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以甲骨、青铜、玉石为物质材料的书还不能称作当代意义的书。中国最早的正式书籍是用竹片或木板制作的,用竹片写成的书称“简策”,用木板写成的书叫“版牍”,这种制度称作“简牍制度”。
简策 一根竹片叫做“简”,它是一部竹书的基本单位,类似于我们今天书的一页,许多根简编连一起,叫做“策”,“策”即“册”,系简成册的绳带称为“编”,编的质料有麻、丝、皮(韦)等。《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读《易》,韦编三绝。”说的就是孔子读用皮绳系简成册的《易经》,由于多次翻阅,以致皮绳几次使折断。汉代王充在《论衡·量知篇》里说简策的制作是“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刘向在《别录》里说得更清楚:“新竹有汁,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以火炙简,令汗,去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曰汗简。”简的长度不一,似有定制。《后汉书》卷六十九记载:“周磐临终,命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又卷六十五曰:“撰次天子,至于庶人,冠、婚、吉、凶,终始制度,以为百五十篇,写以二尺四寸简。”汉桓宽《盐铁论·诏圣篇》:“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但据王国维《简牍检署考》,战国时的简最长二尺四寸,其次一尺二寸,又次八寸;两汉时期最长二尺,另有一尺五寸、一尺、五寸等制。各简的字数无定,通例为22至25字,最少的仅二字,每简通常一行,但汉简却有五六行的。在简策时期,一策(册)就是一篇文章,有时在每策的开头加两根空白简,称为“赘简”,背面写书名或篇名,这便是后来书籍封面的起源。一篇或一部书写完后,以尾简为中轴,卷成一束,这便是书卷的雏形。为了避免错乱,同一简策常用“帙”或“囊”装起。
版牍 一块木板称“版”,写上字的叫“牍”。版牍的制作文献上也有记载,王充《论衡·量知》曰:“断木为椠,析之为版、力加刮削,乃成奏牍。”一尺见方的牍称“方”。版牍与简策的功用稍异,《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这是说简牍在书写文字方面有长短之别;牍的行数较之简要多,但一般是四五行。版牍的主要用途是写录物名或户口,故称之为“籍”或“簿”;其次是用来画图,尤其是地图,因此古人常以“版图”代表领土;另外是用于通讯,因而后世有把信件称“尺牍”的。(www.xing528.com)
简牍的使用 简与牍用途各有侧重,但是在没有竹子的地方也可以用木条代替竹片,所以也有木简。简牍上面的字是用毛笔写的,有墨色、有朱色,这叫“笔”;写错了便用刀刮去,这叫做“削”。简牍的使用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很长的时间,《尚书》云:“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这说明早在商代就可能有简策了,但是简牍的盛行期是从春秋到东汉末年之际(公元前8世纪至2世纪),直到东汉末年才逐步以纸代替了简。简书历代都有发现,举其著者如汉武帝时在孔子旧宅墙壁里发现的以古文写成的《尚书》《论语》《孝经》等古文经;西晋武帝时,河南汲县一个叫不准的人盗掘魏襄王墓,得竹简十几万根,后来苟勖等人据此整理成《竹书纪年》《国语》《穆天子传》等16部书;再如20世纪30年代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内蒙古额济纳河流域的居延故地发现1万多根木简,这批汉简的内容主要是汉代屯戍边塞所遗留下来的文书。新中国成立后,出土的简牍更为可观,其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临沂银雀山汉简、云梦睡虎地秦简和江陵张家山汉简。银雀山汉简的内容主要是兵书和法律史料,有《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晏子》《六韬》《守法守令十三篇》等;睡虎地秦简所反映的时代是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其内容包括《编年纪》《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等共10种,绝大部分是法律文书;张家山汉简的内容以汉律为主,其中律令26种共540枚简,另有关于议罪案例的《奏谳书》等。这些竹木书的出土,大大丰富了古代文化史研究的资料,同时也丰富了我们对简策制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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