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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区多类型和实践的限定实验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区保护也叫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始阶段从国家层面称之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次,国家级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多种类型。换句话说,是部分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的提炼,而不是覆盖全部的实践。一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探索实践对于另一些保护区虽具有示范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落实却是非常困难。

文化生态区多类型和实践的限定实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区保护也叫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始阶段从国家层面称之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既然是实验区,重点就在实验,当然这种实验是一些限定的实验。

首先,国家级的这类实验区,需要由政府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目前省级以上的非遗文化生态保护区有近150个,国家级的有21个,其中国家级的都要经过一定程序的申报审核认定,实验时还需要制订一份规划纲要和完整的保护规划。

其次,国家级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多种类型。这里之所以使用类型,是因为在设立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既有以文化独特性为前置性条件的文化特质型,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前者以徽州传统的创造和传承的特色文化为依托,再加上一定的区域划定,后者则以生产方式形成独具特色的海洋渔文化作为前提条件,再划定一定的区域,但主要突出的是文化特性;也有以区域空间和文化特质相结合的空间特质混合型,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还有以一类具体文化形态为前置性条件的文化项目型,如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时,还有以民族为前置性条件的民族文化型,如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等。[7]这些类型有时很难被归类或有着统一的逻辑标准,但你也很难否定它们是不可成立的。

第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大小包括面积和人口两个方面。目前来看,有两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跨省级区域的,像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就由安徽省和江西省两个省区的不同区域构成,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则由四川省和陕西省两个省的不同区域构成;另有两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则是由县级区域建立,它们是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实验区。另外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都由一个地市级单位或区域建立或由多个地市级区域构成,如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单一地市级的,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则由多个地市级以上单位或空间区域构成。[8]目前人口最多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有近1400万人,而人口少的只有20万人。(www.xing528.com)

第四,从民族上区分,则有单一民族为主或多个民族共同构成的区域。汉族地区的一些生态保护区以单一民族为主,当然区域内也存在大量的少数民族生活工作于其中的现象,但不构成聚居的形式,他们散居于汉民族之中;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则以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为主体,共同构成一个民族成分上的生态保护区,如藏族、羌族、土家族苗族等,目前以聚居的形式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出现的主体民族有20多个。

自从2007年开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实践以来,原文化部非遗司在实施文化生态区的保护方面,践行着以实验为主的理念,除了要求各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制订规划外,主要的探索或实践工作则由各个生态保护区各自完成。规划是根据各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具体情况,包括自然、地理、历史、文化传统和非遗存续实际而制订的,规划编制在大的方面上有一定要求,具体和细节方面则可以由各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权处理。因此,实践意义上的工作虽在十多个方面开展,但并没有取得完全一致的结果,虽然我们曾经概括提炼了一些特殊的方面,如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章制度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展示和传承等场所的建设与使用、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场所等维护和资金投入、文化生态保护区对传承人的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数字化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三进”工程进展等,[9]但实际上这些方面的实践探索,并不是每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都有所涉及,而仅仅是当时我们调查过程中18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集合形态。换句话说,是部分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的提炼,而不是覆盖全部的实践。像管理机构建设问题,大家都在考虑建设,但实际上真正到位的只有一个保护实验区是具有编制和相应的人员的。至于说到保护区的管理、研究等专职人员,几乎同样是空白,可以忽略不计。一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探索实践对于另一些保护区虽具有示范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落实却是非常困难。虽然我们采取了自由实践探索的政策,但却无法统一标准并付诸实施。因此,实践探索的各个方面,实际上同样存在问题并需要我们去解决。

自从2007年建立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开始,从理念到行动上我们希望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中得到一些可以让大家共同遵循的模式,以便让这种模式成为中国经验,但总结经验的工作一直没有完成并形成所谓的共识或最大实践探索的公约数。当然,这种实践探索也不是没有收获,在职能部门和学术界,人们至少对一些推进实践探索相对有效的方式形成了相对共识,而这种共识,最终体现于2019年3月施行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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