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述 某高速公路路段,东西走向,深夜一时许,一辆小轿车(甲车)自东向西行驶至该路段,驾驶员突然发现前方有一团黑色的东西(后证实是先前车辆散落的轮胎胶皮),他向右打方向盘回避,致使汽车失控冲向公路右侧的护墙及护栏,在与护墙及护栏碰撞、刮擦一段距离后,脱离护栏并发生侧翻。此后,在侧翻向前继续滑行的过程中,又与停驻在紧急停车道上的另一辆小轿车(乙车)发生追尾碰撞(乙车是在与黑色障碍物碰撞后停车在此处检查)。碰撞后,甲车四轮朝天,最后停止在乙车的左后方。事故造成甲车上4名乘员受伤(他们都系了安全带),一名正在乙车后方撤除警示标志的乙车乘员被撞身亡。事故现场图和现场照片参看图6-10和图6-11。事故路段为干燥沥青路面。

图6-10 小轿车刮碰护墙和护栏并与另一辆停驻小轿车追尾碰撞事故现场图

图6-11 事故现场照片(案例6-5)
事故分析 本案例与前案例都是小轿车失控刮碰护栏事故,但两者有很大的差别。在前案例中,刮碰不仅造成护栏严重变形,还造成小轿车车头严重损毁,形变深度达到0.59m,并造成驾驶员死亡。但在本案中,从现场照片图6-11a可以看出刮碰同样造成了护栏的严重形变,但图6-11d显示,甲车右侧车身仅产生了轻微的形变,甚至右侧前照灯都没有破碎,这是怎么回事呢?其次,在前案例中,与护栏的刮碰使小轿车在路面上旋转滑行,而在本案中,刮碰护栏却造成了甲车的侧翻。
如何解释护栏严重形变但小轿车车身右侧损伤轻微这个奇怪的现象呢?为此,首先要注意到,甲车与护栏刮碰的倾角很小,根据现场图,甲车轮胎印迹l1与护墙的倾角为α=
,而且印迹l1、l2、l3并不是甲车的制动印迹。甲车为高档小轿车,配备有良好的ABS,实施制动一般不会在路面上留下明显的轮胎印迹。甲车驾驶员在询问中说,他在向右打方向盘回避障碍物后又向左打方向盘想回归正常行驶车道,但“车辆失控,方向不听指挥”,说明甲车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向左急打方向盘,导致车辆向右侧滑,因此l1、l2、l3均为轮胎的侧滑印迹,汽车以侧滑的态势与护墙刮碰,这使车身与护墙的倾角更小,几乎是车身与护墙平行地发生刮擦。其次,从图6-11a可以看出,护墙截面为上窄下宽,与路面连接处为一个斜面,这使甲车与护墙刮擦后不是保持在路面上滑行,而是右前轮顺斜面爬上护墙上方。图6-11a中汽车与护墙的擦痕由地面斜向延伸至护墙与护栏衔接处的顶部,清楚地显示了这一过程。之后,甲车车底盘前部骑在护栏上刮擦滑行,图6-11a显示护栏不是向路外弯曲,而是向下弯曲,说明是被车的重量压弯的,同时,这也解释了甲车为什么右前照灯都没有破碎,而前轴却会发生断裂以致右前轮抛出车外,这显然是甲车底盘前部骑在护栏上刮擦滑行时前轴遭到撞击的结果。图6-10和图6-11a显示,甲车的轮胎印迹l4在路边线处消失,而图6-11c显示,甲车左侧面有刮擦痕,说明甲车脱离护栏后向左侧翻,它在继续滑行中与乙车尾部相撞,最后四轮朝天停止在乙车的左后方。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把甲车的减速过程分为5个阶段:绕过障碍物后挂档带发动机转滑行减速;轮胎侧滑减速;与护墙及护栏刮擦减速;侧翻车身与路面刮擦减速;与乙车碰撞减速。(https://www.xing528.com)
车速计算 根据动能定理,甲车在绕过障碍物时行驶的初动能,等于5个阶段摩擦力和撞击力做功之和,参照式(3-37)及前案例,可用公式表示为

式中,μ1为小轿车挂档带发动机运转行驶的摩擦系数,根据2.3.4节的分析,对小轿车,取μ1=0.08;根据现场图S1=116.00m;μ2为甲车轮胎与路面的横向摩擦系数,根据表2-2,对于干燥沥青路面,车速超过48km/h时纵向摩擦系数取值为0.55~0.70,汽车发生侧滑时摩擦系数由轮胎性质决定而与汽车制动性能无关,甲车为高档小轿车,取中间偏高值0.65,则μ2=0.97×0.65+0.08=0.71;甲车多轮出现侧滑的轮胎印迹,可认为整车处于侧滑状态,侧滑距离以最长轮胎印迹为准,根据现场图,S2=17.40m;μ3为甲车车身与混凝土护墙的摩擦系数,根据表2-4,小轿车车身与混凝土路面摩擦系数取值为0.3,可类比取μ3=0.3;根据现场图S3=5.77m;μ′3为小轿车底盘与护栏刮擦的摩擦系数,小轿车底盘前部骑在护栏上刮擦时,其后轮在路面上横滑,后轮摩擦系数同样取0.71,前部底盘刮擦护栏本来可按车身外板间刮擦取0.6,但考虑到甲车底盘凹凸不平,且发生了护栏与前轴的碰撞,摩擦系数显然要高得多,我们保守地也取0.71,则μ′3=0.71;根据现场图,S3=31.00m;μ4为侧翻小轿车车身与路面的摩擦系数,根据表2-4,对于沥青路面,μ4=0.4;根据现场图,S4=8.89m;v甲e为与乙车追尾碰撞甲车的有效碰撞速度。图7-11b显示,碰撞仅造成乙车行李箱盖掀起,损伤不大,估取v甲e=20km/h=5.56m/s。
将相关数据代入式(1),得

甲车驾驶员在询问中承认,在发现黑色障碍物时,他的车速为120-130km/h,发现障碍后他实施了制动,然后才向右打方向盘回避,但路面上并没有留下甲车制动的轮胎印迹。我们对于甲车发生侧滑前的滑行,只能保守地按挂档带发动机运转减速处理。车速计算应讲究证据,不应以当事人的陈述为依据。
结论 肇事小轿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车速约为113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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