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应坚持工程台账、试验资料、质检资料和计量支付等文件材料与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相对应的原则。4施工单位编制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按建设管理程序要求,办理报审手续。工程实施中,因变更需调整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时,应及时重新调整并报批。5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经批准后,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工程计量支付和交(竣)工验收均应严格执行。
4.1.1 划分依据
1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 (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3 (JTG 2182—20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
4 (DBJ 53∕T-23—2014)《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5 设计文件
4.1.2 划分原则(www.xing528.com)
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仅是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的基础,同时也是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依据。应坚持工程台账、试验资料、质检资料和计量支付等文件材料与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相对应的原则。
2 划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时,应遵循“先左幅后右幅、从下部到上部、从小桩号到大桩号”的原则。
3 互通、立交区工程划分时归入对应的路基土石方、防护支挡、涵洞(通道)、排水、路面、交安、绿化等工程划分中,按每立交区工程内容划分相应分部工程,每匝道按自然段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互通、立交区桥梁、隧道工程划分按桥梁、隧道工程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4 施工单位编制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按建设管理程序要求,办理报审手续。工程实施中,因变更需调整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时,应及时重新调整并报批。
5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经批准后,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工程计量支付和交(竣)工验收均应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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