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蓄电池容量 蓄电池容量是指蓄电池以一定电流放电到规定电压值时,电流与所用时间的乘积。单位为安时(A·h),表示蓄电池能输出的电量,其表达式为
C=It
式中,I为电流强度,单位为A;t为放电的持续时间,单位为h。
以1A的电流放电20h,到放电终止电压,则这个蓄电池的容量为20A·h。以20h放电为标准时间,称为20时率放电,用C20表示,如果以5时率放电为标准,则用C5表示。对于同一蓄电池,以C5放电比用C20放电实际得到的容量要低。对于电动自行车来讲,通常是在2h内放电完毕(C2),所以对同一蓄电池来讲其实际容量还要低。此外,铅酸蓄电池在不同条件和不同环境下,对容量也有一定的影响;镉镍蓄电池和氢镍蓄电池也如此。
理论容量是根据活性物质的质量,按法拉第定律计算得到的最高理论值。
额定容量也叫保证容量,是在设计和生产蓄电池时,按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保证蓄电池在一定放电条件下,应该放出的最低限度容量。(www.xing528.com)
实际容量是在一定条件下,蓄电池实际放出的电量,它总是低于理论容量。对同一蓄电池来讲,具体条件不同,其实际容量也不会相同。这些条件如温度、放电电流、使用情况、蓄电池自身所处阶段等。
(2)充电终止电压、放电终止电压 充电或放电到不宜于再充或再放时的电压值。如果再继续充电或再继续放电,蓄电池极板便会受损或隔膜烧损。
(3)放电倍率1块蓄电池,其额定容量为10A·h,现在以20A电流放电,这就是2倍率放电;以40A电流放电时,是4倍率放电。充电也有时用“倍率”,即充电时采用的电流值是额定容量的倍数。
(4)比容量 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的蓄电池体所能储备或所能给出的容量,称为质量比容量和体积比容量,用A·h/kg和A·h/L表示。以一定电流放电到规定的终止电压值时所能延续的时间为容量,单位为安时(A·h)。假定一块单体蓄电池规定的终止电压为1.75V,它的质量为0.3kg。现在以1A放电,到8h时,蓄电池的电压已经降到1.75V,就不能再继续放电了,这块蓄电池的容量为8A·h,它的质量比容量为26.7A·h/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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