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閤”的使用,从史料记载看可追溯到汉代。其含义是指从旁门进入内室。
《汉书·董贤传》:“上故令贤(董贤)私过光(孔光)。光雅恭谨……望见贤车乃却入。贤至中门,光入閤,既下车,乃出拜谒”。[18]
《资治通鉴》灵帝建宁元年:“肃(巴肃)自载诣县,县令见肃,入閤,解印绶,欲与俱去。[19]
《汉书·公孙弘传》:“(公孙)弘自见为举首,起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閤以延贤人。(颜师古曰:閤者,小门也,东向开之,避当庭门而引宾客,以别于掾史官属也。)[20]
上揭用例可知,“入閤”是为了对宾客表示尊重,而开旁户延宾,閤,“即今官署脚门旁有延宾馆是也。”[21]“入閤”可作“延宾入閤”之省称。这一含义和用法,后代沿用。如《三国志·吴书·鲁肃传》:“曹公破走,肃即先还,权大请诸将迎肃。肃将入閤拜,权起礼之。”[22]按,鲁肃至孙权处,为贵宾,故鲁肃将“入閤”以行拜礼。
到了东晋,由于在太极殿建有东西閤,由閤门可以直接进入皇宫内殿。“入閤”即进入内殿的意思。“入閤”是一种特别的行为,多为皇帝特别召见或是优宠大臣的方式。
《资治通鉴》晋穆帝永和十一年:“领军将军赵长等惧罪,入閤呼张重华母马氏出殿,立凉武侯玄靓为主。”[23]
《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十七年:隋文帝欲斩大理吏来旷,少卿赵绰固争,“帝拂衣入閤”。绰又矫言欲理他事,“帝命引入閤……会独孤皇后在坐。”又,“上以绰有诚直之心,每引入閤中”。[24]
《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元年:“上待裴寂特厚……视朝必引与同坐,入閤则延之卧内,言无不从。”[25]
汉、隋之间“入閤”均为动词短语,其含义是“入”(进入)与“閤”(旁户或内殿)含义的加合。而从唐代开始,有了“廷议入閤”和“朝仪入閤”两种新用法,“入閤”成了典制术语,其含义是固定的,特指相应的两种制度。
廷议入閤是唐太宗贞观年间确立的御前决策制度[26],指正衙朝参仗仪退后,召集宰臣等高级官员入内殿议政。因唐代仿晋制在太极殿亦建有东西上閤[27],出入内殿须经“閤门”,故称“入閤”。其实别敕“入閤”议政的行为在贞观之前已有,但诏令“入閤议事”则始于贞观元年。诏令“入閤”,还要求谏官、史官随入,有失辄谏,史官记注。这是“入閤”作为议政制度术语使用的开始,义为皇帝召集大臣于内廷会议决策。
《资治通鉴》唐永徽元年春正月辛酉:“上召朝集使谓曰:‘朕初即位,事有不便于百姓者悉宜陈;不尽者更封奏。’自是,日引刺史十人入閤,问以百姓疾苦及其政治。”[28]
《贞观政要》:“(贞观元年)诏令自是宰相入内平章国计,必使谏官随入,预闻政事。有所开说,必虚已纳之。”[29](www.xing528.com)
《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五年九月:“贞观之制,中书、门下及三品官入奏事,必使谏官、史官随之,有失则匡正,美恶必记之。”[30]
朝仪入閤是朝参仪礼制度的一种,始于唐玄宗时期。由于皇帝在便殿行朝参之礼,而仪卫立仗在正衙(前殿、正殿),便殿没有仪仗,所以召唤仪仗从正衙东、西上閤进入便殿,朝臣则随仗进入殿内行礼,即所谓的“唤仗入閤”。这是“入閤”作为朝参术语使用的开始,其含义为皇帝在便殿接受朝礼。
