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合作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选择,强调资源共享,平等互惠与共同发展。蔡元培在担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时曾指出:“我们一方面要注意西方文明的输入,一方面也应注意我国文明的输出。”[55]中国现代大学产生以来,很长时间处于单向度的西方文明输入,这种单向度的交流限制了我国学术发展。随着民国大学办学水平的提高,这种单一层次的交流方式被打破,校际间的合作办学日渐增多。这其中影响较大的校际合作包括由北京大学与日本帝国大学组建的东方考古学会、哈佛大学与燕京大学联合创办的哈佛燕京学社。
东方考古学会成立于1926年,是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与日本帝国大学联合发起设立的。20世纪初,随着全球考古发现的重心的逐渐东移,在华考古事业成为中外学者普遍关注的热点,欧洲在华展开考古探险和发掘活动取得了重大发现,所获成果震惊了国际学术界。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大学积极调整研究所结构,在国学门下设置了考古学研究室并积极聘请国外学者担任教授。考古学虽然是北大国学门努力发展的重点学科,但受教育经费的限制,始终无法真正地开展规模性的考古活动。与此同时,国力日渐强盛的日本由于受自身地域限制,在考古领域的进展始终驻足不前。20世纪20年代,日本将部分庚子赔款退还中国,用以支持东方文化事业。以此为契机,中日两国学术交流日益升温。北京大学的特殊地位使急于寻求合作伙伴的日本考古学者将目光投向这座中国的最高学府。1925年,在两国学者的不断沟通交流下,北京大学与日本东西两京帝国大学组织成立东亚考古学会。1926年6月30日,北京大学召开了东方考古学会成立大会,中日双方联合举行公开讲演:该会的目的在于交换知识,以谋求东方考古学的发达;研究结果将以日、中、欧三种文字发表;隔年于中日两国轮流召开研究总会。东方考古学学会的成立对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正是中日两国学者在考古实践过程中的交流与合作促使中国的旧式金石学加速向近代考古学转化。中国多数从事考古的学者并非考古专业出身,而日本的很多考古学者都曾在欧洲接受过正规的考古学训练。在乐浪汉墓发掘中,日本学者滨田、原田等,使用的方法十分精密,令中国学者颇受启发,“此种考古途径,在我国尚未有人著手提倡也”[56]。
哈佛燕京学社成立于1928年1月,是哈佛大学与燕京大学基于双方办学需要而建立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合作办学机构。20世纪初,燕京大学处在办学初期,由于缺少资金,校长司徒雷登奔走于美国各地积极筹募,而同时期的哈佛大学也正在为修建博物馆与化学实验室筹集建设资金。恰逢此时,美国铝业大王查尔斯·马丁·霍尔去世,其遗嘱规定1/3的遗产用于资助亚洲或巴尔干地区的教育事业,“向认为符合宗旨的任何团体设立或将要设立并维持的教育机构捐款,资助这些教育机构的设立、发展、支撑或维持”[57]。鉴于此,哈佛大学筹集基金委员会决定以东方学研究为方向,拟定筹建哈佛大学东方研究所。选择燕京大学作为合作办学对象,不仅是因为两校共同的资金需要,也是主要源于两校共同的学术发展目标。(www.xing528.com)
燕京大学自成立始,即定位为中国化与国际化并重发展的学校,司徒雷登在燕大师生大会上指出:“燕京的目的,在将中西学识熔为一炉,各采其长,以求多获益处。”国际化的办学理念为建立校际合作提供了发展方向,“这种做法的主要好处也许是使学校形成了浓厚的国际主义气氛,使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哪些来自各个国家的志趣相投的人可以共聚一堂,结为团体,这样整个校园的生活就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眼界更加开阔”[58]。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契合了哈佛大学寻求合作对象的要求,同时优越的地域优势以及一流的师资力量也是哈佛大学选择与燕京大学合作的重要原因。燕京大学地处北京,拥有冯友兰、赵紫宸、陈垣、顾颉刚、容庚等众多一流学者。此时,哈佛大学汉学研究所发展缓慢,在中国学研究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哈佛大学与燕京大学合作恰好可以弥补其办学劣势,开创汉学研究的新领域。
双方办学理念的一致性促成了两校合作的最终达成,1925年9月,双方达成合作办学协议,建立“哈佛(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研究学社”,后改名为哈佛燕京学社。哈佛燕京学社成立后,双方在中国文化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国际上享有极高的声誉。哈佛大学与燕京大学的校际合作也为民国时期国际合作办学树立了成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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