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述 某市郊公路,东西走向,双向六车道,道路中心有隔离花带,在一农场砖厂门口路段的隔离花带有一条行人踩出的小路。下午17时许,一辆微型客车沿公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一男孩突然从隔离花带中的小路跑出,自北向南横穿公路。微型客车驾驶员发现后向右急打方向盘,同时实施紧急制动,但其车头左侧仍与男孩发生了碰撞。碰撞后男孩向道路纵向的右前方抛出,而客车则继续向右前方制动滑行一段距离后停止在男孩停止位置的后方。路面上遗留有微型客车左右前轮的制动拖印,长度分别为6.50m和33.30m。事故路段为干燥混凝土路面,事故现场图和现场照片参看图4-5和图4-6。
图4-5 某市郊微型客车碰撞行人事故现场图
图4-6 事故现场照片(案例4-3)
事故分析 由于男孩的质量与汽车质量相差非常悬殊,碰撞对微型客车的减速作用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汽车碰撞后的车速就等于事故发生时微型客车的行驶速度,可以直接运用制动印公式(2-23)来计算车速。此外,根据对事故的调查,男孩是从隔离花带的小路跑出奔向公路对面,由此可确定,碰撞点位于小路延长线与车道分隔虚线的交点附近,从而可推算出男孩被抛出的距离,利用人体抛出距离与抛出速度的关系式也可以计算微型客车碰撞前的车速。所以,本案可以用两种方法来计算微型客车碰撞前的车速。
车速计算 微型客车的行驶车速可用两种方法计算:
(1)利用微型客车制动印迹的长度计算其事故发生前的行驶车速。根据式(2-23)
式中,S为微型客车最长的轮胎印迹,根据现场图,S=33.30m;μ为微型客车制动时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系数,根据表2-2,对于干燥混凝土路面,制动力合格的汽车,当车速高于48km/h时,摩擦系数取值范围为0.60~0.75。车检报告指出,微型客车制动不合格整车制动率为50.8%(60%为合格),所以上述标准不适用。我们根据车检结果取摩擦系数略低于车检的制动率,即μ=0.50。t为微型客车制动系协调时间,根据表2-6,当汽车质量m≤4.5t时,t≤0.30s,微型客车的整车制动力不合格,一般这样的车辆抱死迟缓,取t=0.30s。将相关数据代入式(1)得
(2)利用男孩的抛出距离计算微型客车事故发生前的行驶车速。根据人体抛出距离与抛出速度的关系式(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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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v1为人体的抛出速度,由于碰撞为完全非弹性碰撞,此速度即微型客车在碰撞发生时的车速;μp为人体与路面的摩擦系数,根据表2-3,着装女性人体与路面的摩擦系数取值为0.44,试验没有给出儿童的数据,考虑到本案男孩的体重较轻,故按女性人体的摩擦系数计算,则μp=0.44;x为人体抛出距离,即碰撞点至人体停止位置的距离,根据现场图提供的数据,x=30.68m;h为人体抛出高度,从现场照片的分析可知,甲车车头发动机舱盖左前端的凹陷痕迹为与行人撞击造成的,凹陷距地面的高度为0.69~1.09m,取其中间高度为人体的抛出高度,则h=(0.69+1.09)/2=0.89(m)。将相关数据代入式(2),得
若采用人体抛出的试验公式(2-40)则
因为碰撞前微型客车已经实施了制动,所以其事故发生前的行驶车速v还需要利用碰撞前的制动距离,采用末速不为零的制动印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μ为微型客车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系数,即μ=0.50;S1为其碰撞前的制动距离,以最长的制动拖印为准,根据现场图提供的数据,其右前轮制动拖印起点至碰撞点的距离,S1=13.90m。
将相关数据代入式(4),得
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可作为肇事微型客车车速范围值。
结论 肇事微型客车在事故发生时行驶车速为68~79km/h。
讨论 本案中微型客车制动力不合格,要准确确定它的有效摩擦系数应进行路试。但本案的案卷送到我们手中时车已放行,且经过修理,路试已无意义,这是本案鉴定中的瑕疵,取μ=0.5是根据经验估取,可能与实际有些误差。车速鉴定者如果遇到类似案例,应注意及时进行路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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