《新五代史·李琪传》:“唐故事,天子日御殿见群臣,曰常参,朔望荐食诸陵寝,有思慕之心,不能临前殿,则御便殿见群臣,曰入閤。”[31]
《玉海·唐紫宸殿入閤仪》:“故事,朔望日御宣政殿见群臣,谓之大朝(本注:立仗正衙)。或御紫宸殿,则唤仗自宣政两閤入,所谓东西上閤门也。自玄宗前未有此制。开元后,以朔望上盘食,玄宗欲避正殿,遂移紫宸殿,唤仗自閤门入,始有‘入閤’之名。”[32]
《演繁露·左右史螭陛侍立》:“宣政之左则为东上阁,右为西上阁,而宣政又北始为紫宸。自开元后,每遇朔望荐献宗庙,天子谦避正殿,辄虚宣政不御,而退御紫宸。紫宸无仗,则从宣政唤仗,自东西二阁而入,百官随之,所谓入阁也。”(按,文中“阁”当作“閤”。)[33]
《文献通考·王礼考》二:马端临按语:“入閤,唐制起于天宝,明皇以无为守成,诏宴朝唤仗,百官从容至閤门入。盖唐前含元殿非正、至大朝会不御,次宣政殿谓之正衙,毎坐朝必立仗于正衙,或御紫宸殿,即唤正衙仗自宣政殿两门入,是谓东西上閤门,故谓之入閤,其后遂为常朝之仪。”[34]
按,上引解释“入閤”朝仪之始的史料,见解不同,此处暂不表,下文有详细辨正。
从上考述可知,“入閤”有四义:“延宾入閤”、“进入内殿”、“廷议入閤”及“朝仪入閤”。前两义与制度无关,其含义可从字面义推知;而后两个作为制度术语,其含义不能从字面推断,需结合相应的制度加以理解。由于朝代的更替,其制度内涵也有相应的变化,如果对相应制度的史实不了解,就容易造成疑惑与分歧,如《雍录》《云麓漫钞》《玉海》等对“入閤”产生时间及宋庠“坐日即入閤”之语的质疑,均源于此。
现代学者在相关研究中注意到了“入閤”所指两种制度的差异,但仍存在混淆使用的情况。如谢元鲁的《唐代御前决策会议初探》,他讨论的“御前决策会议”(指由皇帝亲自主持,中央政权最高层次的决策会议。)着重阐述的就是“廷议制度”的演变历程,但从论述内容看,则将朝参中的殿内奏对与别敕召对入閤的议政合在一起,认为“唐代御前决策会议,从唐初的朔望朝参会议和常参会议,发展到仗下后会议,再到唐中期以后形成延英会议和学士召对会议,决策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35]。他说的“朔望朝参会议和常参会议”实指朝参中朝官于殿内日常政事的奏对,而“仗下后会议”、“延英会议”和“学士召对会议”则是别敕召集宰执重臣决策的议政制度,即廷议“入閤”制度,二者是不同的。而杨希义的《唐代君臣朝参制度初探》,是对朝参制度的探讨,他论述的朝参制度内容包括朝参仪制与廷议制度,认为“唐代君臣常朝的内容包括朝谒君主、百官奏事和上封事以及殿廷议事等多种形式”。在论述朔望朝参的历史演变时,还认为“唐前期的朔望朝参便与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创行的常朝‘入閤’廷议之制,合二为一。”[36]这一说法值得商榷,后文将对此加以辨正。
要弄清议政入閤与朝仪入閤的差别,有必要对两种制度沿革加以探讨。从议政会议看,存在三种情形,一是朝参仪制中常参官于殿庭奏对议政,二是朝参仗仪退后,召权要重臣入便殿议政,三是有要事别敕召对宰执大臣议政等。第一种情形属于日常政务奏对,姑且称之为常参廷议,第二、三两种情形,史籍中均称为“入閤”议政。
有关“入閤”议政制度,谢元鲁文考述详细,此处从略。下文着重对朝仪“入閤”制度的历史演变加以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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