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史学最初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口述历史在英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逐渐兴起并得以传播。口述历史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和使用大致始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到目前为止,口述史已广泛应用于人类学、民俗学、档案学、美学、社会学、艺术学、心理学等学科领域,促进了各学科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以美国为例,杨祥银[9]将口述史在美国的发展总结为四点:第一,1948年至20世纪60年代早期,口述历史主要是以档案化的实践活动存在,史学家使用口述史方法来搜集资料,以此弥补文字史料的空白之处;第二,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末,法国年鉴学派在“二战”结束之后的工作中强调,把研究重心从以往历史研究所关注的上层的、中心的、精英的、政治史、经济史、重大事件以及过去历史研究所着重关注的重要人物,转移到社会生活、社会环境和经济这些看起来很形而下的、普通的对象上来,即被人们简称为“从阁楼到地窖”[10]的研究路程;第三,自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口述历史的“记忆转向”与“主体性意识觉醒”成为美国口述史学发展的第三种趋势,口述历史学家们对自我治史观念进行了全面的反思与概括,试图对口述历史的文化阐释方向和方法进行新式的建构,他们不再仅仅把口述史资料置于文本资料的从属地位,而是同时采用多学科跨越式的研究,极大地推动了口述历史的发展;第四,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口述历史也进入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加强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口述历史学家间的相互交流,也推动了传统口述历史的实践和发展。[11]
我国对口述历史理论和方法的引入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初,主要是以西方口述历史的翻译理论和方法为基础,并介绍西方口述历史的基本理论和发展概况;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第二阶段,中国学者们集中精力努力探索和建构中国口述历史理论与方法,对历史研究方法加以完善和开拓;第三阶段,21世纪以来,学者们利用口述历史的不同方法或理论,从不同的专业研究视角,对不同区域进行多元化的多学科的专门研究。正如在民俗学和文化遗产学领域内,口述史研究的相关理论受到重视,如帕里—洛德的口头程式理论、表演理论和民族志诗学理论等,成为当今学术界的主流方法。
口述历史在国内外学术界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口述历史追求历史的真实性、历史本真的面貌,口述历史又是以口述者的历史记忆为基础。这不免再次引起我们思考,历史记忆、口述的历史、历史文本与历史真相之间到底是何关系?口述历史的真实是以历史记忆的真实为基础所建构的,历史本体的真实与历史记忆的真实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历史本体是通过人的记忆来储存,而历史记忆的真实就真的反映了历史本体的真实吗?种种追问无疑将问题指向更深层面。
在口述者亲身经历的史实发展至史实存储成为历史记忆的这个过程中,记忆的特殊机能使得历史事实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变形,口述者所存储的历史记忆并非是全部的历史事实。历史记忆的真实经过大脑的筛选和封锁,大大降低了历史的真实性。人脑存储的历史记忆的真实,与历史本体的真实之间有着不可跨越的鸿沟。因为记忆是人脑的生物机能,不仅会对外界信息的刺激做出相关反应,同时大脑本身也具备选择编码机能。由于人脑的特殊构造,它对外界输入的信息主动地进行编码,并将编码后的外界信息转存为记忆。记忆存储的过程是将摄入大脑的和现有的经验材料通过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处理与加工,再通过语言组织输出到记忆感性体验的过程。记忆不是对外界信息的简单复制,而是对外界信息进行主观的摄取并作筛选。历史记忆是以历史事实为蓝本,通过脑功能来筛选与复制,但同时包涵了某种想象和推测成分——即虚构的成分。当历史事实进入大脑,大脑的识别系统只会保留部分的历史事实,并将其转化为记忆中的事实;换言之,大脑并不是将全部历史事实毫无遗漏地进行保存。记忆的再现是通过文字和语言等图像媒介将历史事件进行重新组合与重构。外界事件对大脑进行刺激,使这些储存在大脑中的深层记忆再次被唤醒。然而,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发展与变迁,后来的记忆和先前的记忆之间相互发生混乱,并可能出现彼此覆盖的现象,从而导致历史记忆的遗忘、变形、扭曲、失忆、模糊和错误等现象发生。(www.xing528.com)
口述者的回忆就是对历史记忆进行唤醒。口述者以第一人称的“我”为立足点进行回忆,这些回忆是与“我”有关的历史事实。口述者的回忆是基于其记忆储存的基础,通过对储存在大脑中的记忆进行分析整理,重新建构起记忆中的历史真实。“记忆是无心的经历,而回忆是有心的行走。回忆是经过分析后的重新储存,是一种记忆的归纳与整理,经过整理后的记忆更方便保存。”[12]因此,回忆既是记忆被重新唤醒的过程,也是对记忆进行二次重新建构的过程。正如贺萧在其著作《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中以女性集体为主体的历史所建构的那样,它恰如其分地构成福柯意义上的“他者的历史”,这部被忽视的“他者的历史”就是“我”赋予历史事件的“意义”。正如福柯在一篇名为《无名者的生活》的文章中提出的,捕捉这群被历史所掩盖了生命痕迹的人群,“……必须得有一束光,至少曾有一刻,照亮了他们。这束光来自另外的地方。这些生命本来就想要身处暗夜,而且本来也应该留在那里。将它们从暗夜中解脱出来的正是它们与权力的一次遭遇:毫无疑问,如果没有这次撞击,他们匆匆逝去的短暂一生,不可能只留下只言片语……也正是这样的权力,催生了这些文字,让我们有机会窥见这些生命”。[13]
历史主要是通过脑记忆、口头叙述、文本叙述将历史真实保存下来的,在这一过程中却又无法规避主体认知的主观性。经口述者口述的历史记忆而整理出呈现文本(叙述文本)形式的记忆是主观与客观相互作用的结晶。历史记忆是历史事件的部分,通过对这些部分的拼合与整理,历史事件在某种程度上被恢复,但永远不可能复原历史事件的原貌。历史记忆虽然受到多方面的干扰,导致某些方面的不确定性,但它的存在仍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因为它是由亲历它的当事人所讲述的,这些当事人根据存储在他们脑中的历史记忆描述了当时的“历史事实”,并使历史原貌呈现出多向度的还原。在这些历史记忆经大脑过滤和筛选之后,他们仍然可以保留部分的历史真相。从历史记忆形成的过程看,口述者叙述时呈现出来的所谓历史真实,实际上是其大脑中储存的经过重构的历史记忆真实,而不是客观的历史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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