辰之说乖谬。长井金风则取“爻辰”之说,并且与分野相配,以为是自己所“独发”的新见。其理论本身就牵强不可取,自己又进一步强为牵附,更不可取。(www.xing528.com)

其次,郑玄的“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是据《姤卦》初六为阴,九二以上之五爻皆为阳这一点言之,其他几句也是就此推而言之,长井氏则只由女与男“苟相遇”这一点来了灵感,牵附其他以成此文,对卦爻辞及郑玄等人说解中与牛女传说相抵触之处如“一女当五男”等,皆回避不谈,所以即使其结论有一定意义,论证也不够严谨。

再次,论文有几处疑及引文,改引文以就己,更见其说之难立。

但此文毕竟反映出近百年以前学者们对传遍东亚、东南亚各国的“牵牛织女”传说和七夕风俗的来源的重视。同时,本文虽然用“爻辰”之法,但有的地方也直接由《易》本文言之,从关注点来说,也还是有一定启发性的。《姤卦》卦辞“女壮,勿用取女”。长井氏以“壮”为“妆”字之误。看来他是据郑玄“姤,遇也。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等,联想到牛女传说。他说:“姤,遇也,二星会,为姤。”(见“上九”按)因为牛女传说中也是因织女与牵牛“苟相遇耳”,未得家长同意而私自下配,属“非礼之正”。

长井氏论述中稍为近理的还有两处:一为上九“姤其角”,他说“角者,牛角也”,似乎隐指牵牛或者牛。一为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以为杞为棬杯(古代曲木制成的杯盂,也叫“杯棬”,如《孟子·告子上》:“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杯棬”)。以“包瓜”即“匏瓜”,“杞包瓜”即“杞有瓜”,引《荆州占》“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这就同牵牛扯上了关系,因为牵牛星又名“河鼓”。文章又在上九按语中引崔寔《四民月令》:“七月七日,曝书,设酒脯时果,散香粉于筵上,所请于河鼓织女。言此二星神当会,守夜者咸怀私愿。”又引《荆楚岁时记》“陈瓜果于庭中”一段文字,以与“杞包瓜”的说解相应,以为七夕风俗也与姤卦的卦爻辞有关。

虽然论文的理论本身存在迂曲牵强的毛病,但反映出了作者的学术敏感度。学术研究,只要目的端正,态度认真,且有创说,即使不能成立,也会引起人们对有关问题的思考。在一百来年前能想到牛郎织女传说和七夕风俗可能在先秦时就萌芽,现在看来,还是很了不起的。我在《论牛郎织女传说的形成与主题》《汉水与西礼两县的乞巧风俗》(《西北师大学报》1990年第4期、2005年第6期)、《再论〈牛郎织女〉传说的孕育、形成与早期分化》(《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4期,《新华文摘》2010年第9期)等论文已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论证,说明“牛女传说”不但形成于先秦时代,而先秦时代的基本情节已与明清之后所传基本一致。虽然长井氏论证起源于《易·姤卦》卦爻辞之说论证上显得牵强,但二者是否有关系,尚不能肯定地下结论。回想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还有学者认为《牛郎织女》“故事的产生可能在汉代,但完成却是在汉末魏晋之间”[2]。而长井氏的研究一开始即将人们的目光引向先秦时代,应是根据了汉代有关文献中的记载而推断的,甚为难得。《周易》中有“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復》),“勿逐,七日得”,“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震》)。“曳其轮,濡其尾,无咎”。“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既济》)。我以为古代牵牛与织女在七月七日相会的说法应同此有关,或者说上面的卦爻辞中透露出了“牛郎织女”传说形成中的一些信息。所以,也不能说《周易》中卦爻辞同“牛郎织女”传说完全无关。

说来也很有意思,在历史过了近六十年之后,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大批竹简,其中两简上明确记述了“牵牛”、“织女”之事。其中一简上说:“戊申,己酉,牵牛以取织女,而不果,不出三年,弃若亡。”另一简上文字稍简省,大体内容应一样(参拙文《由秦简〈日书〉看牛女传说在先秦时代的面貌》,《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12年第4期)。在《日书》而言,是举此故事说明戊申、己酉这两天不能取女,这似乎又同《姤卦》中的“勿用取女”之说一致。这究竟是巧合,还是长井氏的看法也受到这方面的启发,文中未曾言及,这里不下结论,请专家们去作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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